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6-036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花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农科”)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堰寅技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堰寅技术公司”),交易对价为1元(人民币,下同)。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表的全资子公司花王农科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亦不存在该拟出表全资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花王农科的股权,花王农科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花王农科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聚焦主业,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和资源配置,同时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与堰寅技术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花王农科100%股权转让给堰寅技术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拟转让江苏花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6]第332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一致,确认花王农科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花王农科的股权,花王农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花王农科的股份过户手续,具体时间等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堰寅技术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堰寅技术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交易对方堰寅技术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公司本次交易对手方堰寅技术公司为苏州益波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波元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益波元管理0.5538%合伙份额。根据《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堰寅技术公司为益波元管理的关联方。 益波元管理已在《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明确如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届满、信托计划完成终止清算后,以信托清偿债权本金及利息(如有)仍未清偿完毕的,则其对未清偿完毕的债权进行差额补足、以现金方式兜底清偿。公司本次将花王农科100%股权转让给堰寅技术公司,可有效保障本次资产处置交易稳定落地,亦可支撑《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项下债权清偿工作落实,不存在交易履约风险及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出售资产,即出售公司持有的花王农科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即公司持有的花王农科100%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权利负担,亦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查封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花王农科成立于2021年01月21日并持续经营至今。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农科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该事项不影响本次股权出售的交割与权属转移。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除为本次股权出售事项进行资产评估外,花王农科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三)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鉴于前期公司为解决花王农科的经营及债务问题,已向花王农科提供1,042.85万元的资产支持,为推进本次交易落地,花王农科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丹阳顺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抵债付款的相关协议,约定将其合法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丹阳顺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028.20万元,前述资产支持金额1,042.85万元作为第一笔土地转让款由公司代丹阳顺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丹阳顺景科技有限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花王农科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债权债务已妥善处理完毕。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本次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在未考虑股权缺少流动性折扣的前提下,花王农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4,959.25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产-6,203.31万元增值1,244.0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后,原则上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故在未考虑股权缺少流动性折扣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花王农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0.00元。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一致,确认花王农科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且综合考虑标的公司财务与经营情况,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1元。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6年4月10日,公司与堰寅技术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堰寅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标的及价格 ①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花王农科100%股权。 ②转让总价款:1元(大写:壹元整)。 3、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于协议签订7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1元(大写:壹元整)。 4、违约责任 ①乙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付款超过20天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②甲方隐瞒债务:协议签订之前的花王农科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故意隐瞒,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争议解决 因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丹阳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若引发诉讼的,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各项损失。 6、协议生效的条件 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对方堰寅技术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其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花王农科100%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资产效能,降低管理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使公司集中资源更好地推动战略转型。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花王农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相关资产进行账务处理,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除上述安排,本次交易暂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会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花王农科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6-035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依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落实新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等核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