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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839,929.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21,125.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21,125.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7,219,134.5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2,598,009.50元。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鉴于2026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概况 医药流通行业是医药卫生事业与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药产业链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职能。报告期内,国家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改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医保支付方式日趋精细化,药品全流程追溯体系逐步完善。这些举措旨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可及,持续推动行业治理效能提升。在政策引导与监管深化的背景下,行业整合进程加快,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发展正从传统配送服务向供应链管理、药事服务、数据赋能的综合健康服务转型,医药流通行业迈向高质量、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新阶段。 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化与居民健康需求增长的共同推动下,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商品销售规模稳健发展。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4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略有增长,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含税值)29,47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0.6%。截至2024年末,全国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计70.54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51万家,零售连锁企业6,607家,下辖门店39.00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9.37万家。 (1)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批发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22,97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0.5%。2024年药品批发行业销售排名前100位同比增长0.2%,市场占有率前100位占比75.7%。 在国家医改与健康中国战略推进下,医药批发行业正向规范化、集约化与高效化方向转型。随着集中带量采购的深入推进,形成国家集采、跨区域联盟采购及省级集采协同的多层次新格局。同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纵深推进、行业监管体系持续完善。这些变化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运营透明度及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医药批发企业需积极适应需求变化,提升供应链效率、拓展多元化市场,在合规基础上优化服务模式,以把握行业变革中的新机遇。 ■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2)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6,50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3%。2024年药品零售行业销售排名前100位年销售总额2,470亿元,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总额38.0%,零售连锁率为57.0%。 医药零售行业作为医疗健康服务的关键终端与重要窗口,在保障用药可及性、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方面的作用日趋显著。行业领先企业正朝着专业化、数字化、多元化方向发展,致力于强化药学服务体系,并深化慢病管理、特药服务、康复护理及健康管理等业务,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全周期健康服务闭环。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的推动下,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日益成熟,显著提升了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与协同性。随着药品全流程追溯体系与数字化监管平台的深化应用,行业竞争核心从价格因素转向专业服务、合规运营等综合能力。 ■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3)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物流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医药物流直报企业448家。2024年医药物流仓库面积约1,542万平方米,物流中心数量1,370个,拥有专业运输车辆17,617辆。 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推进,医药物流服务呈现“多批次、小批量、高时效”特征,对医药物流企业在仓储管理、订单分拣、运输配送等全链条环节的降本增效与质量管控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技术赋能成为行业发展核心驱动力,人工智能调度系统、自动化仓储机器人、物联网全程监控、区块链追溯技术等深度融合业务场景,推动医药物流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与绿色化迈进。 2.2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及地域性特点 作为医药行业的重要细分领域,医药流通市场需求呈现较强刚性属性,整体运行态势较为平稳。仅部分用于应对极端气候的药品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行业整体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有限,周期性特征不显著。 受区域经济、药品时效性、区域消费群体用药偏好差异及服务响应效率等因素综合影响,医药流通行业呈现一定的地域特征。公司长期聚焦中国东北地区,区域冬季气候寒冷漫长,地方性、季节性疾病偶发。公司依托区域内丰富的品种资源、广泛的市场覆盖及纵深网络布局,构建了高效的供应链响应机制,通过强化与上游供应商的战略协同,能够精准响应终端医疗机构及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为区域医疗健康保障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2.3公司所属区域和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省内最大的药品配送服务网络,掌握优质渠道资源,并与产业链上下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主要业务覆盖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公司持续深耕“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医疗服务、物流配送”四大核心业务板块,系统推进“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战略布局,构建全品类经营、全渠道覆盖、全场景服务的立体化业务体系。报告期末,公司零售业务拥有直营门店357家,其中DTP专业药房15家。 根据商务部《202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24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位列全国药品批发企业第19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总额位列全国零售企业第33位。 2.4行业政策分析 2025年,国家推进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的运行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体系建设。围绕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追溯码全链条应用、医药领域正风肃纪常态化推进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重点领域,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同步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效能、健全医改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企业需主动顺应政策导向,着力培育核心竞争力,在行业变革中抢占发展机遇。 (1)医疗、医保、医药高效协同 “三医”联动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在优化资源配置层面,国家持续深化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以基层为核心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速构建紧密型医联体。在信息互联共享层面,强化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医保管理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逐步构建跨系统、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平台。在监管协同治理层面,多地建立医保局、卫健委、药监局等跨部门专班,推动政策落地、信息互通、监管执法紧密联动,提升整体治理效能。三医协同的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了医药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 2025年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随着药品追溯码在医保结算体系中的全面应用,医保基金监管模式正在从“事后追查”向全环节数据贯通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精准处置”穿透式监管转型,通过强化数据联动与风险识别能力,实现对回流药品的精准打击,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与群众用药安全。 (3)医药领域正风肃纪常态化推进 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14个部门共同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重点聚焦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基建和信息化项目招投标、后勤服务等领域。文件明确医药购销全流程的商业贿赂风险点,通过强化顶层设计、深化购销领域治理、系统纠治医疗服务乱象、加强保障落实等措施,全面加强医药领域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行业合规经营意识得到提升。 (4)药品集采政策持续优化 2025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对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进行修订。集采在常态化、制度化之外,更加规范化,品种选择程序、最高有效申报价设定均更加透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以“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为核心原则,纳入品种覆盖抗感染、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等重点领域。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及中药饮片联采落地。集采规则的多方面优化标志着集采从“以价换量”向“质价平衡”转型。 (5)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与支付方式改革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新增药品114种,调整后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领域用药可及性显著提升。《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与基本医保形成有效的互补衔接,为推动商保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基础。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以DRG/DIP为核心的改革已全面展开,完成了从“试点探索”到“普遍应用”的转变。通过推动传统按项目付费模式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病种分值(DIP)付费模式转型,进而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 (6)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全面推进 2025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扩面提质的通知》,就全国范围内全面提升医保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速度、着力健全医保基金结算管理运行机制作出全面部署。伴随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纵深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场景持续拓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稳步扩大,有效助力医疗卫生事业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医药流通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5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疗服务及医药物流。公司主要销售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保健食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①医药批发业务及模式 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主要由药品分公司与新药特药分公司负责运营。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以纯销业务为主,调拨业务为辅,主要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品类的配送服务。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业务需求,从上游供应商采购相关医药及大健康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包装及配送等环节,将商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客户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医疗客户,包括公立医疗客户(指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之外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客户、政府开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终端客户(如诊所、门诊等),配送商品主要为省级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和议价的品种;二是商业客户,包括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等,配送商品主要是OTC产品及其他品种。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配置现代化仓储设施及配套设备,构建覆盖全流程的温控管理体系及冷链配送网络,保障药品在储存与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 ②医药零售业务及模式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主要由人民同泰连锁公司负责运营。公司凭借专业的药事服务体系、丰富的经营品类及营销网络,以直营连锁模式开展医药零售业务,主要利润来自医药产品购销差价。 公司致力于打造标准化、专业化的门店经营模式,旗下“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深受消费者信赖。公司持续推进DTP专业药房与院边店布局,强化药事服务能力建设,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与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公司依托线下门店丰富的品种资源,整合线上B2C、O2O等多元渠道,推出“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便捷服务,着力构建“医药+互联网”一站式健康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可信赖的购药体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截至本报告期末,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持有本公司74.82%的股权。2026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6-003),哈药股份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131,500股。本次减持完成后,哈药股份所持本公司股权比例由74.82%变更为74.63%,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落实董事会战略部署,密切跟踪行业政策动态与市场发展趋势,扎实推进经营质量提升。公司坚持党建引领与企业文化赋能双轮驱动,持续强化全员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夯实运营管理基础。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公司持续优化商品结构,丰富产品矩阵,进一步增强核心品种竞争力。在稳固业务基本盘的同时,积极拓展增量市场,推动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以“服务提质创效年”活动为载体,结合“支部书记带项目”专项工作落地,持续强化公司专业药事服务能力,提升经营效率与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围绕经营目标有序开展,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7,871.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83.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2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4%;基本每股收益0.230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97.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33,919.32万元,其中医药商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26,721.32万元,其他收入7,198.00万元;医药商业板块中,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2,000.13万元,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4,721.19万元。 ■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6-00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839,929.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21,125.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21,125.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7,219,134.5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2,598,009.50元。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鉴于2026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款项回收周期普遍较长。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加大。必要的资金有利于满足下游客户与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及存货周转对资金的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高质量、规范化、专业化可持续发展关键阶段,主要业务为医药批发业务及医药零售业务。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规划,聚焦“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医疗服务、物流配送”四大领航业务,纵深推进系统性布局,持续深化规模效应、品牌价值与多业态协同发展。因此,经营性现金流的良性运转是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更好地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7.24%。公司近三年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3,503,957.97元,满足《公司章程》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为满足公司现阶段提升经营质量的核心需求,公司需要保存留存收益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统筹业务增长与资金安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信誉,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四)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全力打造黑龙江省内领先的医药大健康服务平台,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能,巩固市场优势,扩大经营规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预计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公司医药批发业务销售规模占比高,受区域内医院回款周期较长及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下付款节奏加快等因素影响,为保障药品供应稳定、维护企业信誉、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资金需集中用于保障当前核心业务推进,因此公司拟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业务拓展,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以便今后更好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六)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措施 公司构建了多层次投资者沟通体系,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邮件等方式,对现金分红政策提出建议和诉求。在年度股东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七)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平衡;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对分红政策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公司资金需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公司资金状况、经营需要及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6-01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实施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根据该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认真评估实施效果并制定了2026年实施计划。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实施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六大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围绕“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医疗服务、物流配送”四大战略业务板块,不断巩固规模优势、提升品牌影响力、增强多业态协同效能,着力构建融合共进、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健康服务生态体系。 2025年,公司在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持续提升“六大核心竞争力”。坚持以党建引领凝聚组织动能,以企业文化厚植发展根基;提升产品力,构建全场景健康产品矩阵;增强营销力,推动存量精耕与增量拓展协同并进;提质服务力,深入开展“服务提质创效年”活动,融合专业规范与人文服务;精进运营力,以科学管理赋能稳健运营;强化品牌力,以价值传播提升品牌影响力;优化组织力,打造专业高效的复合型团队。同时,公司持续推进企业文化传承与创新,不断强化组织能力建设,凝聚发展合力,保障公司健康、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79亿元,同比增长3.29%。 2026年,公司批发业务将以“产品、团队、服务、网络”为核心,全面推进业务转型,打造集产品供给、营销赋能、供应链服务、创新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医药服务平台,持续巩固现有规模优势,实现高质量增长。零售业务将以“多元化、专业化、场景化、线上化、标准化、数智化”为核心,全面打造“六边形药店”健康服务生态,推动零售业务向健康服务综合体战略转型。 二、坚持合规为本,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始终将完善公司治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持续优化治理体系、健全治理架构,严格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权责边界。构建起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险可控、协调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结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求,设职工董事1名,进一步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公司董事立足各自专业领域特长,恪守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的原则,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及重大事项等方面科学研判,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多维度的专业意见与决策支撑。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为适应《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完善治理制度体系,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1项制度及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通过强化制度衔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分工,切实发挥《公司章程》的合规引领,配套制度日趋健全的规范引领作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制度根基。2025年公司荣获第二十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董事会办公室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等奖项。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及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快推进ESG管理体系建设,将其深度融入企业战略管控流程,进一步提升企业长期价值,切实履行社会担当。 三、以投资者为本,积极传递公司核心价值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精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为保障与投资者沟通的高效性、透明性,公司构建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投资者搭建起良性沟通桥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公司常态化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人员全程参与,围绕经营业绩、战略规划等核心内容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专业的深度交流,回答投资者关切,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5年,公司组织召开2次业绩说明会,累计接听并回复投资者热线咨询100余次、回复投资者提问20余次、完成分析师及机构投资者调研接待4场次。通过构建“线上互动+线下交流”的立体化沟通矩阵,公司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多维度展现企业核心价值。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维护与资本市场的透明、可信、双向沟通渠道,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是聚焦主营业务提质增效,巩固核心竞争力优势,夯实市值管理的内在基础,持续创造长期价值;二是高质量开展业绩说明会,加强投资者及分析师的有效互动;三是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规范运作、合规经营,统筹平衡股东回报与企业长远发展。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发挥带头引领作用 公司持续强化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压实其履职责任。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时向控股股东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及重点监管事项,提升其合规经营意识与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系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专题合规培训,全面提升“关键少数”对业务风险、合规风险与廉洁风险的识别判断能力,切实筑牢企业风险防控屏障。 2025年,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监管类专题培训共计17场次,累计参训60人次,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发送《证券监管简报》12期,全方位、常态化加强“关键少数”群体的法治思维、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 2026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持续压实“关键少数”合规履职责任,全面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一方面,常态化开展资本市场形势、监管政策及规范运作等专题培训,引导相关人员精准把握监管要求与业务准则,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合规理念与专业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持续推进独立董事下沉调研工作,助力其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推动公司治理效能实现内外协同提升。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优化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稳步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率,坚守规范运作底线,深化投资者沟通交流,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6-007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贷款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2026年度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84.90亿元。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拟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保理、保函、福费廷、中期票据等业务。其中,银行贷款余额预计不超过15.00亿元(含15.00亿元)人民币。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上述融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会。 此授信额度在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分配使用。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调整或者调剂。 二、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贷款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6-00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保理标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二)保理金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三)保理期限:业务办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具体合作机构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五)合作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与之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可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事项。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6-00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卫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鉴于2026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对分红政策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005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6-006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贷款的公告》(2026-007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08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2026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6-009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董事履职评价,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0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0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朱卫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卫东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实施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实施计划》(2026-011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文、郭丹、李文明、武滨、韩东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五、七、八、十二、十三、十五、十六、二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6-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卫东先生回避表决。 一、2025年度薪酬确认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岗位相关规定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相应内容。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按其岗位相关规定发放,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任期激励、特殊奖励构成。绩效奖金依据年度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和董事会考核结果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一定比例在考核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其目标全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领取和享有相应的岗位薪酬、福利待遇及必要的履职保障,若存在多个兼任职务,其薪酬和福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和享有。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标准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任期激励、特殊奖励构成。绩效奖金依据年度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和董事会考核结果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一定比例在考核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其目标全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领取和享有相应的岗位薪酬、福利待遇及必要的履职保障,若存在多个兼任职务,其薪酬和福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和享有。 (四)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绩效奖金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等综合评价后确定,在考核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 2026-008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会计师:文雅,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志芳,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招标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6-00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及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处置确认情况 2025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求,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拟对部分已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资产,以及因升级改造长期闲置无盘活利用价值的资产,进行资产的清理处置。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申请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损失为60,795.82元。具体如下: (一)电子设备一一报废损失为43,801.31元; (二)机器设备一一处置收益为7,604.04元; (三)运输设备一一报废损失为24,598.55元; 二、使用权资产处置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期间的具体情况,本年对部分使用权资产进行清理,处置损失435,904.56元。 三、减值准备确认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共计提减值损失61,919,602.05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9,711,264.0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08,337.96元。具体如下: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一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9,711,264.09元 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充分考虑应收款项质量、可回收性等因素,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同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计提客户、组合计提客户,并相应测算坏账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9,971,547.40元,其中,单项客户净转回63,236.26元,组合客户净计提60,034,783.66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260,283.31元。 (二)在建工程一一计提减值准备2,208,337.96元 2025年,公司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南岗区大成街246号”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了众华评报字[2026]第020号《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大成街项目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方法采用以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确定可收回金额,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119,937,083.24元,评估价值为55,266,244.12元,评估减值64,670,839.12元,已计提62,462,501.16元。本期在建工程计提减值2,208,337.96元。 上述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损失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利润减少62,416,302.43元。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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