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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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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9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支付总金额为4,653,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4月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862,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7,785,206.43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肖奋先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处置了其所持有的部分已质押公司股票,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相关主体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2,862,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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