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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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莫翊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13人,代表股份177,103,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8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63,763,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10人、代表股份13,339,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2%。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68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8%;反对3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68,2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24,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92%;反对3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95%;弃权68,2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688,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5%;反对3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62,9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30,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79%;反对3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05%;弃权62,9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662,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3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04,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26%;反对3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75%;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62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0%;反对3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5%;弃权98,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67,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66%;反对3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6%;弃权98,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43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02%;反对529,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9%;弃权1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673,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99%;反对529,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71%;弃权1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57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9%;反对3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弃权129,4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21,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04%;反对3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97%;弃权129,4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9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6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60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2%;反对3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弃权127,5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43,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37%;反对3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06%;弃权127,5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飏、张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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