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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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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3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5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4月24日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第1-3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第1-3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6年4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6、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7、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宁丹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9、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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