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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信息平台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投资期限延长的议案》
  经2025年3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8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制度具体办理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25年4月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出售存量交易性金融资产,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李立峰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李春华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李立峰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吴引引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沃健代为出席,候选董事李思铭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吴建刚出席本次股东会;副总经理楼灿苗、卢飞挺、马春明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2、3、4、5、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费俊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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