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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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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关于变更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泰海通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原委派李优先生、邓超先生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可转债转股尚未完成,国泰海通需继续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原保荐代表人李优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证券现委派程俊凯先生接替李优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邓超先生、程俊凯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
  程俊凯先生简历
  程俊凯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东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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