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2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12个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12个月,但解锁条件成就需以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对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进行确认。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6年4月6日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需以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对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进行确认。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前期已回购的公司股份。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9,939,92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7日非交易过户至“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2%。依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锁定期为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一)解锁条件成就要求
  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解锁对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年,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则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后择机出售,以标的股票的出售金额与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对于个人绩效考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日常考评管理办法对持有人在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行为/绩效表现进行考评。兑现时,持有人只有在2025年度人事考评合格的前提下,才可参与收益分配;若2025年度人事考评结果不合格,则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以标的股票的出售金额与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具体解锁情况需以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对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进行确认。
  (二)解锁条件成就后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成就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