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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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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12,924,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公司积极发展电池、电机、电控为代表的三电技术,智能座舱、智能驾驶等智能化技术,以及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业务,加快探索产业金融、二手车等领域,前瞻布局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助推企业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 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一一创新创业计划”,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迈进。公司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构建了长安、深蓝、阿维塔三大品牌,其中长安品牌下构建长安引力、长安启源、长安凯程三大品牌序列,形成差异化自主品牌矩阵;同时通过合营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布局合资品牌。在传统燃油车领域,公司推出了包括CS系列、逸动系列、UNI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营企业推出了全新一代蒙迪欧、全新一代航海家、CX-5、昂克赛拉等多款知名产品。在新能源领域,倾力打造了长安启源Q07、长安启源A07、长安启源A06、长安启源全新Q05、深蓝S09、深蓝S07、深蓝L06、深蓝S05、深蓝G318、阿维塔12、阿维塔11、阿维塔07、阿维塔06、长安马自达EZ-60、长安凯程V919、长安猎手、Lumin等新能源车型,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2025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长安汽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打造世界一流汽车集团”的目标,以“第三次创业一一创新创业计划”为指引,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着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大计划”(即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不断取得突破,有效应对市场波动、产业升级、技术变革等挑战,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实现了自主板块的稳步增长、合资板块的连续两年正增长,新能源销量实现历史性跨越,出口量再创新高,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2025年,长安汽车全年实现销量291.3万辆,创近九年来新高,同比增长8.5%,连续六年实现同比正增长。与此同时,公司新能源板块实现里程碑式跨越,全年销量突破111万辆,同比增长51.1%;长安汽车海外市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全年实现销量63.7万辆,同比增长18.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6月10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4136号),评级结论:确定维持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22长安K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3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长安汽车科技园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3月3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贾立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邓威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华荣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见《2025年度股东会资料》,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其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31)。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转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34)。
  1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3.审议通过了《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14.审议通过了《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拟于2026年6月30日前,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择期召开。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3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育勤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欣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玉平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以不高于420万元目标预算(含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与事务所洽谈,最终费用以公司采购定价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3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合联营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和物业租赁等日常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6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901.64亿元,2025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602.07亿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该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
  (二)关联人2024年度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
  备注:因关联方2025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2024年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2026年各项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3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52,079,253.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219,811.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3,301,643.8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8,666,189.4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83,812.30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662,694.1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76,213,404.73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当时生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三、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投入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已划转到公司基本账户(310002240902210113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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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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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3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安汽车”)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不再继续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期初累计金额为4,957,043,030.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2025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7,158,746,846.13元,加上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807,448,035.38元,扣除2024年度与2025年中期实施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3,418,076,157.12元,2025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8,548,118,724.39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8日总股本9,912,924,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15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1,139,986,272.8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95,704,303.00元)总额为1,635,690,575.88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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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7,972,823,626.7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兼顾考虑了公司运营和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9.95亿元、人民币93.84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2%、4.6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3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董事会第五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回购A股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02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301,9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B股股份810,53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0港币/股,最低价为3.95港币/股,成交总金额为3,220,822.56港币(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2,822,761.10 元(按2026年4月10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7641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3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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