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88号恒元广场A座4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82,206,941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172,432,523股。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高君秋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张少特先生、徐伟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1-9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议案9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晨、张玲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