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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是集彩票服务、数字印刷、高端包装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业务涵盖彩票产业、安全印务、包装产业、彩印产业、物联网产业、商贸及互动娱乐产业等多领域。公司始终以科技创新为重心,通过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彩种,开发了包括UV环保热敏彩票预制票、新型RFID银行存单、数字喷墨产品、远程打样等独有产品或专利产品。是国家保密局秘密载体复制新标准参与制定企业和试点企业。鸿博股份、重庆鸿海、无锡双龙均获得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甲级资质。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研发、生产、销售体系,打造特有的品牌与技术,成为公司维持印刷行业地位、扩大印刷市场份额的有力基石与强力助推。 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1)热敏票印刷:彩票(电脑热敏票)是高端商业票据的细分种类,公司承接国家体彩中心分布于浙江、南京、福建、广东、江西、湖北、山东、上海、贵州、海南、云南等省市的电脑热敏票印刷业务,产品主要用于彩票、税务、金融、保险等领域。该业务通过投标获取订单生产,业绩驱动主要受彩票销量的影响。 (2)防伪票据印刷:防伪票据隶属于潜力极大的中高端印刷市场,印刷过程对技术含量要求较高。防伪票据主要包括商业票据、税务发票、证书证件、存折、证照等。 (3)彩票新渠道服务:产品包括区块链彩票、新媒体营销服务系统及技术平台开发等。其中服务系统及技术平台的业务模式为给福彩、体彩中心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搭建营销服务平台、提供营销解决方案、积分兑换彩票、彩票投注站线上培训平台等。业绩驱动主要受新型彩票产品、彩民数量、彩票销量及相关政策影响。 (4)书刊与高端包装业务:产品主要包括书刊以及高档酒盒等,产品主要用于文化、酒类包装等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鸿博股份作为一家集彩票服务、数字印刷、高端包装等多元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始终坚守核心业务,积极顺应行业趋势,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不断探索新的增长路径。对印刷和彩票行业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持续优化与拓展,同时积极布局AI算力领域,通过对产业链上中下游的深度挖掘以及横向产业的开拓,逐渐形成了独特且富有潜力的经营模式。2025年,在实践中经历了诸多变化与挑战,也收获了宝贵的经验与成果。 (1)印刷业务:科技驱动,重塑产业链价值 当前印刷行业已步入成熟发展阶段,市场竞争趋于充分,行业整体承压运行;其中商业票据印刷领域受无纸化办公、数字化替代趋势持续影响,行业增长整体放缓。面对行业转型挑战,鸿博股份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主动优化业务结构,深度挖掘产业链上下游价值机遇,以技术赋能推动传统印刷业务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突破传统业务增长瓶颈。 上游:强化研发创新,筑牢技术与生产核心壁垒 公司持续加大上游技术研发与生产智能化投入,全面推进生产体系迭代升级。一方面加快车间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引入智能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生产全流程实时监控、精准排产与高效调度,大幅提升生产效率、严控运营成本,保障产品交付质量与稳定性;另一方面推进技术跨界融合,将印刷核心技术与物联网、防伪溯源技术深度结合,研发推出具备溯源防伪功能的智能印刷标签,打造差异化技术优势,抢占高附加值印刷业务市场。 下游:拓展应用场景,拓宽业务增长边界 立足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积极拓展印刷业务应用场景,优化产品结构。在稳固传统彩票印刷、商业票据印刷、书刊印刷核心业务的基础上,紧抓市场个性化、定制化、小批量快速印刷需求增长趋势,加大高端数字印刷设备与技术投入,完善数字印刷服务体系,具备快速响应、高效交付短单及定制化订单的能力,进一步拓宽服务场景与客户群体,推动印刷业务从传统加工向高附加值、定制化服务转型,持续提升业务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 (2)彩票业务:创新服务,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 彩票业务是鸿博股份核心支柱业务板块,公司凭借多年深耕积累的技术、资质与客户资源,稳居国内彩票印刷行业领军梯队,市场地位稳固。2025年,国内彩票行业朝着规范化、数字化、便民化方向加速转型,行业对产品安全、服务数字化、营销精准化的要求持续提升,公司紧抓行业转型机遇,坚守合规经营底线,以技术创新优化核心产品,以服务创新拓展业务边界,全方位助力彩票行业高质量数字化转型。 上游:稳固核心印刷优势,严守产品安全与公信底线 作为福彩、体彩核心定点印制服务商,公司持续巩固彩票印刷核心竞争力,聚焦产品安全性、防伪性与品质提升持续发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高端防伪印刷技术迭代,升级专用生产设备与印刷工艺,构建全流程闭环安全管控体系,全方位保障彩票产品的防伪等级、生产安全与行业公信力,筑牢业务核心壁垒;同时通过精益生产管理、流程优化,进一步提升生产交付效率、严控生产成本,持续为两大彩票发行机构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高性价比的定点印刷服务,夯实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基础。 下游:创新数字化服务模式,赋能行业全链条升级 顺应彩票行业数字化转型趋势,公司突破传统印刷业务边界,聚焦下游服务创新,搭建专业化数字化服务体系,助力彩票行业提质增效。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身技术积累,针对性开发适配彩票发行机构的新媒体营销服务系统与数字化技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与运营能力,为福彩、体彩中心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合规营销解决方案;通过搭建精准营销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分析实现彩民需求精准研判,在合规框架内开展个性化、精细化运营服务,有效提升彩民参与体验与渠道活力,助力彩票行业实现从传统线下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拓宽公司彩票业务盈利空间,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3)横向产业开拓一一布局AI算力业务 2025年是公司AI算力业务规模化落地、战略转型见效的关键一年。公司依托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聚焦AI算力全产业链布局,抢抓“人工智能+”政策机遇与算力刚需,完成从技术储备、项目落地到商业化运营的闭环突破,同时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弘博,拓展华东区域市场,实现全国算力业务多点布局,推动传统主业与AI算力业务深度协同,构建双轮驱动发展新格局。 上游:技术研发与供应链资源整合 技术层面,公司持续完善技术治理体系,在2024年成立鸿博技术委员会的基础上,2025年进一步压实技术规划、团队建设、项目评审、研发落地等核心职责,保障AI技术布局科学性与前瞻性,重点攻坚算力调度、绿色智算、异构集群适配等核心技术,提升智算云服务核心竞争力。资源整合层面,面对国际高端算力芯片供应链波动挑战,公司凭借前瞻性布局与深厚行业积累,持续优化供应链体系,稳定核心硬件供货渠道;同时深化与头部供应商、国资平台合作,构建多元化、抗风险能力强的供应链生态,为智算中心建设、算力服务交付提供坚实保障。 中游:智算中心建设与规模化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智算中心建设与运营成果显著,核心项目顺利落地并实现商业化运营。北京京能智算中心示范项目圆满完成验收,积累了大规模算力集群交付与运维经验,满足多元化算力需求。公司通过精细化运营管理、智能算力调度系统,实现算力资源高效调配与动态管理,提升算力利用率与服务稳定性。 下游:客户拓展与区域业务布局 下游客户层面,公司依托传统业务积累的品牌口碑与客户资源,快速拓展AI算力服务客户群体,覆盖AI大模型研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国资平台、工业制造、智慧城市等多领域,提供多模态大模型训练、推理算力、智算中心全流程规划建设及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区域拓展层面,2025年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弘博,立足华东区域,辐射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带,拓展区域算力服务、AI场景落地及产业合作,完善全国算力业务布局,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面与行业影响力。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2025年公司业绩形成传统业务稳底盘、新兴业务高增长的双轮驱动格局,营收规模同比大幅提升,业务结构完成战略性优化,整体经营实现高质量转型突破。公司收入主要分为票证产品、包装办公用纸及其他业务三类,报告期内结构出现标志性变化,传统票证业务压舱石作用稳固,AI算力业务成为核心增长极,推动公司整体业绩扭亏提质、稳健发展。 传统票证业务:业绩稳定压舱石,筑牢经营基本盘 票证产品长期为公司核心收入与利润支柱,业务涵盖体彩福彩热敏票证、税务发票、证书证件及涉密票据等,彩票印刷业务稳居行业龙头,客户黏性与市场份额突出,仍是公司稳健经营、现金流积累、利润兜底的核心保障,为跨界转型提供坚实资金与客户支撑。 重庆鸿海、无锡双龙等核心子公司分工协同、优势互补,为传统业务筑牢根基:重庆鸿海深耕福彩印刷,保障核心订单稳定交付;无锡双龙深耕区域票据与商务印刷,拓宽华东市场覆盖,共同支撑公司传统业务稳健运营、市场地位巩固。 双轮驱动破局:应对行业挑战,纵向深耕+横向开拓并行 传统印刷行业面临市场饱和、竞争激烈、毛利率偏低等困境,单一业务模式难以支撑长期发展。2025年公司坚持双线并行战略,纵向深挖产业链价值、科技赋能传统业务提质增效,横向开拓AI算力新赛道、打造第二增长曲线,成功降低单一市场依赖,实现业务多元化与抗风险能力双提升。 纵向深耕层面,公司持续推进传统印刷技术升级,加大新材料、防伪工艺、智能化生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能与品控,重点强化票证产品防伪、环保性能,巩固高端票据、涉密印刷、彩票印制等高附加值业务优势,对冲行业下行压力,提升传统业务盈利水平。 横向开拓层面,公司紧抓数字中国与AI产业发展机遇,依托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及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布局AI算力全产业链。 2025年公司抢抓算力需求爆发机遇,凭借前瞻布局、稳定供应链与优质算力服务,实现算力业务规模化落地,经营质量大幅改善。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传统主业、做强AI算力业务,推动两大板块协同赋能,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与北京京能合同的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一一补充协议二》、《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一一补充协议三》。智算中心总体规模为1024PFLOPS算力,合同交易总金额为99,968.20万元。2023年10月23日、2024年3月12日英博数分别收到合同款499,840,999.31元、299,904,599.58元,并于2024年7月完成设备交付。 2024年12月3日,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京能海北签署《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的修订协议》,对原合同中部分条款作出调整,北京京能在原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京能海北承继,变更智算中心一期项目1024PFLOPS算力对应设备型号以及部分配套设备数量,合同交易金额由999,681,998.61元变更为645,633,347.52元,算力规模不变,另外由英博数科向北京京能支付违约金、补偿金共计41,080,083.01元。 英博数科与京能海北及第三方经协商一致于2024年12月3日签署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根据英博数科前期与第三方另行签订的合同金额为258,194,050.00元协议,在满足条件情况下,该协议中英博数科应收第三方合同款项258,194,050.00元用于抵销英博数科对京能海北未清偿的债务及质量保证金共227,474,001.76元。 2025年3月,英博数科收到京能海北的《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验收报告》,除维保服务外,英博数科已执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履约义务。由于交易金额变更为645,633,347.52元,另违约金及补偿金共计41,080,083.01元、预留质量保证金32,281,667.38元,与北京京能已支付金额差额为227,474,001.76元。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英博数科与京能海北及第三方签署的《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已执行完毕,英博数科与第三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所涉及设备已全部交付并完成验收,英博数科未清偿的债务等额抵销英博数科对京能海北未清偿的债务及质量保证金共227,474,001.76元。 2、与百川智能合同的进展情况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百川智能签署了《云服务协议》,由英博数科向百川智能提供一定规模的智算服务器所有的算力和资源、配套软件、应用以及技术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 月31 日)。由于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与百川智能签署《确认函》,经双方协商一致,停止原合同相关合作,由于原合同尚未产生收入,合同解除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于原合同,双方不存在争议,互不承担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以上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4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倪辉先生(董事长)、王彬彬先生、李宁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钟鸿钧先生、吴松成先生、张晨先生、黄锦女士。 4、公司与英伟达合作情况 2022 年 8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作成立北京 AI 创新赋能中心暨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英伟达公司(NVIDIA)、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就在北京市共同合作成立北京 AI 创新赋能中心,开展相关人工智能科技领域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事宜签署了《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截至2025年8月9日,《合作协议》有效期届满,各方未再续订协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采用简化方法,按照个别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以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涉诉及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84.0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0.13万元。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3,589.12万元。 三、资产核销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部分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2.97万元,核销存货22.69万元,核销固定资产766.46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473.32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5,806,685.6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3,804,668.78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由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2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八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5,806,685.6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3,804,668.78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办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以及《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选择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决定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此次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合作企业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下属公司拟为公司或公司其它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评估,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2025年度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吴松成、张晨、钟鸿钧、黄锦回避表决。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坚持战略导向、业绩导向、公平合规、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评价深度绑定,严格执行先考核后兑现,并建立健全薪酬追索与止付机制。 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契合公司战略发展与治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战略执行效果及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坚持业绩导向、公平合规、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严格执行先考核、后兑现及薪酬追索与止付机制,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考核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6)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降低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风险,稳定核心管理团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董责险)。 本次投保方案主要内容如下:投保人为本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期限不超过三年;年度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度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保险产品遴选、合同签署、保费支付、续保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2026-017)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全部消除。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注:1、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除累积投票外其他议案统一表决; 2、上述议案1-4、6-13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8日公司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24日(周五)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承杰、柯志鹏 (3)联系电话:(0591)88070028;传真:(0591)88074777 (4)邮政编码:35000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29”,投票简称为“鸿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任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中兴华所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凯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晨晗女士,2023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1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有序发展,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兴华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4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含续保后最长保险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责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拟购买董责险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考核管理机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已生效实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2026年独立董事固定津贴15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说明 1、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实施。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短期、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低风险、流动性高的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授权及期限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流动性好的商业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及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为子公司担保总额度预计为240,000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对象英博数科、鸿博昊天、港龙贸易、珠海寰博、上海弘博、创拓数科、睿博新能、鸿睿数科、上海鸿英数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额度预计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1、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鸿海”)、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鸿海”)、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双龙”)、福州港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贸易”)、珠海寰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寰博”)、上海弘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博”)、成都标点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标点”)、福建兴元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元数科”)、福建创拓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拓数科”)、福州鸿博启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启元”)、福州鸿博启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启恒”)、北京睿博新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博新能”)、上海鸿睿数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睿数科”)、上海鸿英数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英数元”)、通达快算(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快算”)、青海鸿英数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鸿英数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其他商业机构或与合作方因业务往来产生的应付款项之付款义务或履约义务(含其他方式产生的应付款项之付款义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40,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额度。 2、上述子公司拟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 3、公司及以上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为下属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下同; 2、上表未包含重庆鸿海为鸿博股份提供6,000万元的担保;未包含为下属公司同笔债务的重复担保; 3、鸿博启元、鸿博启恒、通达快算、青海鸿英数元由于处于成立初期,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资产负债率为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06-01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望海楼B座二层207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英博数科100%股权。英博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英博数科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二)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09-02 2、法定代表人:倪辉 3、注册资本:29,5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七路5号院1号楼208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鸿博昊天100%股权。鸿博昊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鸿博昊天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三)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04-02 2、法定代表人:张世勇 3、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 4、住所: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街村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印刷品、纸制品;包装装潢设计;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许可和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鸿海持有四川鸿海100%股权。四川鸿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四川鸿海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四)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11-8 2、法定代表人:许松 3、注册资本:12,800万人民币 4、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内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制(含防伪票证、票据);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磁卡的研究开发,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重庆鸿海100%股权,为重庆鸿海的控股股东。重庆鸿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庆鸿海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五)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2-3-12 2、法定代表人:王彬彬 3、注册资本:10,800万人民币 4、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常康路33号 5、经营范围:纸制品的制造、销售(含网上销售);纸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办公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射箭、射击器材)、工艺美术品、印刷专用设备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物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销售、维护服务;网络信息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磁卡、智能卡芯片的研发、加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图文设计制作;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服务(标志牌、铜牌的设计、制作服务,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的设计、制作);金属制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无锡双龙100%股权。无锡双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锡双龙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六)福州港龙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8日 2、法定代表人:倪辉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136号1号楼3层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浆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港龙贸易100%股权。港龙贸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港龙贸易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七)珠海寰博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月13日 2、法定代表人:许松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敬业路51号A栋2单元六层6-11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珠海寰博100%股权。珠海寰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珠海寰博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八)上海弘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3月18日 2、法定代表人:倪辉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动漫游戏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上海弘博100%股权。上海弘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海弘博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九)成都标点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月9日 2、法定代表人:刘德国 3、注册资本:1,369.86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24号1幢2单元302号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赛事策划;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用品设备出租;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玩具销售;纸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鞋帽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纸浆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成都标点100%股权。成都标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成都标点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十)福建兴元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4月11日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南江滨西大道26号江城锦绣园B#楼21层02办公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持有兴元数科100%股权。 (十一)福建创拓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3月12日 2、法定代表人:胡伟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南江滨西大道26号江城锦绣园B#楼21层03办公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持有创拓数科100%股权。创拓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福州鸿博启元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2月25日 2、法定代表人:胡伟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南江滨西大道26号(原南江滨西大道南侧,观海路北侧)江城锦绣园B#楼21层06办公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鸿博启元由于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最近一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0,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鸿博启元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7、公司持有鸿博启元100%股权。鸿博启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福州鸿博启恒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2月26日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南江滨西大道26号(原南江滨西大道南侧,观海路北侧)江城锦绣园B#楼21层05办公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鸿博启恒由于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最近一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0,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鸿博启恒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7、公司持有鸿博启恒100%股权。鸿博启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北京睿博新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3月28日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3号楼D座810室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持有睿博新能100%股权。睿博新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睿博新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十五)上海鸿睿数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7月23日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4幢部分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持有鸿睿数科100%股权。鸿睿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鸿睿数科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十六)上海鸿英数元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7月1日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4幢部分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持有上海鸿英数元51%股权。上海鸿英数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海鸿英数元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十七)通达快算(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6年1月30日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19号A栋424房 5、主营业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办公设备耗材制造 6、通达快算由于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最近一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0,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通达快算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7、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持有通达快算51%股权。通达快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青海鸿英数元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12月29日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街道乐都路100号海东市检测中心综合楼海东·无锡乡村振兴创业孵化园104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青海鸿英数元由于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最近一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0,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青海鸿英数元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7、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鸿英数元持有青海鸿英数元51%股权。青海鸿英数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6月15日 2、法定代表人:倪辉 3、注册资本:49,534.1488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游戏服务;特定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纸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印刷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动漫游戏开发;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7、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协议。具体担保协议的签订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对自身及下属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均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4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100,024.6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0.7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10,979.40万元。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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