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崖鹰石路3号8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长庚QIAN CHANGGENG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张天翼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三名在任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大林、戴思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