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国茂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俞伟英女士、王全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全先生工作调整,现改派金毅弘先生接替王全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俞伟英女士、金毅弘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金毅弘先生,202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毅弘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