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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6-011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目前现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可以规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6-008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721,41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6,051,192.3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4,898,790.53元(含税),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公司2025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025年半年度分红73,129,856.65元)138,028,647.1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5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1.分红频次:结合2026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拟增加不少于一次中期分红。 2.分红上限: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6-009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及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无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及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6-014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将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2回避表决;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6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由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自然人股东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8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710077 联系电话:029-81509258 电子邮箱:xgsdb@xihari.com 联系人:韩瑞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6-010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保理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该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既不会对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现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决策权限与程序均合法合规,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与程序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契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存宏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11室 经营范围:从事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票据管理;票据信息咨询及数据处理;票据交易系统的开发、技术应用、管理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73亿元,净资产为4.51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6,239.55万元,净利润为1,965.4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 保理规模:人民币10,000万元 保理期限:12个月 保理融资利息: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6-015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1%)、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9%),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9%),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98%),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4%)出资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金:36.55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C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2H261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220606354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审贷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和数字化工作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建立了完备规范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财务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控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稽核审计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监督评价;各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与自身职责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前提条件。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设置独立的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对具体业务风险开展风险评估、内控测试和风险预警。财务公司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影响程度两个维度为风险评估标准,采用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分析、预测、研判,评估确认经营面临的重大风险。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结算及存款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结算与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主要全面推广电子结算,运用信息化管控刚性约束和监督制衡作用,将内控管理防控点嵌入信息系统,对操作风险进行刚性控制,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保持支付结算零差错。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情况 (1)制度建设及执行评价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具体业务制度和操作手册,构成一个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全面涵盖财务公司开展的信贷业务。同时,财务公司根据近年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对有关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业务更规范化。各类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业务管理制度,按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开展工作。信贷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查、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2)贷后检查情况 财务公司制定了《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由信贷业务人员对存量贷款进行贷后跟踪检查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以达到防范、控制风险,提高贷款质量的目的。 3.资金管理业务控制情况 (1)在资金头寸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多项内控制度,建立了岗位职责分离、内部牵制的内部审批机制,明确了流动性管理各部门职责,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形成一套严格和标准统一的制度,有效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2)在资金运作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包括《票据业务管理办法》《投委会议事规则》《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在内的多项内控制度,目前已开展的票据转贴现、有价证券投资和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交易对手基础资料完备,转让协议审核程序合规,资金划拨和账务处理均准确无误。 4.内部稽核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构建了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审计监督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制定了相关工作规则,委员会设置、工作内容、议事程序和内容规范,审计及关联交易委员会能够对审计及关联交易管理履行监督职责;成立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加强了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设有专门的稽核审计部,对日常审计活动进行管理,稽核审计部配备两名专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公司审计制度建设完善,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审计问题整改管理办法》《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责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稽核控制操作规程。 5.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管控、监测、通报、整改、加固等工作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的应急管理能力。定期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加强信息系统漏洞隐患的排查整改;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基础环境监测、业务流程监测等系统运营管控能力;夯实终端安全管控,强化对异常行为的监控。定期开展网络攻防演练,强化重要系统、网络边界、关键设备的技术安全防护管理,有效开展相关应急处置、追踪溯源和攻击反制。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目前治理结构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且得到有效执行,各项业务均无重大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业务运营整体风险可控。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存款、贷款、票据、结算、即期结售汇、同业及中间业务等业务。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10.09亿元,公司与其他银行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12.92亿元;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贷款业务余额为0万元,委托贷款余额为3,511.01万元,公司与其他银行发生的贷款业务余额为0万元。2025年全年公司有序安排经营支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订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及风险指标等,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公司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6-013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现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深耕主业固根本,精益管理提质效 (一)2025年,主业根基更坚实,经营效益攀新高 2025年,公司坚持以质量为根本、效益为中心,持续聚焦核心业务,营业收入达8.68亿元,同比增长8.72%;利润总额3.19亿元,同比增长13.29%。主要经营指标稳居同行业前列,圆满完成了公司的经营目标。公司在开关设备领域,顺利推进800kV GIS试验、巴西伊泰普±600kV直流输电工程等重点项目,技术服务能力获行业高度认可。在变压器领域,圆满完成500MVA变压器短路试验、韩国晓星400kV变压器检测及境外监试任务,国际服务能力进一步验证。在绝缘子避雷器领域,成功获取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等国检测订单。在电容器领域,顺利签署甘浙工程等特高压试验协议,进一步巩固了在特高压技术服务方面的核心优势。 业务布局与资质建设协同推进。厦门公司正式揭牌运营,形成“多地联动、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资质认证体系实现多点突破,取得CNAS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资质及低压领域IECEE CB资质,成功获得迪拜水电局、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双重认可,沈变院与荷兰KEMA达成变压器检测授权合作。募投项目规范推进,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为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客户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优化货场试品管理,拓展气务服务,客户休息环境改善,降低客户试验成本,客户服务承诺制落地,实现“即提即改”。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加强,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A复评审,“XIHARI智检通”场景入选中国电气装备集团首批高价值场景,人工智能应用初见成效。常州公司、沈变院、青岛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评,河高所融合融入机制落地,穿透式管理初见成效。 (二)2026年,精益管理再深化,资源配置更优化 2026年,公司将以精益管理为主线,持续深化成本打开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化运营效能。重点推进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围绕高电压、大容量等核心检测环节开展试验过程自动化专项提升,持续推进“XIHARI智检通”场景落地应用,同步推进内部AI应用需求落地。深化成本管控与业财协同,优化核心财务职能,推动精益化管理升级。围绕“战略引领、主业聚焦、创新驱动、风险可控”的投资原则,重点开展发电机系统改造、环境试验能力、开关变压器等传统领域和新能源制氢产业等新领域试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通过高质量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多地联动+区域深耕”发展策略,在东南沿海新能源富集区域积极拓展智能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业务。国际市场实施“重点突破+全球布局”发展战略,在东南亚、中东、欧洲等重点区域积极获取当地检测资质,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行“差异化竞争+增值服务”,延伸碳足迹核查、技术咨询等一体化解决方案,推动高低压绿色认证并引导企业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力争实现新签销售合同额、营业收入以及利润总额再创新高。 二、回报股东显担当,市值管理稳预期 (一)2025,治理透明强信任,回报基础再夯实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修订完善信息披露内部审核机制,优化股东权利行使流程,重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营层”治理架构,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现代化治理格局。上交所信息披露首获A级考核评定,获上市公司“新质企业金牛奖”,ESG治理成效显著,首份ESG报告获评“金牛奖碳中和20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为增强投资者回报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秉持战略规划与一线执行深度融合的原则,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增长,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关键指标持续优化。在资金使用上,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推进,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316,579,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3,129,856.6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1%。 2025年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财务情况,持续回报投资者。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公司2025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包括2025年半年度分红73,129,856.65元)为138,028,647.1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50%。 (二)2026年,分红规划稳预期,市值管理再深化 2026年,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合理提高分红率和股息率,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深化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及时传递公司价值,增强市场信心。 三、创新驱动强引擎,产业升级添动能 (一)2025年,研发投入攀新高,科创成果领行业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持续攀升,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3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完成国内首次60Hz 60Mvar SVG运行试验、国内首个中远距离海上风电柔性低频输电项目换流阀型式试验、国际首次800kV/80kA高压交流断路器T100s试验。牵头研制的40.5~72.5kV环保型开关设备四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斩获省市级科技奖15项,张文兵同志当选中国电工学会会士。新增入选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7名,引进博士7人、硕士36人,985、211及全球QS排名前200名院校毕业生占比80%。获批“陕西省绿色输变电装备重点实验室”“陕西省输变电装备创新中心”“西安市输配电产业创新中心”“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等创新平台,机械工业高压输变电成套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考核获评优秀。4项科技成果达国际领先水平,荣获省级科学技术奖7项、行业科学技术奖8项。牵头传统输变电装备领域、40.5kV~550kV系列环保型开关设备重大研发项目,承担“断路器样机集成设计与试验技术”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承担“550kV GIS双断口真空断路器绝缘、开断协同控制技术”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机理-数据融合驱动的高压大容量气体断路器设计理论和方法”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26kV C4混合环保气体柱式断路器技术取得重大进展,世界首套高压直流开关核心国际标准发布,填补全球空白。 (二)2026年,攻关卡脖子技术,转化成果提效益 2026年,公司将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聚焦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检测、新能源储能装备测试、碳足迹精准评价等前沿方向,集中攻坚250kA环保型快速发电机断路器、252kV真空GIS、126kV C4气体绝缘开关设备等“卡脖子”技术。推进绿色环保输变电装备关键技术研究,推动输变电装备碳足迹评估及标准体系建立。构建智慧检测体系,推进设备智能化,打通检测全流程,延伸“检测+预测性维护”一体化服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速实验室技术向市场化服务产品转化,推动环保开关设备、低损耗变压器等核心技术产业化落地,力争技术成果转化率超80%。持续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强化内外部轮岗挂职交流,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大复合型干部培养力度,精准实施考核激励。依托国家级创新平台建立跨单位协作机制,全力实现250kA环保型快速发电机断路器、252kV真空GIS、126kV C4气体绝缘开关设备等关键技术落地。开展绿色环保输变电装备关键技术研究,推动输变电装备碳足迹评估及研究,推动输变电设备安全、环保及可靠性评估技术研究、标准体系建立及验证,加强构网型技术研究,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要求。继续深入研究工程与设备可靠性验证需求,做好重大工程技术任务核心支撑组织建设与管理,保障技术攻关任务落地。 四、畅通渠道增互信,透明沟通促认同 (一)2025年,多维沟通显诚意,投资者关系稳提升 2025年,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座谈会、线上图文简报、短视频解读等形式,提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可读性和透明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投资者交流活动,主动回应市场关切,增强投资者信任。2025年,公司已组织28次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组织开展4次业绩说明会,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公司公开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交流,旨在实现价值最大化并如期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获上交所A级考核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2026年,沟通机制再健全,反馈体系更完善 2026年,公司将制定并披露年度投资者交流计划,明确投资者接待日、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座谈会等安排,确保沟通常态化、制度化。持续丰富可视化解读形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多维度解读,提升公告可读性和传播力。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形成“收集一分析一回应一改进”的闭环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将继续带头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增强投资者参与度和认同感,推动公司透明度再上新台阶。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沟通渠道,增强与投资者的互动频次和深度。探索开展“投资者走进西高院”等活动,邀请投资者实地考察公司技术中心和实验室,直观感受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五、合规治理强根基,投资者权益有保障 (一)2025年,治理体系再优化,合规防线更牢固 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合规、风控、审计监督深度融合,完善制度体系,深化依法治企。聚焦关键领域监督,形成“监督发现问题-制定标准工具-规范岗位行为”的管理闭环。聚合财务、安全、合规大监督力量,深化穿透管理,赋能成员单位发展。建立“精准指导+全程赋能”机制,以“一企一策”筑牢成员单位合规根基。公司连续第三年获评国资委“科改行动”标杆,获上市公司“新质企业金牛奖”,上交所信息披露首获A级考核评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制定“十四五”法治央企规划及“八五”普法教育规划,搭建企业合规体系框架,推动公司各职能有效运行并持续优化。强化企业制度体系建设,打造出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电子化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规范各领域及关键环节操作,加强合同联审机制,完善合同模板,推进法律风险排查常态化,法治与管理深度融合。搭建穿透式合规管理大体系,依法合规治企能力有效提升。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警示教育力度,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 在制度修订方面,2025年10月,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6号)以及《关于印发〈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发改办〔2024〕51号)相关规定,修订《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33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制修订。 在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层面,公司取消设立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增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并对《公司章程》中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权、总经理职权予以调整和完善。 (二)2026年,投资者保护再深化,治理效能再提升 2026年,公司将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独立董事、股东回报等最新规定,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在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中,严格落实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增强投资者参与度和认同感。持续深化穿透式管理,强化对四级成员单位的合规指导和监督,筑牢公司风控防线。优化核心财务职能,推动精益化管理升级,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质量,提升市值管理能力,打造企业品牌竞争力。深化“大监督”格局,聚合财务、安全、合规监督力量,强化过程监督与目标管理。推动监督与目标深度融合,构建“大监督”体系,完善合规风控体系,深化依法治企,确保公司运营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推动绿色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六、关键少数担重任,利益共享促发展 (一)2025年,激励约束并重,责任体系更健全 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进大职级体系优化升级,实施多元化中长期激励。公司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薪酬变动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强化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公司治理架构中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贯彻落实“马真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执行和闭环思维。 (二)2026年,关键少数再压实,发展信心更坚定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确保“关键少数”在企业发展中发挥表率作用。 2026年,公司将稳步推进《行动方案》各项内容,严格落实《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及时评估调整优化相关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守宏观政策调整、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西高院ESG组织架构(决策层:董事会;管理层:经理层;执行层:ESG工作组及各职能部门)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由ESG工作组及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每会计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有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尽职调查,均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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