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7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22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刘宝军、高祥明、姚林龙董事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持续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及结算成本,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涉及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为结算、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结售汇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可。 关联董事高祥明、姚林龙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批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该股东会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 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6年4月21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99 电话:021-26647000 邮箱:ir@bao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为持续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及结算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涉及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为结算、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结售汇等业务。 ● 交易限额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为持续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及结算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涉及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为结算、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结售汇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每日最高综合授信用信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控制,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前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注:最高贷款额度参照《金融服务协议》每日最高综合授信用信余额250亿元。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2、存款服务。 3、信贷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保函、承销债券、财务顾问、保险代理、外汇结售汇、委托贷款等。 (二)协议主体范围 本协议所指乙方为乙方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含上市公司)。 (三)定价原则及交易限额 1、结算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国有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50亿元。 3、信贷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原则上不高于乙方从国内主要中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50亿元。 4、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它金融服务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四)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 1、甲方应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价及分类监管等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 2、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甲方应配合乙方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开展相关风险评估,提供评估合理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及便利,但法律法规、金融监管另有规定,或者与风险评估无关且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除外。 3、甲方应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保障乙方支付结算及存款安全;在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乙方存款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相关规定,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在必要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甲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并协助配合乙方风险处置工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乙方参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乙方权力机构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叁】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如协议到期时尚未召开股东会就续签协议事项做出决策,为保证金融服务业务连续性,协议有效期可延续至股东会召开之日,但该过渡期最长不得超过2029年7月31日。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高祥明、姚林龙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