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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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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38,280,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8,386,276.36元,同比增加12.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12,556.38元,同比增加243.85%。公司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转让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核桃坪煤矿)股权产生的收益使得业绩同比增长;本期再生铅业务收入略有增长,但受行业整体经营环境的影响,利润贡献占比还有待提高;东莞南城时代国际雍雅台项目在2025年第四季度开盘销售,对2025年收入影响甚微,江苏昆山花桥项目尚待推售,自营房地产年内在售项目主要为东莞桥头帝庭山花园,房地产业务总体营业收入不高;同时,房地产股权合作项目方面本期投资收益亦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一)房地产业务
  2025年,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到“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再有“进一步优化现有政策,提升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等,房地产市场政策定调持续释放为市场注入信心。在2024年下半年一揽子政策支持下,2025年一季度楼市延续修复,但二季度起受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及购房者谨慎预期影响,市场边际走弱,止跌回稳的基础仍需夯实。具体到东莞市,地方政策聚焦释放刚需与改善需求,推行购房补贴、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公积金提额降息、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叠加契税减免等税费优惠,多措并举稳市场。然而,纵观东莞市2025年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处于调整阶段,据东莞统计局数据,东莞市2025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47.9%,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1.4%。
  面对市场寒潮,房地产公司积极优化资产结构和强化投资管理。自有项目方面,灵活调整策略加速库存去化:雍雅台项目优化园林景观、提升品质,已于年底开盘销售;帝庭山创新引入酒店式公寓模式,报告期内成交提升;江南第一城完成商铺清盘;虎门华远大厦部分商铺结束空置,有效盘活;昆山花桥项目正积极协调办理销售许可证。合作项目方面,公司已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协调,以保障合作项目尾盘资产清理和资金回笼。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指明了方向,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品质优先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适应市场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房地产公司紧跟市场节奏和政策导向,报告期内组织学习房地产行业新规以及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等相关政策,积极应对市场发展态势。
  (二)含铅废旧资源回收与利用
  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英德新裕公司是广东省内再生铅行业较大型企业之一,持有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合法生产资质证照齐全,主要经营含铅废.物回收利用和再生铅生产,核发处理能力共13.7万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1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粗铅、精铅、合金铅等。再生铅产品适用于铅酸蓄电池、涂料、板材及合金等行业,其中,铅酸蓄电池为铅下游主要消费领域。再生铅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行业规范发展状况、铅下游企业需求变化、环保政策及财税政策的变化等。
  2025年国内铅金属现货价格整体呈“M型”宽幅震荡,其波动逻辑主要源于成本支撑与政策扰动的交替主导,并受到宏观环境及突发事件的影响。2025年初,在下游企业补库需求支撑、节后复产及提振经济的政策预期下,铅价震荡上行;至3月末后,随着铅消费市场传统淡季预期上升、加征关税的冲击和再生铅新增产能释放,铅价扭势回落,在废电瓶供应维持偏紧格局、再生铅成本发挥支撑作用,叠加下游企业逢低建库等多因素影响下,上半年铅价整体呈现冲高回落、震荡下行后维持箱体震荡的走势。至2025年下半年,环保限产扰动逐步消退,但需求回暖乏力,铅锭价格维持低位震荡走势;在发改体改〔2025〕770号文件出台规范地方对再生资源企业的返税行为后,部分冶炼企业选择停产观望,叠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厂商生产线调整,带动配套铅酸电池采购需求阶段性回升,推动铅价反弹。
  2025年英德新裕公司回收废铅酸蓄电池22340.0542吨,其他废.物废渣4280.7029吨,并结合铅锭市场行情,适时外购铅锭开展深加工。新裕公司本年因废铅酸蓄电池价格波动和利润空间考量等因素制约,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开工率有所下降,全年生产天数同比略有减少,但受益于富氧侧吹炉技术和工艺改造升级,产出比有所提升,焦耗比、渣含铅和烟灰金属量维持在正常指标水平,同时,为应对废铅酸蓄电池处置、生产低迷的现状,公司加大了外购铅、进口铅的深加工业务,尽可能地拓展利润来源,并取得一定成效。全年生产精铅29922.45吨、高锑铅968.1吨,锡锭37.23吨;销售精铅29626.38吨,高锑铅931.37吨,锡锭39.73吨。
  (三)其他经营情况变化
  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后终止筹划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初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约60%股份。自该筹划事项开启以来,公司积极推进交易涉及的各项工作,与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了持续沟通和反复磋商。在此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最终,交易各方经多次磋商仍未能就交易价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未能达成交易方案和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经友好协商和审慎研究,交易各方于6月19日签订终止协议终止了本次筹划重组事项。公司于2025年6月末已全额收回1.3亿元诚意金并依约配合交易对方完成诚意金担保措施的解除。
  2.关于转让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事项
  为了产业结构转型、盘活资产,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东莞宏泰于2025年1月向贵州聚祥转让公司及东莞宏泰所持有的宏途鑫业100%股权及公司应收宏途鑫业的全部债权,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2.08亿元。转让事项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各方已按协议推进实施。相关股权和资产已于报告期内完成交割,公司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
  3.其他子公司注销及股权转让事项
  因下属公司拟建项目终止筹建或业务优化和调整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注销了广东宏远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注销了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英德新裕公司于2025年6月转让其持有的供联新裕股权。上述企业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或业务量较少,注销及转让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终止筹划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初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约60%股份。自该筹划事项开启以来,公司积极推进交易涉及的各项工作,与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了持续沟通和反复磋商。在此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最终,交易各方经多次磋商仍未能就交易价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未能达成交易方案和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经友好协商和审慎研究,交易各方于6月19日签订终止协议终止了本次筹划重组事项。公司于6月末已全额收回1.3亿元诚意金并依约配合交易对方完成诚意金担保措施的解除。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2025年1月3日《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以及2025年1月23日、2月22日、3月22日、3月25日、4月25日、5月24日的相关进展公告、6月7日《关于拟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6月21日《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6月28日《关于收回筹划重组事项的交易诚意金的公告》。
  2、关于转让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事项
  为了产业结构转型、盘活资产,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东莞宏泰于2025年1月向贵州聚祥转让公司及东莞宏泰所持有的宏途鑫业100%股权及公司应收宏途鑫业的全部债权,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2.08亿元。宏途鑫业的核心资产权益为贵州宏途鑫业核桃坪煤矿。转让事项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各方已按协议推进实施,相关股权和资产已完成交割,公司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转让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其他子公司注销及股权转让事项
  因下属公司拟建项目终止筹建、或业务优化和调整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份注销了广东宏远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注销了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英德新裕公司于2025年6月转让其持有的供联新裕股权。上述企业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或业务量较少,注销及转让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4、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董事会于2025年6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合计发生额)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向保本且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认购了人民币1亿元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25年10月9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于10月11日认购了人民币1亿元的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5年12月11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2025年7月2日《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7月8日及10月14日《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5、关于公司向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事项
  2015年2月5日,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合同签订后,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猛者新寨煤矿顺利获得批复,完成了对永安煤矿的整合,然而柳向阳对此仅支付了部分首期转让款,余款经我方多次发函催收仍拖欠未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起诉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鸿熙矿业。
  东莞中院于2018年10月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一)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转让款2900万元及其利息276.15万元;(二)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0日起算,以1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算,以12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均按照每日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赔偿律师费67.99万元;(四)猛者新寨煤矿、鸿熙矿业对上述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柳向阳的所负债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偿还垫付工程款46万元及其利息(以46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7年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六)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七)驳回柳向阳的反诉请求。
  柳向阳不服东莞中院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于2019年6月开庭审理,其判决维持了东莞中院(2017)粤19民初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六、七项;变更了第二、五项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垫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计算方法。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2020-002公告。
  2020年3月,公司向东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92998.42元。2021年3月15日,东莞中院对被执行人柳向阳、案外人柳智恒名下房产及屋内家私家电、被执行人柳向阳名下车库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但因无人出价已经流拍。其后,柳向阳于2021年5月18日分别向东莞中院和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说明还款方案及还款资金来源,2021年5月29日东莞中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若柳向阳不履行还款方案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依法向东莞中院申请恢复执行。2022年9月6日,因柳向阳未按照还款承诺函还款,公司与柳向阳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延长柳向阳还款承诺履行期至2022年12月5日,如柳向阳仍不支付则向法院申请拍卖猛者新寨煤矿45万吨采矿权;双方同意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
  2023年11月,猛者新寨煤矿领取45万吨采矿权证书。2025年9月,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完成了猛者新寨评估工作并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47号评估报告,经评估,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30252.55万元。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6年1月19日至1月20日和202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两次对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及所涉相关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价格为21,313.05万元,第二次拍卖价格为17,050.44万元,两次司法拍卖均因无人报名参与竞拍以流拍结束。下一步,公司将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对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及所涉相关资产的司法变卖程序。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柳向阳股权收购款2,890.7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由于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的司法拍卖已经流拍,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关于修订和审批部分公司制度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的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及监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应修订调整《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决议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5)及制度文件。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0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年度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情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2025年度末该所合伙人数量3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人;该所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529.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194.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160.34万元;2025年度该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成立至今没有发生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国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司农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崇茜,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在司农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司农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国铨、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崇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国铨、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崇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本次服务的总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分别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中保持独立、客观的职业立场,恪守审计准则及执业规范,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和出具报告,执业尽责;经对该所的注册与备案信息、执业资质、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人员信息、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6年度审计事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06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东莞市南城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下述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年报全文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38,280,604股(也是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进行事前审议,经过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9.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同议案名方案。
  表决情况:各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4月24日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的组成与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拟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二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任期三年。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周明轩、鄢国根、黄懿;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高香林、祝福冬;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选举方式分别审议如下两项提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周明轩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选举鄢国根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选举黄懿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高香林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选举祝福冬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股东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第1、2、3、7、8、10、11、12、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九日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明轩、鄢国根、黄懿,独立董事候选人高香林、祝福冬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并与候选人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消极资格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相应专业条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此外,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不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且在本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消极资格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综上,经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的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同意将候选人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高香林作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高香林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5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祝福冬作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祝福冬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7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祝福冬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 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6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香林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 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期三年”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审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周明轩、鄢国根、黄懿;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高香林、祝福冬。(上述候选人的简历附后;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见同期公告。)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认可周明轩、鄢国根、黄懿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认可高香林、祝福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候选人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选举方式分别审议如下两项提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选举周明轩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鄢国根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黄懿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选举高香林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祝福冬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即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目前候选人高香林连选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累计约四年,本次当选后其拟任两年。
  在新一届董事选出和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附: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明轩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物理系,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青海师范大学物理系;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开始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总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周明轩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49万股。
  鄢国根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大学,大专学历,工业管理工程专业,会计师,1996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鄢国根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20万股。
  黄懿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本科,英国威尔士大学MBA,经济师,审计师初级资格。1995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秘书、秘书室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监事等职,现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经办主任。黄懿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20万股。
  周明轩先生、鄢国根先生、黄懿女士,最近五年均在本公司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高香林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注册会计师,1988年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88年7月至2005年8月在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会计系主任等职;2005年8月至2021年8月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任副院长等职;2021年9月至2026年3月任职于东莞理工学院从事教学工作;2026年3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培正学院从事管理工作;现兼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祝福冬先生,1965年10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现江西财经大学)财务会计系,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师,广东地税纳税服务专家志愿者,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东莞市科技评审专家,东莞市质量评审专家。曾工作于华东地质学院(现东华理工大学),1994年2月至2025年12月任职于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曾任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工会主席、农工党东莞理工学院支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深圳豪恩光学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香林先生、祝福冬先生均不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1
  关于对下属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包括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3.5亿元(详见下文第二点、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下属公司经营需求资金情况来分配具体的融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下属公司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被担保的对象包括: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地产”)、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新裕公司”)。
  此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并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新裕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宏远地产资产总额1,203,122,175.77元,负债总额899,395,848.8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4,150,000.00元为长期借款,流动负债总额812,747,031.85元),净资产303,726,326.90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1,054,841.91元,利润总额-38,540,918.99元,净利润-50,099,514.36元。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裕公司资产总额103,429,785.52元,负债总额260,689,302.0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90,276,660.59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57,259,516.50 元;2025年度取得营业收入487,755,151.97元,利润总额-4,884,528.86元,净利润-4,879,385.41元。
  以上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总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地产开发与销售、再生铅原料采购、生产周转等业务属性决定着企业有一定的资金沉淀和资金需求,故在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下属企业经营风险和决策以及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公司按其实际需要对其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
  2.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企业,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无提供反担保情况。公司在向上述控股企业提供担保时,将视实际情况要求少数股东提供与其股权比例相应的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现存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6745万元,系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为10.48%。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等情形。
  七、其他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后,当拟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09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本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258,275.1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本年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825,827.51元,无提取任意公积金。本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84,722,751.5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7,110,142.05元、股本基数为638,280,604股。
  3.拟每10股现金分红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31,914,030.20元。
  4.公司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次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批准,则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预计为31,914,030.20元;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00元;
  (3)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1,914,030.20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6.51%。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如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而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但应兼顾未来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配总额不可超过可供分配的金额范围。如总股本未发生变动的,则按上述既定基数和方式实施分派。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列示:
  ■
  2.上述指标对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02,124,896.64元超过(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28,999,966.53元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超过(不低于)5000万元,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前提下,为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遵循利润分配政策和既定的《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拟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现有业务的经营模式处于稳定期,盈利水平随着市场环境变化有所下降,但偿债能力保持稳健(本期期末合并资产负债率约为23.47%,流动比率约为4.70);公司已保有适度的营运资金,亦为企业转型保持着合理的资金预备;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2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六名减至五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四名减至三名,独立董事人数保持为两名。为此,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
  ■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本议案拟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登记或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18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十四楼宏远房地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第5、6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第6项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组成人数由六人减至五人的提案,应为第9、10项董事会选举提案生效的前提。
  5、第9、10项提案以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第10项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和信函的方式登记,公司收到齐备的前述登记要件方为登记完成,请股东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及时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寄达原件。
  《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09: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玉龙、李艺荣;联系电话/传真:0769-22412655;Email:0573@21cn.com;邮编:523087;收件地点与登记地点相同。
  5、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附件一: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有粤宏远A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账号: ;委托人证件/执照号码: ;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的表决意见:
  ■
  若委托人未对以上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其他组织形式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3
  2.投票简称:宏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审议事项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审议事项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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