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梁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 梁晓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管理。截至目前,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6,000股,占总股本的0.0029%,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王正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首席技术官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陈志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首席技术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正妍,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5年,历任英华达(上海)电子有限公司管理部职员、主管、课长;1997年至2012年任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动力部工程师,品质管理部工程师、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2013年至2015年,任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5年至2018年,任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18年至2025年,任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截至目前,王正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志宏,男,1969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化工、光电高分子材料博士。1996年至2000年,任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电子所技术经理;2000年至2006年,任统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处长;2008年至2012年,任杜邦太阳能(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志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73,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