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11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6年4月3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云鄂博铁矿西矿露天采矿扩建项目立项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源接续和保障能力,以增加自产矿产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白云鄂博铁矿西矿的铁矿石生产拟在现有生产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该项目符合新矿产资源法的集约化开发的要求,符合国家的能源安全战略,满足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政策要求,该项目还需依法依规履行有关部门核准程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股份办公楼7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债券发行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王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