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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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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4月8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2026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人。 ■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 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鑫光电”)、徐州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同鑫光电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美兴光电”)在2021年-2024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816.13万元、49,413.82万元,其中与美兴光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48,993.14万元、关联交易金额420.68万元;与嘉兴天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天盈”)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2,309.75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35万元、关联交易金额2,289.40万元(含税)。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7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6]0046号),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根据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和公司自查,关联交易事项情况如下: 1、同鑫光电、美兴光电主要从事蓝宝石图形化衬底片、蓝宝石复合衬底片,为公司的下游客户。2015年12月,公司开始向其销售蓝宝石材料等。 公司关联企业海宁瑞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瑞美)于2018年1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同鑫光电62.50%股权,自此同鑫光电成为公司关联方。2019年8月,海宁瑞美将所持同鑫光电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非关联方银川育成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后12个月内,同鑫光电继续认定为关联方。2024年4月,公司与同鑫光电各股东形成初步投资意向,拟向同鑫光电增资4,000万元,同年12月,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取得同鑫光电15.26%的股权并委派董事,故同鑫光电和美兴光电重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020年11月,同鑫光电因发生产线事故,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相关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不利影响。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自该事件发生后公司人员持续跟进了解同鑫光电的经营状况,监督其财务资金使用情况,并后续参与了美兴光电经营决策。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能够对同鑫光电、美兴光电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拟追加认定同鑫光电、美兴光电为公司关联方,认定期间为2021年至2024年,在此期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嘉兴天盈系由公司和公司关联人于2008年5月19日共同投资设立,2008年12月公司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并不再持有;2014年11月,嘉兴天盈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7月3日,嘉兴天盈的股东变更为公司非关联方嘉兴市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物业”),并于2024年9月办理完成工商注销手续。自2021年7月3日起,嘉兴天盈变更完成满12个月,未列入公司关联方。 天通高新曾持有嘉兴天盈的股权,后续天通高新在转让嘉兴天盈股权时,与天源物业对嘉兴天盈存量房产出售产生的风险及收益做了相关约定。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拟追加认定嘉兴天盈为公司关联方,认定期间为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注销)。故上述交易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588472649B 成立时间:2012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炎 注册资本:26216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海宁凯成恒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5% 经营范围:光电器件用蓝宝石图形化衬底的研发、生产以及图形化衬底设备的研发、制造;电子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追认同鑫光电为公司关联方。 2、徐州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MA224UNJ8W 成立时间:2020年8月5日 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炎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追认美兴光电为公司关联方。 3、嘉兴天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676151925J 成立时间:2008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522号33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福祥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嘉兴市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市政工程的施工。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追认嘉兴天盈为公司关联方。 嘉兴天盈于2024年9月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同鑫光电、美兴光电产生的关联交易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同鑫光电、美兴光电于2021至2024年期间累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816.13万元、48,993.14万元,定价机制以市场价格为准,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向美兴光电进行了一次生产设备的转让业务,转让价格按市场价420.68万元,该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本次交易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和结算,具有公允性。 2、公司与嘉兴天盈产生的关联交易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嘉兴天盈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累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35万元,定价结算以遵循市场化原则,参照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确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关联交易 为改善公司子公司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精电”)员工住宿条件,2022年11月,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签署《房屋转让协议》,天通精电以自有资金2,289.40万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5%)购买嘉兴天盈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522号天通园区内的19套房产,用于增加员工宿舍用房,其中房屋建筑面积4,617.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2,796.37平方米,购买价格以经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和诚(2022)估字第FC202200237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为基准。上述交易已于2024年6月全部办理完成,交易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和结算,具有公允性。 四、本次追认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关联方信息维护工作,并对关联交易进行持续跟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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