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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60 |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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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16,2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35%)的股东太华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36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1%)。 一、减持背景 1、2025年9月18日,太华投资及亚太矿业、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陈志健、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2026年1月23日,太华投资及亚太矿业、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广州万顺、陈志健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太华投资与亚太矿业同意向广州万顺或广州万顺指定主体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转让股份数量区间为1,800万股至2,300万股。 2、为履行上述协议,太华投资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9%,该减持计划已于2026年3月4日届满。减持后,太华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亚太矿业合计持股比例由9.69%降至9.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11月14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24日、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名称: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减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亚太矿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64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太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2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35%。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拍卖取得。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系股东对《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继续履行。 2、股份来源:拍卖取得。 3、减持数量及占比: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6,36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对象:广州万顺或广州万顺指定主体。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7、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8、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主体太华投资作出的相关承诺均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作出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主体太华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太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太华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积极敦促太华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太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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