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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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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1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81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2025年12月29日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2026年4月3日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2%。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2%。 近日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启权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1:2025年12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5,814,915股进行了司法冻结,目前尚未解除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注2:“累计被冻结数量”不重复计算轮候冻结数量。 三、其他说明 1、吴启权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1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措施。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越南运泰利增资的议案》 越南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英文名:Intelligent Automation VN Ltd. Co,以下简称“越南运泰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泰利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运泰利”)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已实缴)。越南运泰利主要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支持。截至2025年底,越南运泰利总资产为69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53.58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越南运泰利实现营业收入161.8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8.02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为提升越南运泰利在当地组装与交付能力,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生产与服务支持,香港运泰利将对越南运泰利增资700万美元(约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运泰利100%股权,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先由珠海运泰利对香港运泰利增资,再由香港运泰利对越南运泰利增资。增资资金将分批注入越南运泰利,第一笔增资资金130-1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900-1050万元),后续增资进度由公司总裁办公会结合越南运泰利运营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1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 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公司接受股东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注明“拟参加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电子邮箱:zqb@cyg.com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1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拟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提供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2号高科技厂房的土地及建筑物(即科技园长园新材料港2号高科技厂房)作为抵押担保。 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珠海分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力”)、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欧拓飞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欧拓飞”)分别向东莞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10,000万元、16,000万元、2,000万元授信额度,合计38,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为前述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珠海市汇智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长园共创的少数股东,持有长园共创1.7%的股权,不为长园共创本次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期限两年。长园深瑞使用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提供保证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长园深瑞 ■ 2、长园电力 ■ 3、长园共创 ■ 4、珠海运泰利 ■ 5、珠海欧拓飞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物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2号高科技厂房土地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 该土地及建筑物目前抵押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子公司长园深瑞等开展融资业务,并由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融资担保对象包括非全资子公司长园共创,长园共创其他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长园共创1.7%的股权,未提供担保;担保对象长园共创、珠海运泰利、珠海欧拓飞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能对本次融资担保对象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590,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5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7.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2,542.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3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1.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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