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9月29日,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截至2026年4月3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交易文件,公司尚需按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配合办理了相关手续,与相关方共同执行监管账户划款指令,将监管账户内等额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款项解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 后续,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