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任期和选举方式 按照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至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1至3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按照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出的人数不得超过第六届董事会相对应的董事人数。 4.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26年4月15日17:00前向公司证券部书面提交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2.提名时间到期后,证券部将董事提名文件报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提名人和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要求,在独立董事候选人被确定提名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业务系统填报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并向上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上交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上交所自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交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对于上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并应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延期召开或者取消股东会,或者取消股东会相关提案。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相关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规定,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3)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如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4)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3.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3)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4)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5)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4.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5.在拟候任的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不得再连续任职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6.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须以书面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任职独立董事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文件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王女士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7-82433619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今世缘大道1号 邮政编码:223411 八、附件 1.第六届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 ■ 附件二: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提名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六)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在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6年4月 日 附件三: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现提名 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六)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盖章) 2026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