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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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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曹龙先生、唐庆女士、商小路先生、袁海月女士、斯庆锋先生、杨薇薇女士、贺怡帆女士、黄震先生、张博女士、沈晓良先生、刘俊先生。其中,曹龙先生为董事长,唐庆女士为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曹龙先生(主任委员)、沈晓良先生、斯庆锋先生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震先生(主任委员)、沈晓良先生、刘俊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黄震先生(主任委员)、沈晓良先生、唐庆女士 (四)审计委员会:张博女士(主任委员)、刘俊先生、杨薇薇女士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任商小路先生为公司经理,聘任唐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袁海月女士为公司副经理兼首席采购官,聘任曹琼伟女士为公司副经理,聘任周锟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王平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林维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完成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完成审核。前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庆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 联系电话:010-62575346 传真号码:010-62579137 电子信箱:hi-tech@china-hi-tech.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任胡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影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 联系电话:010-62575346 传真号码:010-62579137 电子信箱:hi-tech@china-hi-tech.com 胡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7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曹龙先生简历: 曹龙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在读。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湖北省高投数字产业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武汉高投云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曹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龙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唐庆女士简历: 唐庆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科智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资产经营部负责人、政府一账通项目总监,陆金所资产板块财富云研发部产品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唐庆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庆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商小路先生简历: 商小路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陕西省西安市邮政局法规处法务,香港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证券部负责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微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商小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商小路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袁海月女士简历: 袁海月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助理、审计项目经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项目经理、审计经理,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 袁海月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海月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斯庆锋先生简历: 斯庆锋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工商银行东阳支行网点营业经理,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企金业务部经理,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斯庆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斯庆锋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6、杨薇薇女士简历: 杨薇薇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芯玑(东阳)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拓资本高级投资经理,上海青桐资本执行总经理,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杨薇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薇薇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7、贺怡帆女士简历: 贺怡帆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云河(湖北)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湖北长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云河(湖北)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资金交易审核、人事经理,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人力高级主任。 贺怡帆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贺怡帆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黄震先生简历: 黄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曾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五矿国际信托独立董事,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黄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震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张博女士简历: 张博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曾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夫户外(002780.SZ)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 张博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博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沈晓良先生简历: 沈晓良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善复旦研究院院长助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助理经理,香港艾美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市场总监,上海颐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Nepes Corporation中国区业务总经理。 沈晓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晓良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刘俊先生简历: 刘俊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今任职于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并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团工委副书记。 刘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俊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商小路先生简历: 商小路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陕西省西安市邮政局法规处法务,香港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证券部负责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微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商小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商小路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唐庆女士简历: 唐庆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科智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资产经营部负责人、政府一账通项目总监,陆金所资产板块财富云研发部产品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唐庆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庆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袁海月女士简历: 袁海月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助理、审计项目经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项目经理、审计经理,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 袁海月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海月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曹琼伟女士简历: 曹琼伟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曾任北京德享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区域总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北京市海淀区精华培训学校董事长助理、项目负责人,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事业部总裁,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业务董事,东方信达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合伙人。 曹琼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琼伟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周锟先生简历: 周锟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科智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科云人工智能科技(广西)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市场管理部总经理、金融业务板块总经理、投资银行与融资平台部总经理,陆金所财富云中心产品解决方案团队总监、资产管理部金融产品团队总监。 周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锟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王平先生简历: 王平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楚民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化学五环公司团委书记,湖北铁投铁旅公司综合部部长,湖北楚民投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江云河(湖北)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平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林维强先生简历: 林维强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浙江宇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 林维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维强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胡影女士简历: 胡影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曾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荣联科技(002642.SZ)证券事务代表,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九号公司(689009.SH)证券事务经理。 胡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影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 如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触发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披露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4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2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于2026年2月28日披露了《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情况 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目前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 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按照相关规定应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影 联系电话:010-62575346 传真:010-62579137 (五)登记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依法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决定当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出席会议董事一致推选曹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高科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曹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唐庆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运作,履行专业决策职能,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曹龙先生(主任委员)、沈晓良先生、斯庆锋先生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震先生(主任委员)、沈晓良先生、刘俊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黄震先生(主任委员)、沈晓良先生、唐庆女士 (四)审计委员会:张博女士(主任委员)、刘俊先生、杨薇薇女士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商小路先生为公司经理,聘任唐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袁海月女士为公司副经理兼首席采购官,聘任曹琼伟女士为公司副经理,聘任周锟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王平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林维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胡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国高科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新设)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芯玑(东阳)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并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6,839.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前述预计额度内与相关关联人依法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曹龙先生、商小路先生、袁海月女士、斯庆锋先生、杨薇薇女士、贺怡帆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芯玑(东阳)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曹龙先生、商小路先生、袁海月女士、斯庆锋先生、杨薇薇女士、贺怡帆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表决通过。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慎核查,本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4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平安等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含新设)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预计额度内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注册资本:181.08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2316L 成立时间:1988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 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根据中国平安公开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曾直接持有公司20.03%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是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6.507%;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中国平安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9.5129%。穿透来看,在过去12个月内,中国平安通过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平安为公司的关联人。 2、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巍 注册资本:7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B36N71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1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财务咨询;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曾直接持有公司20.03%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因此,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间接控制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3、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纳齐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1571XE 成立时间:1990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七层 经营范围:中餐(含冷荤凉菜);销售饮料、酒;技术推广;销售电子产品、图形图像设备、财务软件、办公家俱、工艺品;经济信息咨询;对北京新奥特集团开发大楼进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的租赁;承办生产要素市场及为市场经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天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因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分散,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其穿透后的主要股东。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曾同受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4、上海方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惠小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76050088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港路5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物业服务评估;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森林公园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停车场服务。 主要股东: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上海方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穿透后的控股股东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方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曾同受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方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5、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18782822E 成立时间:2000年1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9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日用品、服装、鞋帽、化妆品、卫生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厨房用具、日用杂货、文化用品、玩具、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食用农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企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打字、复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出租商业用房;建筑物清洁服务;洗车服务;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集中养老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颐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北京颐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穿透后的控股股东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曾同受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6、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晨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19306771 成立时间:1998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江汉区解放大道单洞路武汉国际大厦902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家政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正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因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审慎认定北极1号信托财产范围内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方正集团掌握一定控制权的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7、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曜华 注册资本:13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2706134B 成立时间:2005年3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4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黄金等贵金属的投资、投资兴办各类实业(以上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经纪;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穿透后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安。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曾同受中国平安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8、芯玑(东阳)半导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雪明璐 注册资本:3333.33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DHT2KK0X 成立时间:2024年04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曲塘甘溪东街 888 号科技孵化中心13号厂房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阳中经芯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芯玑(东阳)半导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股东之一,由本公司的部分实际控制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孙维佳女士共同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芯玑(东阳)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9、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维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C6PAWW3U 注册资本:24,240万元 成立时间:2023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木雕小镇广福东街 1509 号 - 8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阳中经芯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阳市中经科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经天纬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本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与孙维佳女士间接持有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且孙维佳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注:以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均来自工商信息及上述关联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交易合同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各关联人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等金融服务、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采购设备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人交易保持一致,公司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与关联人公平协商后,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基于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进行业务往来,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业务和财务上的依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聂志强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张鹏先生、廖航女士未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所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海涛、谌彤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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