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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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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以2025年底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41,779,613.00元(含税)。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方案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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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与商务服务”(L)中的“商务服务业”(L72)。
  义乌市场作为世界小商品贸易中心,凭借庞大的成交额、丰富的商品种类以及海量的海内外采购商,持续稳居全国综合市场领先地位,不仅形成强大的产业集群支撑,更辐射全球233个国家和地区,带动210万家中小微企业发展、3,200万名产业工人就业,在全球小商品供应链中占据核心地位,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关键支撑。
  (一)行业核心特点凸显,竞争优势持续强化
  1.市场主体活跃多元。义乌市场是创新创业的活力沃土、全球客商的集聚高地,共带动全国20多个产业集群发展,吸引超3.9万名常驻外商、11万名常驻侨商、1万多家外资主体,成为全国首个外资经营主体破万、外籍人员参保破万的县级市,被誉为“世界超市”。2025年,义乌全市人口净增长17万,其中新进大学生7万,来义外商超68万人次;市场主体总量超126万户,位居全国县级区域第一,创业创新活力持续迸发。
  2.商品种类丰富齐全。作为全球最大小商品集散中心,继2025年10月新一代市场全球数贸中心正式开业,义乌市场汇集28个大类、超220万种商品,持续巩固“世界小商品之都”的核心优势,依托日均超万款新品迭代的创新供给能力,打造国潮出海策源地与全球爆款供应链枢纽,为全球采购商提供全链路、一站式数字化贸易解决方案。
  3.业态场景创新引领。作为贸易业态创新发源地,首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39”),十余年带动义乌外贸出口近7倍增长,已推广至全国39个试点;进口转口、网红直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形成全产业链电商生态圈,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持续引领全球贸易新趋势。
  4.贸易生态优质完善。自义乌获批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已形成自贸区、综保区等多个国家级开放平台,“十四五”时期承接国家级改革试点44项、省级以上195项。2025年,新增全国全省“首单”“首例”“首创”33项,多项改革创新成效显著:率先开展市场采购化妆品采购地报检,惠及全国1/6报关出口化妆品;设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义乌服务中心,进口玩具认证时长(不含检测)从20天缩至5天;“义乌一宁波舟山港”成为全国首条达成百万标箱的海铁联运线路。
  (二)行业发展态势向好,长期增长动力强劲
  2025年,义乌市实现进出口总额8,365.0亿元,同比增长25.1%;其中出口7,307.0亿元,增长24.1%;进口1,058.0亿元,增长32.3%,进出口、出口、进口值占全省份额分别提升至15.1%、17.4%、7.8%,持续领跑全国县域外贸。
  1.贸易市场更趋多元。与义乌有进出口贸易的国家和地区达233个,其中贸易额超亿元的156个,增速超两位数的166个,较2024年同期增加33个;新兴市场增速明显,非洲、拉丁美洲、东盟等市场进出口分别达1,507.0亿元、1,274.3亿元、93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4%、14.1%、46.7%。
  2.出口商品愈发丰富。出口商品涉及5,900类,同比增长6.0%;机电产品出口2,689.4亿元,同比增长25.1%,占出口总额36.8%;其中,家用电器出口204.5亿元,同比增长23.6%;汽车零配件出口118.1亿元,同比增长59.1%,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品类升级。
  3.进口商品结构持续优化。进口消费品609.9亿元,同比增长26.6%,占进口总值57.6%;其中干果进口131.8亿元,同比增长14.5%,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进口90.7亿元,同比增长7.4%,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
  4.贸易主体活力迸发。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主体达13,385家,较2024年增加3,696家;民营企业进出口8,266.4亿元,同比增长24.9%,外资企业进出口98.5亿元,同比增长39.1%,市场活力持续释放。
  5.品牌影响力跨越提升。2026年总台春晚义乌分会场主舞台在全球数贸中心惊艳亮相,“有情有义 世界义乌”品牌形象火遍全网,向全球逾12亿人次展示了开放包容的姿态,带动义乌文旅市场强势增长。春节期间,义乌市全域旅游人数431.07万人次,同比增长37.22%;全域旅游综合收入38.8亿元,同比增长34.62%。正月初三到十三,举办“嗨购全球·打卡春晚”系列活动,首日三个市场打卡点位总客流超6.1万人次,其中全球数贸中心主舞台客流超4.2万人次。截至正月初七,全域春晚打卡点累计客流突破130万人次。
  ■
  (图1 “嗨购全球·打卡春晚”义乌小商品城2026年游园大集)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深刻把握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坚决融入浙江“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以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为统领,锚定“全球知名的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商”战略定位。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赋能全球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贸易基础设施平台,通过系统化构建商品展示交易、市场配套服务、贸易履约服务三大核心生态系统,根本性重塑全球小商品流通体系。我们的目标是:在“买全球”上加速破题,在“卖全球”上迭代深化,实现“买全球卖全球”双向蝶变,持续擦亮“世界小商品之都”金名片,为巩固我国日用消费品供应链全球优势地位、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核心力量。
  ·商品展示交易生态:涵盖线下市场经营与自营贸易,是公司核心业务载体;
  ·市场配套服务生态:涵盖会展、酒店等板块,为贸易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撑;
  ·贸易履约服务生态:涵盖Chinagoods线上服务平台、品牌出海服务、仓储物流、支付、征信、保理等业务,构建全链路贸易服务体系。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商品展示交易生态
  1)市场经营:核心收入为市场商位使用费,商位所有权归属公司。采用商位有偿使用模式,按照一至三年的合同期预收相关费用,商户拥有合同期限内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转租。目前运营市场包括国际商贸城一至五区、篁园市场、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及全球数贸中心。
  2)自营贸易:运营以“爱喜猫ICMALL”为核心品牌的新零售业务(源于“International Commodity Mall”音译),秉持“发现全世界的好商品”愿景,打造“新时尚、新消费、新应用”场景下的超级供应链渠道品牌;依托义乌市场的海量源头货及全球供应链整合能力,开展进口集采、出口等业务。通过自营贸易切入市场上下游,发挥平台与品牌优势,实现贸易与市场联动反哺,形成良性循环。
  (2)市场配套服务生态
  1)会展业务:公司会展板块集国内组展、海外出展、展馆管理、配套服务、受托运营于一体,承办义博会、进口商品博览会、森博会等自营展会,运营义乌国际博览中心、衢州客厅会展中心,提供会展全产业链服务,通过“展会+文创”“展会+产业”“展会+出海”融合模式,促进贸易撮合与产业升级。
  2)酒店业务:通过自营及委托经营的方式运营7家星级酒店、长租公寓及指尖食堂、Yandoo Cafe两大餐饮品牌,提供住宿、餐饮、会议、休闲等综合服务,收入来源包括客房销售、餐饮销售、商品销售及场地租赁,依托协议客户、会议婚宴、在线预订等渠道拓展业务,深化数字化升级与品牌建设。
  (3)贸易履约服务生态
  1)线上服务平台:依托近8万家实体商铺资源,迭代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Chinagoods,辐射全球210万家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以贸易数据整合为核心,对接全环节供需双方需求,构建以会员基础服务、定制服务、AI增值服务、数字广告等业务营收模式的B2B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2)品牌出海服务:推进“1+5+2+M”品牌出海战略体系(以1个海外总部为核心,依托5大出海模式,联合供应链与金融2大类服务商,链接M个全球合作伙伴),迭代升级小商品城“品牌出海”全球化进程,通过模式迭代打破传统出海局限,实现从“独立展厅”到“展销枢纽+仓厅联动”的“厅开全球”,从“传统仓储”到“全球仓网+供应链整合”的“仓布全球”,从“单一运输”到“干支结合+仓运协同”的“运布全球”,以更适配全球市场需求的新型出海模式,全面构建布局更精准、功能更复合的“一洲一方案、一洲一架构、一洲一组合”全球化贸易服务网络。
  3)仓储物流:以仓储服务为核心,做强国内集货仓、海外前置仓、综合保税仓,推进“国内仓-国际物流专线-海外仓”的“两仓一线”跨境供应链履约通道建设;持续提升国际物流履约服务能力,做大物流仓储园区规模,打造运营国际数字物流市场、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物流园等一系列商城履约服务生态集群,持续导入头部供应链资源,依托现代化数智物流体系深度切入贸易全链条,迭代放大“世界货、义乌拼、发全球”的核心优势。
  4)支付、征信、保理等业务:提升“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数智化服务能力,以“征信牌照+保理牌照+支付牌照”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体系;围绕小商品贸易生态,充分发挥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的独特优势,创新义支付(Yiwu Pay)品牌业务形态,落地海外渠道能力建设,完善“跨境人民币+跨境外汇+跨境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体系,持续强化数智金融赋能市场贸易的能力和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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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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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1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0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7日下午在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德占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A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续聘A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与各意向授信银行对接情况,结合公司2026年度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本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融资授信,不包含债项投资授信与债券承销授信。本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获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不超过本议案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拟授信银行及额度如下:
  ■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深化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布局,持续吸引并集聚优秀的研发与管理人才,增强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方案,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或股东会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内及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及最低自由流通比例规定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或获得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公司拟申请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超额配售事宜及发行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备案或批准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国际资本市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合发行时国际资本市场情况、香港股票市场发行情况、公司所处行业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和整体协调人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及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具体发行对象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配。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的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刊发的《新上市申请人指南》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修订和更新的规定的机制厘定,并将按照其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最终确定的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在国际配售分配中,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的有关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正式发出H股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为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在取得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及/或其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拟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本次上市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主要用于海外业务综合布局及CG平台技术投入等用途。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重要性排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经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的H股招股说明书最终版的披露为准。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或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H股上市完成日与行使并完成超额配售权(如有)日孰晚之日。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工作,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的框架、原则和决议有效期内,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实施股东会通过的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的意见,并结合市场环境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H股发行规模和发行比例、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售量调整事宜、股份配售方案、配售比例、定价方式、超额配售事宜、基石投资者的加入(如有)和战略投资者的加入(如有)、批准缴纳必要的上市费用、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和具体使用计划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实施有关的事项。
  2.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起草、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申请版本/聆讯后资料集/派发版本招股说明书(中英文版本,下同)、红鲱鱼招股书、国际发售通函及其他申报文件;批准盈利及现金流预测事宜;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中止及终止任何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保荐人及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聘用协议、整体协调人聘用协议(如适用)、资本市场中介人协议、承销协议、关连/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确定相关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额)、顾问协议、保密协议及投资协议(包括基石投资协议)、H股股份登记处协议、FINI协议、定价协议、公司秘书委任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如境内外律师、行业顾问、印刷商、制裁律师、公关公司、审计师、内控顾问、背调机构、诉讼查册机构、ESG顾问等中介机构协议)、秘书公司聘用协议(如有)、企业服务公司聘用协议(如有)、收款银行协议等)、豁免申请、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招股文件或其他需要向保荐人、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出具的承诺、确认、授权以及任何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其他重要合同、协议、承诺、契据、函件文本或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实施有关的文件及在该等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聘任、解除或更换联席公司秘书、负责与香港联交所沟通的两名授权代表及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聘请保荐人、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人、牵头经办人、资本市场中介人等)、财务顾问、合规顾问、商标律师、境内外律师、资产评估师、审计师、内控顾问、印刷商、公关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ESG顾问、背调机构、诉讼查册机构、收款银行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并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执行委任上述中介机构之事宜;代表公司与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进行沟通以及作出有关承诺、声明、确认及/或授权;确认及批准豁免申请函(包括相关电子表格);核证、批准、通过和签署本次发行并上市所需的电子表格、董事会决议、承诺函、验证笔记等备查文件及责任书,决定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费用、发布正式通告及一切与上市招股有关的公告;批准于香港联交所网页及A股信披网站(如需)上传与H股上市招股有关的公告(包括申请版本招股书及整体协调人委任公告(包括其修订版)、聆讯后资料集等);大量印刷招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版本、聆讯后资料集、招股章程、红鲱鱼招股书、国际发售通函以及申请表格(如有));批准发行股票证书及股票过户以及在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等;批准通过香港联交所的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上传有关上市及股票发行之文件;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申请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CCASS)准入并递交和出具相关文件及承诺、确认和授权;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有关非香港公司注册、商标及知识产权注册(如需)以及注册招股说明书等手续;根据监管要求及市场惯例办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委任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主要沟通渠道;聘任、解除或更换(联席)公司秘书、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并授权(联席)公司秘书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十六部的规定,将公司在香港注册为“非香港公司”,且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订立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3.根据股东会通过的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起草、修改、签署、执行、完成并向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相关的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或个人提交各项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申请、备忘录、报告、材料反馈或回复(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所有必要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任何过程稿)并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如需),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许可或同意等手续;代表公司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并作出有关承诺、声明、确认及/或授权;并做出其认为与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4.在不限制本议案上述第一点、第二点及第三点所述的一般性情况下,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申请表格即M103表格(及其后续修订、更新、重续和重新提交)(以下简称“A1表格”)及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豁免申请函)的形式与内容(包括所附承诺),代表公司批准保荐人适时向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提交A1表格、招股说明书草稿及《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新上市申请人指南》等规则及指引要求于提交A1表格时提交的其他文件、信息及费用,代表公司签署A1表格及所附承诺、声明和确认,对A1表格及其相关的文件作出任何适当的修改,并于提交该表格及相关文件时:
  (1)代表公司作出以下载列于A1表格中的承诺、声明和确认(如果香港联交所对A1表格作出修改,则代表公司根据修改后的A1表格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承诺、声明和确认):
  ①在公司任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期间的任何时间,遵守并通知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始终遵守不时生效的《香港上市规则》的全部规定;在整个上市申请过程中,确认已遵守,并将继续遵守,并已通知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其有责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和指引材料的所有适用规定;
  ②在整个上市申请过程中,提交或促使代表公司提交给香港联交所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确认A1表格中的所有信息和随附提交的所有文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
  ③如因情况出现任何变化,而导致(1)在A1表格或随附提交的上市文件草稿中载列的任何资料,或(2)在上市申请过程中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的任何资料,在任何重大方面不准确或不完整,且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公司将在可行情况下尽快通知香港联交所;
  ④在证券交易开始前,向香港联交所呈交《香港上市规则》第9.11(37)款要求的声明(监管表格内F表格);
  ⑤于适当时间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9.11(35)至9.11(39)条的规定向香港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文件;以及
  ⑥遵守香港联交所不时公布的刊发和通讯方面的程序及格式要求。
  (2)代表公司按照A1表格中提及的《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5条和第7条的规定授权香港联交所将下列文件的副本送交香港证监会存档:
  ①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5(1)条,公司须将上市申请的副本向香港证监会存档。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5(2)条,公司授权香港联交所,在公司将上市申请相关的文件向香港联交所存档时,由香港联交所代表公司将所有该等资料向香港联交所存档时同步向香港证监会存档;
  ②就公司上市申请而存档及提交的材料及文件,包括由公司的顾问及代理代表提交的材料及文件,公司确认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均可不受限制地查阅该等材料及文件,并基于此,香港联交所将被视为已履行上述在相关材料及文件被存档及提交时代表公司将该等材料及文件向香港证监会存档的责任;
  ③如公司证券得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7(1)及7(2)条,公司须将公司或其代表向公众或其证券持有人所作或所发出的若干公告、陈述、通告或其他文件副本向香港证监会存档。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7(3)条,公司一经将该等文件递交香港联交所,即授权香港联交所可代其向香港证监会递交该等文件。
  (3)代表公司承诺签署香港联交所为完成上述授权所需的文件,上述所有文件送交存档的方式以及所需数量由香港联交所不时指定。
  (4)除香港联交所书面批准外,上述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撤回,而香港联交所有绝对酌情权决定是否给予有关批准。另外,公司须承诺会签署香港联交所完成上述授权所需的相关文件。
  5.批准、签署上市申请及香港联交所要求公司签署的其他有关上市及股票发行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核证招股说明书验证笔记及责任书等文件;批准公司签署对保荐人就A1申请文件内容所出具的背靠背确认函;授权保荐人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向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提交A1表格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文件以及授权保荐人代表公司与有关监管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联络和沟通以及作出任何所需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与香港联交所就其对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提出的问题与事项作出沟通);代表公司就监管机构对A1申请提出的问题起草、修改、议定、签署(如需)及提交回复;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因应《香港上市规则》第3A.05条的规定向保荐人提供该条项下上市发行人须向保荐人提供的协助,以便保荐人实行其职责。
  6.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它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毕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和发行完毕后依据相关规定向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前述文件的核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并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H股股票登记事宜。
  7.批准将本次H股上市相关决议(或摘要)的复印件,及如需要,经任何一位董事及公司秘书或公司的法律顾问核证后,递交给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和/或经要求,发给其他相关各方和包括保荐人在内的参与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的专业顾问。核证、通过和签署招股说明书等将向香港联交所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呈交的文件及公司备查文件等。
  8.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重要性排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H股招股说明书最终版的披露为准。
  9.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或备案文件,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必须由股东会审议的修改事项除外。
  10.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务,签署及在其可能酌情认为合适时,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法律文件作出修改、调整或补充并批准相关事项。
  1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向包括香港公司注册处在内的政府机构及监管机关递交及收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公司秘书,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如需)的相关文件等),并办理有关签署文件的批准、登记或备案手续及必要或合宜的其他事宜。
  12.办理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所发行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事宜以及遵守和办理《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新上市申请人指南》等规则及指引项下所要求的其他事宜。
  13.上述授权应包括在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能酌情认为合适时,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的权利、签署任何有关的文件以及向任何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的权利。
  14.在此前公司或其他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士已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并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
  15.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批准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H股上市完成日、行使并完成超额配售权(如有)日及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孰晚日。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扣除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如适用)后,拟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及制度草案全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维护国家及公司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公司的秘密,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司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本次审议《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具体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陈德占、包华、许杭、王向荣;
  非执行董事:吴秀斌、刘晓婧;
  独立非执行董事:洪剑峭、张成洪、罗金明、黄英豪。
  其中,黄英豪的董事角色以其被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为前提。
  上述董事角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同时向股东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杭、王承鏱为联席公司秘书,其任期自本次发行并上市聆讯之日起生效;并委任许杭、王承鏱为《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负责与香港联交所沟通的授权代表,其任期自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聘任及授权代表委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及委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英豪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成洪(主任委员)、罗金明(委员)、刘晓婧(委员)。
  除上述调整外,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的基础上,提请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会秘书许杭为董事会授权的具体人士(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人士”),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授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事宜。
  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制度草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连)交易决策及实施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ESG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董事会和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反舞弊、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制度中,第1-3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及制度草案全文。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并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和公司秘书单独或共同处理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事项以及委任王承鏱先生为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十六部项下的授权代表,自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呈交申请注册为注册非香港公司起生效。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以下简称“ESS”)申请,批准、确认和追认并授权任何董事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以及提交相关使用者资料,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制定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处理与公司拟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相关事宜,批准许杭作为第一授权人士、何志超作为第二授权人士接收登陆密码以及处理后续相关登记事宜。
  同意进一步批准及确认任何董事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适时提交有关ESS的申请和开户事宜、签署相关申请文件、确定及提交相关信息和各账户使用者资料、处理与ESS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并接受和签署ESS条款及细则(经不时修订)的接纳函件。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根据经不时修订的《香港上市规则》(包括其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参考行业水平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投保人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新增。
  1.《关联交易决策及实施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第1-3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及制度全文。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评估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评估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报告》。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经核查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张成洪先生和罗金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0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03,546,946.9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66,231,448.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股本5,483,559,22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41,779,613.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上审议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
  至202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3月2日和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7.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议案9、议案10-16、议案19、议案20、议案23、议案24.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中许杭先生作为关联自然人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议案23中许杭先生、龚骋昊先生、王正超先生和赵笛芳女士作为关联自然人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以2026年4月28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一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21层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21层证券部
  2、邮政编码:322000
  3、电话:0579-85182812
  4、传真:0579-85197755
  5、联系人:许杭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A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天健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住宿和餐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燕华,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康,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含1家上市公司独立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磊,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姜波,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含2家上市公司独立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9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28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2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79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9万元(含税),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在提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公允性,提升内控,夯实基础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及企业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0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额度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在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有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八)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情况
  ■
  (二)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81,598.92万元,本次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审议决策程序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公司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新增,具体情况如下表:
  ■
  同时鉴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涵盖了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后废止。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国际”)为本次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天健国际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天健国际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国际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67053561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6日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000元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庄士敦道181 号大有大厦 1501-8 室
  首席合伙人:黄浩源先生
  经营范围:提供中小企业及上市公司法定审计、内部控制审查、税务服务、会计服务、公司秘书服务、企业收购/合并的专业管理、公司财务重组及清盘管理等服务。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国际已引用香港质量管理准则第 1 号《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质素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天健国际人员在进行审计或审阅或其他鉴证或相关服务业务时遵守专业标准和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保护投资者之利益。天健国际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天健国际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执业质量检查暂时并未有任何与诚信相关的发现对天健国际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
  (二)独立性
  最近三年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执业质量检查暂时并未有任何与独立性相关的发现对天健国际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化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布局,持续吸引并集聚优秀的研发与管理人才,增强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H股发行上市。
  本次H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0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满足以下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范围内,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以及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3、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4、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风险提示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情况
  为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外上市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草案)》需经股东会审议。
  二、制定及修订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情况
  根据前述对《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以及本次H股发行上市需要,公司对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并形成草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境外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如涉及),该等调整和修改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上述修订或制定的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相应现行制度继续有效。修订或制定的制度草案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英豪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黄英豪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其作为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方案执行。
  二、调整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按照香港法律及《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符合《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的要求,拟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成洪(主任委员)、罗金明(委员)、刘晓婧(委员)。
  除上述调整外,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上述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英豪,男,1963年2月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
  职业背景:现任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主席、香港贸易发展局理事、香港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尊一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人及董事局主席等多个职务。
  过往履历:1984年毕业于英国根德大学获法学士学位,2007年获该校颁授荣誉法学博士,2013年获香港浸会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曾任全国政协委员(第10、11、12、13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第9、10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第七届)。
  个人荣誉:获香港十大杰出青年(1998年)、太平绅士(2002年)、世界十大杰出青年(2003年)、铜紫荆星章(2005年)。
  黄英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领导小组-ESG执行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执行小组落实ESG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ESG领导小组对公司ESG信息进行收集、汇编,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每年度审议相关议案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规定董事会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审定公司的ESG报告;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ESG相关内外部工作,研究实质性议题,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及ESG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对ESG报告进行审阅;ESG工作组负责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分析实质性议题,推动各执行单位实施ESG工作,对公司ESG信息收集、汇编,编制ESG报告及相关文件;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ESG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否
  3、
  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公司已经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公司代码:600415 公司简称:小商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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