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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暂不具备分红条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公司围绕大健康布局,涵盖中间体、原料药、化学制剂、现代中药及医疗服务等领域,目前以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公司主要产品涵盖中间体、原料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等领域,现共有产品文号 175个。具备特色抗生素全产业链优势,多个高附加值仿制药与特色药等核心品种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 ■ ■ ■ ■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在“一主多元”战略引领下,构建以抗感染药物为突破口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重点聚焦抗感染、神经精神类、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代谢等疾病治疗领域。在海口、重庆等多地设立研发中心,进一步加深产学研结合,提升科技自主研发能力,建立自主研发为主,外部引进和联合开发为辅的研发体系。通过先进技术平台建设、新产品开发等,加速公司创新转型及主力产品管线结构优化,在新医保、集采等政策大环境下,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以应对行业变革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方式,生产计划按照客户需求、销售计划及安全库存标准制定,并在执行中根据订单情况动态调整。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内控程序,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GMP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对产品的制造过程、工艺规程、卫生规范、质量控制进行管理,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1)制剂销售模式 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强化战略统筹,重构营销体系,推动海南海药营销工作向精准化、协同化方向优化升级,公司对制剂营销系统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按照渠道划分7大事业部,新增KA和控销渠道团队,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努力开拓新渠道、探索新模式、 实现新增长。 (2)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原料药投标、参展国内外专业展会、定期拜访客户等方式推广原料药、中间体。公司在做好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发国际市场,已在国内外建立了较为稳固的销售网络,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已出口至世界30余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信誉。 (3)中药材销售模式 基于客户需求和公司供应链管理模式,公司中药材贸易主要从中药材产地经营户采购药材,向下游中药饮片企业、中成药制药厂、医药公司销售。公司规划中药饮片品种580余个,通过认证毒性中药饮片品种9个,公司实际经营品规300个,公司购买原药材通过切制、炮制等工艺,加工生产中药饮片,主要销售渠道和客户为中成药厂、医疗机构、医药商业公司、药店。 4、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管理已全面信息化,以销售预算、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安全库存量为依据编制采购计划,通过招标比质比价择优采购。物料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核对单据无误后通过ERP系统启动结算流程。公司将结合发展需求及时更新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及招标管理办法,加强对采购工作的有效管理,不断优化供应商体系,确保供货安全,合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三)研发注册产品进展及主要品种相关信息 1、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注册所处的阶段、进展情况 ■ 2、已纳入省级、国家级的《医保药品目录》的主要产品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并签署了《转让协议》,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 446,362,578.91 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解除协议》,要求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 23,045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现金3319.26万元,并有101套商品房已网签备案至公司名下,且公司已办理完成101套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抵质押物有:海药房地产将3号楼及9号楼110套商品房抵押给公司,抵押顺位在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之后;自然人邱晓微以其持有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股权为南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欠付公司的2022年债务剩余部分17,92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已办理质押登记。 因南方同正、海药房地产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归还剩余欠款,公司于2023年11月起诉南方同正、海药房地产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3)琼 01 民初 648 号),判决相关被告方向公司支付 2022-2023 年度债务转让价款 311,169,942.04 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相关被告方向公司支付 2022-2023 年度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 200,450,000 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其他相关被告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海南海药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5年2月立案执行,案号(2025)琼01执271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露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2023 年 1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2023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关于盐城烽康基金事项 海南海药分别于2024 年12 月6日和2024 年12 月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公司与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财富”)达成执行和解 。 2025年度,公司已经根据和解协议支付第二期应付款6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2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21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完成的实际经营业绩及《海南海药经理层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360.25万元。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岗位和职务的薪酬执行标准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度发放。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岗位和职务的薪酬执行标准领取薪酬。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标准的70%。 三、其他规定 1 、在公司担任实际岗位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其中,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兑现,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执行。 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在本年度内离任的,绩效年薪根据其在该年度内的实际任职时间,按比例核算兑现。 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8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1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990,843.4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2,681,767.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01,725,588.4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研发(包括创新药临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出、销售团队及渠道建设及生产经营等所需大量资金,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2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说明。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2月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本次年审审计计划的整体安排,项目组主要人员及时间节点,本次审计独立性、审计目的、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审计重点关注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说明。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工作方案重点就营业收入确认、研发支出资本化、销售费用、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予以关注,并对重要审计事项提出了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机构召开公司2025年年报事项第二次沟通会,就重点关注事项和年报审计情况进行沟通,会计师就相关报告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汇报沟通。 (四)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2025年年报审核及相关事项的会议,主要就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及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2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提交的报告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独立董事胡秀群女士、陆涛先生、邵蓉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1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一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一一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五、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此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990,843.42元。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2,681,767.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01,725,588.4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适用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及签署正式授信协议。 此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王建平先生、封多佳先生、张然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核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潘贵豪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 《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1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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