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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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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197,764.55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盈利但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35,922,969.88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35,922,969.88元,因此2025年度无法进行现金分红。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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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PCB作为电子产品核心的电子互连件,既是电子零件的基板,为元器件提供支撑与电气连接,也是融合电子、机械、化工材料等多领域技术的基础产品,因而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 PCB产业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的关键指标。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革新正驱动算力基建进入规模化扩张阶段,数据中心作为算力承载核心,对高性能PCB的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同时,AI应用在终端场景的加速渗透与落地,进一步推动全球PCB行业向高频高速、高多层、高密度的技术方向迭代升级,行业正迎来以高端化、技术驱动为核心的结构性增长新机遇。
  根据Prismark 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统计,根据目前的趋势,预计全球PCB市场将在2026年继续保持增长。预计2026年PCB市场的同比增长率为12.5%。从中长期看,产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2025年-2030年全球PCB产值的预计年复合增长率达7.7%。从区域看,全球各区域PCB产业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其中,2025年-2030年中国大陆地区复合增长率为7.0%,增长保持稳健。从产品结构看,2025年-2030年18层及以上的高多层板、HDI板和封装基板仍将保持相对较高的增速,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速分别为21.7%、9.2%和10.9%。
  单位: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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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030年PCB产业发展情况预测(按地区)
  (数据来源:Prismark 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
  从下游应用端来看,AI算力集群(含服务器、高速交换机等)、光通信系统(光模块、高速线缆)、新一代通信设备及智能终端等核心市场,正共同构筑起PCB行业长期增长的核心引擎,持续驱动产品向高精度、高密度、高可靠性的高端化方向迭代升级。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核心产品覆盖高多层板、HDI板、软硬结合板及个性化定制PCB等品类。产品深度应用于通讯设备、智能终端、交换机、光模块、AI服务器、特殊应用等新兴产业领域。
  历经四十年PCB行业深耕,公司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在高多层板和HDI领域形成了行业领先的核心竞争力,长期坚持技术和品质的双轮驱动,提供包括PCB设计、制造、仿真和测试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坚定落实人工智能战略,聚焦客户核心需求,深耕品质管控,在动态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持续挖掘发展机遇,不断提升核心技术实力与品牌影响力。凭借稳定的产品表现与优质的客户服务,公司与国内外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产业振兴和科技改造项目,同时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在CPCA发布的《2024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主要企业营收》中,公司PCB业务规模位列综合PCB100第29名,内资PCB100第16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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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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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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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
  2、报告期末,焕新方科与胜宏科技、祥鸿置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0,670,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6%。华发科技、焕新方科与胜宏科技、祥鸿置业分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均于2026年2月28日到期自动终止,自到期之日起,焕新方科、胜宏科技及祥鸿置业之间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拥有权益不再合并计算,详见公司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3、根据珠海市国资委《关于组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珠国资[2025]50号),华发集团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发集团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和资产(含华发科技股权)对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截至报告期末,华发集团已将持有的华发科技85.69%股权划转至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46,183,986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经公司查询,目前上述股份仍为质押状态;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46,183,986股公司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经公司查询,2023年3月29日,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46,183,986股公司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轮候冻结,2024年7月19日,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46,183,986股公司股份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自身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5、胜宏科技将持有的228,949,101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
  6、祥鸿置业将持有的41,702,933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又进行了再次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4月18日分别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
  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不含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下同),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高小军先生、张扬先生回避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但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交易,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为700.78万元,未超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确认。
  (三)公司2026年度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授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02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700万元,预计授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4,700万元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按公允价格,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的实际数量和金额,并签署法律合同并办理相关一切事宜。
  3、为提高效率,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公司拟暂按公司2026年度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执行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时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日止。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常性的资产收购或出售等其他关联交易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进行审议及披露。对于连续发生、难以及时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伟
  成立日期:1986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884,972.263283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72,928,519.66万元,负债总额为55,631,892.10万元,净资产为17,296,627.5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12,329.14万元,净利润211,450.48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5,541,583.52万元,负债总额为58,815,268.67万元,净资产为16,726,314.8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414,758.92万元,净利润-13,461.74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焕新方科”)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通过焕新方科间接控制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华发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方正科技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参照《上市规则》确定的其他关联人均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目前已发生交易的各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邱以武,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邱以武和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繁简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以下审议意见:
  我们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事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澄洁先生回避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但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交易,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为7,656.15万元,未超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确认。
  (三)公司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授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 202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亿元,预计授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1.6亿元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按公允价格,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的实际数量和金额,并签署法律合同并办理相关一切事宜。
  3、 为提高效率,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公司拟暂按公司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执行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时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日止。
  4、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常性的资产收购或出售等其他关联交易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等进行审议及披露。对于连续发生、难以及时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成立日期:1988 年 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81.08亿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
  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国平安公开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总资产为138,984.7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004.19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05.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7.78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平安间接控制方正信息产业,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均为方正信息产业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目前已发生交易的各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盈利但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197,764.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35,922,969.88元。经董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盈利但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
  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197,764.55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盈利但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35,922,969.88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6年度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及预计资金使用情况,预计2026年度借款综合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不含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借款额度包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及原有贷款续贷等,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公司股东会申请在85亿元的借款综合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办理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借款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形式、借款利率、借款担保等。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合同并办理相关一切事宜。
  上述借款额度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超过该等额度的借款,将由公司有权机构另行审批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澄洁先生回避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6年度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高小军先生、张扬先生回避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高小军先生、张扬先生回避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高小军先生、张扬先生回避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制定《市值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现场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延期交割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PCB业务部分产品出口海外,而部分设备、原辅材料等需要进口,因此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防范公司PCB业务子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PCB业务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202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任意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主要外汇币种为美元。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5、交易期限
  2026年度内有效。同时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2027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前,公司拟暂按公司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执行,执行时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日止。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任意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由公司董事长指定全资子公司作为交易主体,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及管理。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由于客户的支付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为避免市场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同时,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者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减少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9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
  至202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
  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4月22日至4月23日的工作时间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公司电子邮箱:IR@foundertech.com
  信函送达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华敏翰尊国际大厦9楼 K 座方正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邮编:200050
  登记电话:021-58400030
  登记传真:021-58408970
  六、其他事项
  1、电邮:IR@foundertech.com;电话:021-58400030;传真:021-58408970;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现场会议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拟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交易限额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焕新方科”)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通过焕新方科间接控股公司;财务公司为华发集团控制的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注:自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及贷款均仍按照原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未超过原金融服务协议规定的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及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的额度上限。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制定最佳存款组合,存款形式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
  2、贷款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授信服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信用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甲方及其子公司无须提供任何资产抵押、权利质押或其他担保。
  (3)甲方控股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时乙方需单独进行授信评审。
  3、结算服务
  结算业务是指甲方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结算以及甲方及其子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结算。
  4、票据服务
  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可以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及贴现等业务。
  5、外汇服务
  乙方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结售汇业务资格后,根据甲方申请,可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
  6、担保服务
  乙方应甲方及其子公司的要求,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用于投标、履约等事项的书面信用担保,按照乙方担保业务相关办法办理。
  7、乙方可提供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服务价格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的活期及定期存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但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活期及定期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乙方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协商参考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执行的贷款利率确定。
  3、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票据业务:相关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5、其他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交易限额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甲方及其子公司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五)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甲方受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乙方提供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用于甲方按相关规定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
  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他监管机构对财务公司的监管要求,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指标规范运作,控制资产负债风险。
  3、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4、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甲方在乙方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确保资金结算系统安全及稳定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要。
  5、发生存款业务期间,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月报、年报及账户对账单,乙方的年报应当经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鉴于甲方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按照上交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乙方承诺在发生可能对甲方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7、在发生以下可能导致甲方面对重大风险或损失的事件时,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1)乙方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国法律或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他监管机构对财务公司的监管要求;
  (2)或其未能履行或违反该协议的任何条款;
  (3)乙方出现或可能出现任何经营困难或支付困难;
  (4)甲方因遵守该协议而违反或可能违反法律或法规(包括上市规则)。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外汇及担保等金融服务,有利于节约公司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交易过程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高小军先生、张扬先生回避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5亿元额度的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包括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香港)发展有限公司、珠海驰方电子有限公司、IFOUND PCB (THAILAND) CO.,LTD.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四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四家之间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三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三家之间调剂使用。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公司股东会申请在85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决策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利率成本等综合因素决定向金融机构有选择的申请融资,签署法律合同等相关一切事宜。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本次申请的85亿元的担保额度适用于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超过该等额度的担保,将由公司有权机构另行审批后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四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四家之间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三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三家之间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上述被担保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且上述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口径数据。
  三、担保协议情况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公司股东会申请在85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决策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利率成本等综合因素决定向金融机构有选择的申请融资,签署法律合同等相关一切事宜。
  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本次申请的85亿元的担保额度适用于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超过该等额度的担保,将由公司有权机构另行审批后实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总额为463,3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22%,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与经营规划安排,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并创造更多协同发展机遇,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商务中心9楼”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218号19幢108单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终止、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公司代码:600601 公司简称:方正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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