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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同春”)、中信建投、南京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已于2026年1月6日由“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户名为“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8-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2025年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5年1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106.25万元,以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48.7814万元(不含增值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352号)。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置换全部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5年1月20-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0-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1月22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京医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南京医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改善公司现有信息化运营水平。 [注2]: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 [注3]: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 [注4]: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6-051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审议情况: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33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4年10月29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二、公司前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情况: 公司目前已发行但尚未到期兑付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8月7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5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详情请见编号为ls2025-103之公司《2025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兑付。 2、2025年9月9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5年度第八、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其中第八期5亿元,第九期5亿元。详情请见编号为ls2025-117之公司《2025年度第八、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3、2026年1月1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详情请见编号为ls2026-004之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4、2026年1月1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详情请见编号为ls2026-009之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5、2026年3月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详情请见编号为ls2026-021之公司《202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6、2026年3月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详情请见编号为ls2026-022之公司《202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6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9日全额到账,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公告编号:ls2026-049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议案:1、听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晖); 2、听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银娣); 3、听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伟); 4、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6-037之《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12层战略与证券事务部。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冠、刘玮 电话:(025)84552680、84552653 邮编:210012 (三)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6-044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设立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医药”)拟与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产投”)、南京新工医疗健康强链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工医疗并购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制基金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其中公司拟出资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9.90%。 ● 标的基金成立后专项用于并购北京大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清生物”)44.95%股权和北京科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科技”)50.98%股权(以下合并简称“并购标的”),并购标的100%股权整体综合估值不超过150,000万元,标的基金并购标的股权投资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最终并购股权比例、交易价格等投资核心条款以正式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为准。本次并购完成后,标的基金、大清生物、科健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新工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工医疗并购基金为新工投资集团控股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产投及新工医疗并购基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7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6.1.6条的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新工产投、新工医疗并购基金共同投资2亿元设立南京新工南药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南京医药集团江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股权投资基金”)。江丰股权投资基金专项用于投资宁波江丰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生物”),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1,980万元,占江丰股权投资基金出资总额的59.9%;除此之外,公司最近12个月未与新工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过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 标的基金存在未能及时缴付出资、完成备案,可能影响投资进度。标的基金投资大清生物、科健科技,存在行业竞争加剧、新产品研发和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医疗器械监管政策法规的政策法规风险以及交易后并购整合的管理风险。 公司将根据标的基金设立备案及与交易相关方正式签署股权投资协议的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1、为全面贯彻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的决策部署,发挥国有资本在全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整合产业链资源,聚焦南京市“2+6+6”创新型产业体系,按照南京市“4+N”产业基金集群规划要求,由新工投资集团牵头组建强链并购母基金并下设新工南药医疗器械强链并购子基金。公司此次拟投资设立的并购子基金,是新工投资集团紧扣其产业布局、落实“核心企业+科创载体+基金化”产业发展路径,同时结合公司战略提出产业链适度延伸的发展思路,为公司专门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在聚焦主业及充分发挥既有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主动融入“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立足大健康产业,适度延伸现有产业链,拓展转型创新发展的新空间。此次投资专门为公司成立的投资基金,按照既定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进行股权投资,同时撬动社会资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不超过45,000万元,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9.90%。新工产投出资不超过75万元,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0.10%,为基金管理人。新工医疗并购基金出资不超过30,000万元,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各投资方根据拟投资项目需要分期出资,并在标的基金注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全部实缴完毕。同时,为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要求,首期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具体缴付时间及各期缴付比例以缴款通知书中列明的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基金成立后,将专项用于并购大清生物44.95%股权和科健科技50.98%股权,并购标的100%股权整体综合估值不超过150,000万元,标的基金并购标的股权投资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最终并购股权比例、交易价格等投资核心条款以正式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为准。并购完成后,标的基金、大清生物、科健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二)新工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工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工医疗并购基金为新工投资集团控股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产投及新工医疗并购基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关联董事左翔元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45,0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公司制基金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9.90%。新工产投出资约75万元,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0.10%,为基金管理人。新工医疗并购基金出资约30,000万元,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 标的基金成立后,专项投资不超过75,000万元用于并购北京大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4.95%股权和北京科健科技有限公司50.98%股权。最终并购股权比例、交易价格等投资核心条款以正式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为准。本次并购完成后,标的基金、大清生物、科健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公司投资成立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专项并购北京大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4.95%股权和北京科健科技有限公司50.98%股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终止本事项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7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6.1.6条的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公司制基金并专项用于并购大清生物、科健科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经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6月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每月支付利息,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新工产投、新工医疗并购基金共同投资2亿元设立南京新工南药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出资11,980万元,占该公司出资总额的59.90%;新工产投出资20万元,占该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的0.10%,为基金管理人。新工医疗并购基金出资8,000万元,占该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的40%。该公司已于2026年2月完成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江丰股权投资基金,并于2026年3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BSH54。各方首期出资款共2,000万元已于2026年3月10日实缴到位。 除此之外,公司最近12个月未与新工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过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私募基金管理人 1、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新工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工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产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4、最近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新工产投、新工医疗并购基金共同投资2亿元设立南京新工南药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已于2026年2月完成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江丰股权投资基金。除此之外,公司最近12个月未与新工产投发生过其他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私募基金 1、南京新工医疗健康强链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暂无,该基金于2025年12月12日成立。 3、新工医疗并购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工投资集团的控股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医疗并购基金为公司关联方。 4、最近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与新工产投情况一致。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标的基金名称: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标的基金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新工产投为标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各出资人出资情况如下: ■ 根据拟投资项目需要分期出资,并在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全部实缴完毕。同时,为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要求,首期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标的基金期限:公司工商登记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该公司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2年,其中投资期为5年,自该公司首次付款通知约定的到账截止日期之日起算;投资期届满之日起,该基金进入退出期,退出期为7年。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基金可以延长一(1)次退出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二(2)年。 2、标的基金管理人:新工产投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8428。 3、标的基金管理费:作为专项SPV不收取管理费。 4、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企业IPO、并购退出、股权转让退出、被回购退出、清算减资退出等方式,基金退出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5、收益分配:按各股东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标的基金成立目的:围绕南京医药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投资布局,为南京医药的业务发展与产业链生态协同赋能,提升南京医药产业链价值。 2、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3、投资方向:标的基金专项用于并购大清生物44.95%股权和科健科技50.98%股权,并购完成后,标的基金、大清生物和科健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投资决策:董事会是标的基金的经营决策主体,审批标的基金的项目投资申请、已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等重大事项,标的基金根据基金业协会备案需要可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标的基金投资业务的决策机构。如标的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则标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策的事项,依照《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审议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标的基金设立方案(以正式签署文件为准)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基金所有股东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货币出资。本期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 2、根据拟投资项目需要分期出资,并在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全部实缴完毕。同时,为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要求,首期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 3、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董事会构成中南京医药有权提名占董事会多数席位的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审议事项应当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5、基金根据基金业协会备案需要可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策的事项,依照《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审议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审议。 6、基金管理费:作为专项SPV不收取管理费。 7、收益分配:按各股东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8、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各方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应将上述争议提交本基金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除各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 9、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决策程序,并经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标的基金,依托新工投资集团及公司产业资源,专项用于并购大清生物和科健科技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将会尽快完成大清生物和科健科技主体合并。本次并购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南京医药集团大清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关联董事左翔元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标的基金存在未能及时缴付出资、完成备案,可能影响投资进度。公司将根据标的基金设立备案及与交易相关方正式签署股权投资协议的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6-042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9日,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下同)等值外币的跨境融资业务,本次实施跨境融资业务提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含)。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跨境融资业务基本情况 (一)业务概述 跨境融资业务系指境内企业通过直接向境外银行融资,获取境外银行较低的资金成本,满足公司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 (二)借款额度和合作银行 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等值外币。公司将根据现有境内授信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的综合跨境融资条件,决定境内外合作银行。 (三)融资费用 根据公司融资实际成本及境外市场利率窗口情况,拟开展的外币借款综合成本(含锁汇等相关费用)将低于境内银行平均融资成本。 (四)业务期限 本次实施跨境融资业务提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含)。 (五)实施额度 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等值外币,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要可分期实施。 二、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原因 (一)通过实施跨境融资业务,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筹措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 (二)用途广泛,可以补充日常流动资金,也可置换存量贷款和存量外债。 三、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利率风险 根据境外利率窗口情况,公司原则选择外币借款综合成本(境外银行放款利率+保函费用+锁汇成本)相对同期的人民币贷款成本有明显优势的窗口期进行实施。故利率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二)汇率风险 跨境融资业务获得的境外借款为外汇,拟采取锁定汇率方式,以规避境外融资过程中面临的汇率变动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6-038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85,371,662.12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41,235,771.45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6,457,724.09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7,678,166.5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合计16,190,804.66元。 2、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出具的报告,除收购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外,其他商誉不存在减值。 根据《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6] 第A12-0018号】,收购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71,527,497.40元,可回收金额为58,781,300.00元,报告期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应计提减值准备8,922,286.97元。该商誉账面原值为34,699,937.22元,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8,922,286.97元后,期末商誉净额为25,777,650.25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0,484,753.75元,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210,484,753.75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本次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6-050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公司二级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拟对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鹤龄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龄房产物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龄药事服务公司”)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33、35号的两处房产土地进行依法征收,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34,709.49㎡,房屋建筑面积20,644.33㎡,合计补偿金额294,446,660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土地房产征收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9-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的《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公司二级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5-160)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根据鹤龄房产物业公司与相关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签署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鹤龄药事服务公司与相关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签署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及《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的约定,鹤龄房产物业公司、鹤龄药事服务公司共收到补偿款263,217,126元,剩余31,229,534元将根据有关房产处置情况后期取得。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6-040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翔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庆如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倪万杰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系考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完全按照审计工作安排时间表进行,立信专业地履行了其审计责任,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立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达到人民币12.21亿元,满足投资者保护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立信本项目组人员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320万元(含税)额度内决定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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