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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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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2,709,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中:回购账户中1,051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一直聚焦主业,专注休闲食品行业,长期坚持自主制造。
  公司自2005年8月成立以来,秉承“好零食,盐津造”的品牌理念,遵循“安全、美味、健康”的产品观,以具有地方特色的凉果蜜饯发轫,成长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中国休闲食品全产业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行业的知名上市公司。公司通过原材料采购控制、绿色初加工、配方改进、自主生产、产品追溯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产品的食品安全;通过快速反应的研发模式,形成了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不断推出贴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始终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改造革新,实现从手工制作到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转变,并形成了产品较高的知名度。2011年,“盐津铺子”商标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在2017年2月上市前已成为我国较具影响力、产品品类较为齐全的中国传统特色小品类咸味休闲食品代表企业,产品主要包括深海零食、休闲豆制品、蜜饯炒货、休闲素食、肉鱼产品等。公司自2018年起,又成功打造中保类休闲烘焙点心的第二增长曲线,增加了面包、蛋糕、薯片、沙琪玛、蒟蒻果冻布丁、魔芋、鹌鹑蛋等新品。
  公司上市后开始从区域向全国拓展销售渠道。经过2018~2020年三年夯实,休闲(咸味)零食第一增长曲线稳中有升,休闲烘焙点心第二增长曲线快速大幅增长。2021年,公司按照“多品牌、多品类、全渠道、全产业链、(未来)全球化”的中长期战略,全面启动供应链转型升级提升产品力,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品类做减法(聚焦核心品类),渠道做加法(拓展全渠道),向上下游进行延伸拓展,进行全产业链布局。公司愿景“致力于成为中国卓越的食品制造企业”,产品品牌定位“好吃不贵,国民零食”,致力于“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让消费者享有安全、美味、健康的品牌零食”。
  公司经历2021年转型升级之后,2022年起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公司产品从“高成本下的高品质+高性价比”逐渐升级成为“低成本之上的高品质+高性价比”。2023年公司战略主轴由“产品+渠道”双轮驱动增长升级为“渠道为王、产品领先、体系护航”,持续强化渠道渗透,进一步提升产品力,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聚焦品牌建设,构建业务结构、组织架构体系化升级和创新。公司销售产品和销售渠道实现结构性持续优化,各核心品类通过全渠道拓展实现稳健增长。
  2024年,公司坚持战略定力,持续聚焦六大核心品类:辣卤零食、烘焙薯类、深海零食、蛋类零食、果干坚果、蒟蒻果冻布丁,通过产品创新、品牌升级、渠道革新等系统性变革,全力打磨和深化供应链,全渠道融合和精耕,全力打磨大单品,精进升级产品力。全面升级供应链体系,延伸供应链,从源头把控品质,核心原料自产化率大幅提升,构建新型研发体系;聚焦大单品,培育爆款大品牌,麻酱素毛肚成为单品销量王,跃升为现象级单品;“蛋皇”鹌鹑蛋进驻山姆会员商店,开启高势能渠道,盒马、麦德龙会员店等新势能渠道持续上量;销售出海战略初显成效,以魔芋品类为核心的公司产品进入东南亚市场,在泰国市场实现突破,并逐步辐射到全球市场,为中国风味从“产品出海”向“品牌出海”奠定基础。
  2025年,公司持续坚持战略定力,聚焦研发创新与智能制造升级,深化数字化改革与智能制造应用,构筑品质壁垒;“大魔王”作为战略核心单品,以强劲市场表现确立品类标杆地位,公司品类品牌战略全面成型。聚焦核心品类,大力研发创新,打造系列爆款新品,推动魔芋等核心产品高速增长,渠道建设方面,公司深耕全渠道布局,重点强化线下渠道结构均衡,优化渠道组合,抢占市场高地,魔芋品类已实现全渠道覆盖。国内市场以“大魔王”品牌为核心,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持续推高品牌势能。海外市场稳步推进自有品牌“Mowon”布局,为全球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品牌运营情况
  公司聚焦魔芋零食、海味零食、健康蛋制品、休闲豆制品、果干果冻以及烘焙薯类等六大品类,目前拥有“盐津铺子”企业主品牌及魔芋零食品牌“大魔王”、健康蛋类零食“蛋皇”、海味零食品牌“31°鲜”、休闲烘焙品牌“憨豆爸爸”、蒟蒻果冻品牌“蒟蒻满分”等品牌矩阵。自2015年公司建立以来,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聚焦品牌建设,致力于成为中国卓越的食品制造企业。公司奉行长期主义,通过科技创新、生态整合、共建共享,以及全球化视野下的公司治理升级,不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逐步建立了以产品为核心,上下游全布局,能满足多层次消费者、多维度需求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品牌金字塔”。
  2025年,公司核心子品牌“大魔王”持续践行“新中式魔芋零食标杆”战略定位,深耕年轻消费市场,通过多维举措夯实品牌壁垒,巩固行业优势地位。品牌与百年中华老字号六必居达成十年长期战略合作,在前期合作基础上深化传统工艺与年轻化创新融合,依托老字号品质积淀强化产品正宗内核,进一步提升品牌文化与品质双重背书,增强专业度与市场信任感。同时,官宣王一博担任品牌全球代言人,凭借其正向公众形象、年轻群体影响力及全球商业价值,全面拓宽品牌传播边界,实现品牌声量与美誉度的双重提升,推动品牌形象与年轻消费群体深度绑定,增强了品牌在行业内的辨识度与市场影响力,为全球化布局及品类深耕奠定坚实基础。
  春节期间,大魔王开展贯穿品牌、传播、销售与渠道的整合营销,与全球代言人王一博合作开展春节主题营销;重点联名故宫宫廷文化,推出新春定制包装产品及故宫系列春节周边,并拍摄《酱香紫禁城,百年麻酱味》新春品牌片,突出采用正宗六必居麻酱,强化品牌正宗印记。此外,大魔王在北京“寻味中轴·首届麻酱风味创新大赛”大会上荣获“麻酱素毛肚之王”及“品质标杆奖”,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线上广告投放覆盖腾讯、爱奇艺、芒果TV等平台,合作《生命树》《唐宫》等多部春节档热剧;线下在郑州、沈阳等重点城市的高铁站、影院开展广告投放、消费者派样及OTT投放,并联合“零食很忙”举办春节快闪活动,有效扩大品牌曝光。销售转化方面,电商平台首发代言人款YIBO【大魔王】马上有福礼盒,开设专场直播,新春周边礼盒收获消费者好评;同时联合故宫宫廷文化与京东平台,分别推出春节辣卤礼包及平台专属礼盒,以特色设计直接拉动销售。线下渠道深入铺货,产品已在零食很忙、赵一鸣等量贩零食渠道全面铺货,触达超万家门店,并为麦德龙等大型商超定制礼盒,通过春节主题陈列与大型堆头营造浓厚的节日热销氛围。
  2025年,“蛋皇”品牌鹌鹑蛋零食持续增长,公司鹌鹑蛋品类连续两年(2024-2025)销量稳居全国第一。蛋皇以“精品化、全球化”为核心战略,坚持全产业链布局,自建养殖农场蛋皇纪(一期)于2024年被沙利文认证为“中国规模第一”的专业化农场。2025年,蛋皇纪(二期)顺利竣工并投产,公司鹌鹑养殖农场总占地面积与养殖总出栏量均提升约100%。品牌以消费者为中心,深度洞察核心消费者需求,不断渗透高端市场。蛋皇品牌鸡汤风味产品连续2年(2024-2025)获ITI“顶级美味奖章”。主力新品“溏心鹌鹑蛋”于2025年10月正式上架山姆会员商店,凭借创新工艺标准、差异化口味与口感,上市后持续供不应求,成为继鸡汤风味鹌鹑蛋之后的第二大单品,品牌在高端鹌鹑蛋市场占有率持续扩大。蛋皇品牌敏锐捕捉新的消费场景与消费人群,基于鹌鹑蛋零食的代餐属性与高蛋白属性,选择小红书平台作为核心推广平台,大力开展以“配餐搭子”“减脂搭子”为核心场景的产品种草。截至2025年12月,蛋皇无抗鹌鹑蛋在小红书平台“再制蛋”类目话题量居首位。同时,品牌不断扩充原点人群,与泡面品牌、健身品牌等开展异业合作,基于核心场景不断强化品牌资产,以“粉面搭子”概念推进蛋皇鹌鹑蛋小商品铺市,创新培育了“吃泡面配鹌鹑蛋”的消费新场景,为品牌持续增长注入新动能。
  子品牌“盐津铺子31°鲜”创新单品“虎皮鳕鱼豆腐周黑鸭经典味”荣获“ITI国际美味奖”“ISEE全球食品创新奖品牌百强”“FBIF Wow 年度创新休闲零食奖”“IAI传鉴国际广告奖整合营销优秀奖”;获得“2022-2024鱼豆腐零食连续3年全国销量第一”“虎皮鳕鱼豆腐全国首创”欧睿市场地位认证;品牌多渠道全覆盖并持续渗透,2025年在定量装渠道、电商渠道首发表现优异。同时,品牌通过多维度的消费场景互动,参与音乐节、赛事、演唱会及商超推广,广泛的触达消费者并深化人群渗透,强化虎皮鱼豆腐“零食好搭子”标签,拓展Z世代年轻人群。“盐津铺子31°鲜”爆浆鳕鱼肠联名国际IP小黄人开发定制款产品,首发登陆大润发旗下M会员店,小黄人互动包装好吃又好玩获评亲子博主推荐及消费者好评。盐津铺子31°鲜松叶蟹柳高蛋白、低脂肪符合健康零食消费趋势,实现快速增长,广受消费者青睐。
  盐津铺子主品牌旗下豆制品品类创新发展,产品端形成传统豆腐零食和经典风味创新豆腐零食系列矩阵。品牌端,与国际知名品牌农心集团开展品牌联名,联合研发辛辣豆腐新品上市;12月冰雪季借势哈尔滨网红城市营销热度,开展冬季城市营销,突破传统零食消费场景,绑定冬季、旅行、打卡等社交生活场景,开辟“旅游零食搭子”“网红打卡零食”新心智。通过在哈尔滨地标创意打卡、街头采访、联合网红韩料推出韩式辛辣豆腐菜品、举办辛辣豆腐嘶哈挑战赛,并联合当地头部渠道系统比优特进行辛辣豆腐主题min秀推广,将产品体验转化为可分享的视觉内容和地理定位,激发用户自发传播,实现线下体验到线上话题的扩散,切入旅游爱好者、美食打卡族、韩餐兴趣者等垂类消费者。未来,豆制品品类将持续创新,推动文化与创新融合,实现与当代消费者的深度同频共振。
  主品牌“盐津铺子”始终坚持让消费者享有安全、美味、健康的品牌零食,公司子品牌在保障品牌主张、品牌调性、价值观、发展愿景等层面一致性的同时,更精准、更充分地挖掘细分品类市场,与细分消费者建立更密切、更有效的沟通,精准获客,打造多垂类增长曲线,实现公司多元、强劲的发展。
  目前,六大核心品类品牌运营状况良好,通过全渠道实现稳健增长。
  (三)公司经营模式
  1.营销模式
  公司采取“直营KA商超树标杆,经销商全面拓展、渠道下沉,电商、零食渠道等新兴渠道积极突破”的营销全渠道发展模式,以电商倾力打造“多品类”质优味美的休闲食品矩阵,成为引流标志;达人和自播相辅相成。直营渠道致力于品牌影响力,深化KA、BC类超市优势,提升消费者体验;定量装渠道联手经销商形成合力,聚焦大单品的品牌势能打造;散装渠道主推核心品类;零食新渠道与鸣鸣很忙集团、零食有鸣等头部企业深化合作、推进与山姆会员店等高势能渠道的合作;盒马、麦德龙会员店等新势能渠道持续上量,已逐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高效率的立体营销网络。为消费者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便捷选择,并实现与渠道商和经销商间的多赢。
  为满足区域市场差别化竞争的需要,结合实际营销进度的市场拓展计划,公司以拥抱全渠道的要求对营销组织架构做了分品类和分渠道的调整,各事业部各自具体负责协调和管理其区域或其渠道的市场开发、渠道拓展、产品销售管理和客户服务。公司业务总部负责与大型商超、经销商订立合同、收付货款、开票、发货等业务事宜。
  公司设立营销业务总部,统一调度管理线下营销渠道、线上电商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1)线下营销渠道
  1)直营KA商超:公司的直营商超客户主要是知名大型连锁商超,如沃尔玛、大润发、华润万家、天虹百货等。公司采用直营模式对上述连锁大型商超进行销售,与商超总部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商超发出订单订货,订单注明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公司据订单组织发货配送,将货物运送至商超指定地点,在取得商超的结算对账单后,公司确认收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对账结算。
  2)经销及其他(含休闲零食专营连锁系统、会员高势能系统、社区团购、硬折扣、新势能渠道等新零售渠道和其他新渠道):通过直营大型连锁商超打开市场后,公司通过发展经销商渠道,向区域性连锁超市、小型超市、便利店、批发流通市场等渠道的销售,每个市或县级市选取一至两家经销商从事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经销商、新零售渠道与公司业务总部签订年度经销合同,约定产品的种类、采购和销售价格、该经销商的销售区域和渠道、年度销售任务,并规定不得在渠道外进行产品销售。
  通常情况下,公司要求经销商按每个品项日均销售量的7-10倍确定安全库存,并根据淡旺季对安全库存进行调节。办事处通过日常巡查对经销商的销售及存货进行指导。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订单采购产品,经公司按销售合同审核通过后,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发货,在发货并获得经销商确认收货后确认销售收入。经销商自行组织产品在约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
  公司与部分经销商签订《委托配送协议》,委托其向部分当地未设分仓、位置偏远的直营商超门店代为配送货物,并支付配送费。
  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包括地区性连锁超市、小型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等,能够有效填补直营渠道外的市场份额,使公司销售网络向下延伸,提高产品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固定渠道的经销商模式使经销商渠道系统独立于大型商超和电商渠道,规范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保证公司高效率地进行渠道管理、产品管理和价格管理。
  公司已经向全渠道布局,拓展并渗透休闲零食专营连锁系统、会员高势能系统、新商超、即时零售、硬折扣、社区团购等渠道,以全渠道策略触达消费者。
  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为买断模式,信用政策为款到发货,公司经销商渠道商品在约定交付验收后风险转移,在已发货并获得经销商确认收货后即已实现销售并确认营业收入。
  3)经销商数量变动及原因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经销商4,367家,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
  上述地区包括省份统计范围详见释义。
  4)线下渠道近3年营业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
  门店销售终端占比超过10%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线上渠道
  线上电商作为消费者传播与沟通阵地,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反馈和消费者洞察,是品牌形象树立与打造的窗口,同时线上线下协同主推新品和爆品,是公司品牌推广的重要渠道。
  从2014年起,公司开始借助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并精准定位为“制造企业的品牌电商”,自2020年开始,公司线上电商聚焦“大单品战略”,线上线下协同,共同复利大单品,在各个细分品类构筑领导品牌心智。通过不断加大社交渠道的投入,经过几年时间发展,各核心产品在抖音、快手等社交电商已经取得了行业领先的地位。通过社交渠道传播及种草,全面带动其他电商平台业务的高速增长。
  2025年,公司主动对电商业务进行战略性调整,主动收缩低毛利率产品品类,回归“供应链电商”本质,让电商回归产品力驱动的良性轨道。短期调整虽对收入端产生一定影响,但有效提升了毛利率与净利率水平,盈利质量改善。
  未来公司线上电商业务将继续聚焦大单品策略,陆续复制和打造更多的线上超级爆款;在社交电商平台品牌势能的引领下,持续提升传统货架电商平台收入,在各大平台打造爆品矩阵;通过视觉优化,包装升级,营销事件等进一步全面提升盐津铺子的品牌力,实现从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的可持续发展。
  线上渠道近3年营业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设采购中心,统一负责物料采购事宜。采购中心负责深挖供应链,根据公司重点品项向产业链上游进行延伸;分析公司原材料市场品质、价格行情等;寻找物料供应来源,对每项物料的供货渠道加以调查和掌握;建立供应商数据库;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议价(招标);采购所需的物料;对供应厂商的价格、品质、交期、交量、服务与创新支持等作出评估;依采购合约或协议控制、协调交货周期。同时采购中心收集供应链上游信息及资源,协助公司在重要物料垂直做供应链整合。
  公司采购的材料主要是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包括主要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以及设备等间接物料。
  ■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数据库进行供应商管理。在选择合格供应商时,首先进行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取得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含SC\环保及安全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对于具备生产准入资质的备选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初选范围。
  对于进入初选的合格供应商,采购中心和品控中心进行供应商的现场核查,检查备选供应商的生产环境、生产能力、人员情况、市场价格、信誉等,查阅其生产记录和技术资料,同时取得生产样品进行检测,判断是否符合公司要求。通过现场检查和样品检测的厂家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对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进行季度、年度审核,定期组织公司采购、生产、品控中心对供应商进行定期业绩评定(内部评定)和综合评价(现场第三方飞行核查为常规检查方式),通过审核的供应商继续合作,不合格的供应商淘汰,调整供应商名录。
  2)采购实施
  公司根据当期的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寻机开展战略采购。
  对于生产收割季节性很强的农产品原料,采购中心根据采购计划一次性足量或分批采购所需原材料。根据各农产品生产的时令特点,采购中心适时安排采购员到各农产品产地了解丰歉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采购策略,参考当地原材料价格,经过询价、比价、议价过程后确定采购方案,保证采购到足量、优质原材料并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对于市场供应充足的大宗农产品及辅料、包装物,采购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安全库存和到货周期,经过询价、比价、议价过程后,择优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
  3)质量检测
  公司品控中心负责制定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的检验程序及检验标准。原材料到货后,品控中心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原材料实物验收。对白砂糖、食用油等普通原料,公司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进行原材料的检验;对生鲜水果、蔬菜等没有国家统一技术标准的原材料,公司制订了内部标准进行原材料的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进入公司原材料库,不合格的原材料拒收或进行退货处理。
  4)采购内容
  单位:元
  ■
  向合作社或农户采购原材料占采购总金额比例超过30%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外购原材料价格同比变动超过30%
  √ 适用 □ 不适用
  发生变动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魔芋精粉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变动超过30%,主要系:
  (1)原材料供给端
  气候因素:2025年魔芋产量受气候条件影响,极端天气风险导致供给波动;
  种植结构调整:受2023年鲜魔芋价格低位影响,农户种植意愿减弱,国内种植规模持续收缩,2024年起国内鲜魔芋产量因此呈现下降趋势。
  (2)市场需求端
  健康零食需求爆发:基于魔芋低热量、高膳食纤维的健康属性,其作为食品原料的消费需求显著提升;
  产业资本涌入:下游零食产业规模扩张,新兴企业增加,魔芋精粉采购竞争加剧,推升原料溢价空间。
  公司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成本,公司期初持有一定规模的魔芋原材料库存(历史较低采购成本),其存量优势可稀释当期采购价格上涨的影响,导致原材料价格的即时上涨无法充分传导至当期的产品成本中,从而产生成本响应的滞后性。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的销售情况,结合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确定年度生产总量,并将生产总量计划分解到车间,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公司每月根据市场销售和客户反馈情况,统计次月产品需求,动态调整每月生产计划,生产部按计划均衡生产。为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确保主要原材料中的农产品质量,公司设立了农产品初加工子公司,统一进行农产品初加工;建立了自动化生产车间和先进的生产线,保证各项食品安全控制措施能够得到贯彻执行。随着公司发展,供应链能力逐渐增强、产能逐渐扩张。
  公司自2005年成立起一直坚持自主制造,通过多年积累休闲食品多品类的精益生产经验,能快速完成从产品研发至规模量产的全流程管控,产品定位为高性价比(亲民价位、高品质)的平价享受型产品。公司目前在湖南浏阳、江西修水、河南漯河、广西凭祥共有4个生产基地,公司销售的休闲零食中,95%以上为公司自产。因公司产品决策谨慎稳健,有少量ODM成品通过公司渠道进行销售作为补充,此类产品与公司产品适用相同品控标准。公司产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为保证市场供应,公司按春节旺季最大需求设计产品生产线。公司针对休闲食品快速消费、品种更新换代快的特征,公司采用“实验工厂”模式开展已有产品的改进和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将研发环节和生产环节有机结合,针对市场变化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满足消费者需求。在该模式下,公司以市场需求为研发驱动力,面对市场的新需求,快速启动新品开发,短期内完成小批量生产后投放市场,市场反应良好的产品即开始大规模生产。在新品大批量生产线建设期间和生产设备试运行尚未正式投产期间,公司会进行短期外购产成品进行销售,同时加快投产进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用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而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按照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时间
  2026年下半年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金额
  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四)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2026年度中期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且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尚需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6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272,709,679股扣减1,051股后272,708,628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不再继续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期初累计金额为136,409,929.5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2025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8,413,603.64元,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33,469,193.81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56,047,129.37元,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88,481,401.67元。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72,709,679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051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本次可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272,708,628股。
  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始终秉持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6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272,709,679股扣减1,051股后272,708,628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5.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情况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81,792,079.60元,其中包括: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9,083,451.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2月5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72,708,628.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381,792,079.6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0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12,290,076.5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31,377,799.96元人民币的176.17%。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研发和业务模式创新,优化客户结构,调整业务结构,严格成本费用控制。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5,000万元。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14,000万元,与预计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8,674.17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学武先生、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连加林;
  注册资本:贰佰叁拾贰億玖仟万越南盾;
  住所:越南永龙省平明镇美和乡美兴2里平明工业区B单元;
  经营范围:农产加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159.67万元,净资产4,187.2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5,178.66万元,净利润325.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起持有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7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谢智卫;
  注册资本:壹佰万美元;
  住所:柬埔寨磅士卑省森隆东县白藤镇特巴索村;
  经营范围:农产加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28,371.61万元,净资产914.9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41,992.64万元,净利润-527.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起持有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7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彭小明;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轻工业园区村;
  经营范围: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薯类种植;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54,208.13万元,净资产10,972.67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50,914.82万元,净利润-114.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23年2月起持有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52.5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四)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马春龙;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住所:凭祥市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东盟特色食品产业园盐津铺子路8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8,961.67万元,净资产3,447.5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23,614.04万元,净利润1,315.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广西乐尚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可实施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与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五)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
  1.基本情况
  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于2021年8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军;
  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集里街道新屋岭社区白沙中路199-1号;
  经营范围:日用品、日用百货、劳保消防安全用品、办公设备耗材、纸制品、文体用品、玻璃制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日用杂品的零售;办公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总资产350.00万元,净资产240.0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100.00万元,净利润5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为骏盛商行在浏阳区域市场的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公司与骏盛商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来源有主要采用市场询价法,即通过行业网上查询、电话咨询、交易市场询价、当面洽谈购销意向、专业人士推荐等方式获得相关价格;如无法取得市场询价,则采用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比不受控制定价法、转售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等进行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通过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情况后,认为:
  1.公司2026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4.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风险性较低、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
  品。
  3.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性较低、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当月开始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7日14:30在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刘灿辉先生、张喻女士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刘灿辉先生、张喻女士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无异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张学武先生、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决议: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未达到相关激励计划设定的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3,24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2,590,679股减少至270,187,43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2,590,679元减少至270,187,439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6.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以下无正文)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2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学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林广先生,独立董事刘灿辉先生,财务总监杨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杨女士。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JnyVHo4t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
  (2)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3)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5日前通过小程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731-85592847
  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2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8和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5、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8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9:00一11:3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杨、吴瑜
  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指定传真:0731-85592847
  指定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邮政邮编:41000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7”,投票简称为“盐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21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响应并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分别于2024年3月1日及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及《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自2005年8月成立以来,一直坚定不移聚焦主业,持续专注休闲食品行业,长期坚持自主制造。
  2025年,中国休闲零食行业进入结构调整与品质升级阶段。随着渠道格局深度演变、消费需求加速分层,行业竞争正由规模扩张转向品类深耕、品牌建设与体系能力竞争。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多品牌、多品类、全渠道、全球化”战略,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62亿元,同比增长8.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亿元,同比增长16.95%;基本每股收益2.7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82%。利润增速高于收入增速,资本回报水平保持高位,公司经营质量与运营效率稳步提升。尤为重要的是,公司大单品发展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战略主线日益清晰。
  一、聚焦核心赛道,大单品矩阵加速显效
  顺应全球食品饮料健康化、高蛋白化、功能化,以及零食风味创新加快的趋势,公司聚焦中国风味零食、健康高蛋白零食、健康甜味零食三大核心赛道,以品类品牌战略为牵引,推进大单品布局。
  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围绕核心品类集中投入,逐步完善研发、制造、品牌、渠道全链路协同。产品研发端聚焦核心品类,强化大单品孵化能力;供应链与制造端围绕魔芋、鹌鹑蛋等核心食材纵深布局;品牌与渠道端聚焦核心产品、优势渠道和关键场景,提升资源投入效率和终端转化效果。
  报告期内,核心大单品带动效应持续显现。大魔王”带动魔芋跃升为公司第一大品类,年销售收入达17.37亿元,同比增长107.23%;鹌鹑蛋品类实现销售收入6.28亿元;虎皮鳕鱼豆腐、蒟蒻果冻等多款产品亦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多品类跨渠道协同起势,验证了公司大单品体系的可复制能力,为后续品类拓展奠定基础。
  二、持续夯实核心能力,筑牢高质量增长基础
  大单品体系的持续突破,离不开核心能力的协同支撑。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品研发、供应链制造、品牌建设和渠道运营四大关键能力持续投入,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增长基础。
  1. 产品与研发能力稳步增强。公司依托品类事业部机制,打通从消费者洞察到产品定义、研发落地的关键环节。坚持“大单品、大口味”与“清洁标签”导向,围绕核心品类深耕:风味零食聚焦大魔王麻酱素毛肚,在风味口感和产品工艺上不断精进,以厨房常见的天然香辛料为核心构建风味体系,蒜蓉魔芋等新品陆续推向市场;健康高蛋白零食围绕“蛋皇”核心单品,产品结构加速优化,品类竞争力显著增强;蒟蒻果冻实现全系列零防腐剂,“无边藜麦吐司”通过自主研发关键设备突破工艺共性难题。公司积极推进开放式创新,与百年老字号六必居达成十年战略合作,锚定“正宗麻酱”的品质标准;与韩国农心集团联合开发辛辣豆腐,拓宽风味开发边界。
  2. 供应链与智能制造能力升级。公司向产业链纵深延伸,围绕全球魔芋核心产区夯实采购体系,从源头强化原料品质与成本竞争力;蛋皇纪鹌鹑养殖农场(二期)竣工投产,建成国内领先的现代化鹌鹑养殖基地;新疆塔城马铃薯全粉基地稳定运营。
  智能制造方面,全球魔王超级工厂(漯河)建成投产,采用全流程智能制造模式;大魔王智能车间集群(浏阳)快速扩充产能,南北双基地布局基本成型。甜味事业部引入新一代压切产线,以装备升级带动工艺优化。多基地相继通过FSSC 22000、BRC等国际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完成美国FDA注册,制造实力加速与国际标准接轨。
  3. 品类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公司签约王一博为“大魔王”全球品牌代言人,围绕影视植入、线下快闪、校园推广、电商直播等触点开展整合传播,品牌搜索、社交互动及新客渗透大幅增长,“大魔王”品牌实现从“品类认知”向“大众心智”的跨越。
  与此同时,多个子品牌同步取得突破。“蛋皇”鹌鹑蛋连续两年全国销量第一(据欧睿认证),鹌鹑蛋品类在山姆会员店持续热销,品牌力在标杆渠道获得验证;“31°鲜”虎皮鳕鱼豆腐斩获多项国际大奖,连续三年全国销量第一(据欧睿认证);蟹柳品类表现亮眼,蒟蒻果冻与三丽鸥IP联名打开增长空间。以大魔王、蛋皇、31°鲜为代表的品类品牌架构基本成型,母品牌“盐津铺子”提供品质背书。
  4. 全渠道布局纵深推进。面对渠道结构变化,公司深入推进全渠道布局,不断提升消费场景覆盖能力。2025年,线下渠道实现营业收入48.41亿元,同比增长16.79%。零食量贩渠道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重点系统运营效率稳步提升;通路事业部加快充实一线团队,商超、校园及便利店渠道实现规模化覆盖;会员店渠道深耕山姆等标杆系统,保持稳健增长。
  电商业务主动优化产品结构,聚焦核心品类经营,强化品牌传播与消费者沟通职能,经营质量显著改善。海外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71亿元,同比增长172.47%,自有品牌Mowon进入泰国7-11、美国99 Ranch Market、新加坡思必客等主流零售终端,覆盖近30个国家和地区,出海战略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夯实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
  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长期稳健的发展目标,回馈广大投资者。
  公司连续六年披露ESG / 社会责任报告,在食品行业ESG评价中位居前列。依托原料产地供应链布局,带动上游产业升级与农民增收致富,并荣获“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公司将绿色制造与节能减排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
  四、高质量信息披露,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在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工作中,公司2018-2024年度(2018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信息披露考核结果连续7年获评【A】。
  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严格规范,内外部信息传递通畅,保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同时畅通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不断拓展投资者沟通的广度与深度,完善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地了解公司核心价值,增强对公司的信心。
  五、高比例现金分红,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注重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上市后连年持续较高比例现金分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73亿元,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利润分配顺利实施后,公司自2017年2月上市至今累计现金分红将达到21.19亿元,远超IPO募集资金2.83亿元。2025年8月,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六、其他说明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休闲零食的研发、生产、销售,规范公司治理,强化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投资者的获得感,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为稳市场、稳信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2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未达到相关激励计划设定的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3,240股,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2,590,679股减少至270,187,43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2,590,679元减少至270,187,43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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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具体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津铺子”)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未达到相关激励计划设定的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及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88名激励对象所合计持有的2,403,240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人数为两次激励计划合并计算后的激励对象人数)。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86人调整为81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30万股调整为328.50万股;并确定以2023年6月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授予32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6月19日,公司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8.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
  8.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500股限制性股票。
  9.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50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10.2024年5月1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2.2025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76名激励对象共计1,338,7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13.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400股限制性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40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15.2025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400股限制性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6.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7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92,600股限制性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对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9月2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以2023年10月1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31名激励对象共计5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800股限制性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380股限制性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18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9.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600股限制性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60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11.2025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600股限制性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0,640股限制性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节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当激励对象离职时,公司有权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因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4%。”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故公司拟回购注销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且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5,992,985股扣减1,050股后195,991,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需对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Q=Q0×(1+n)=1,209,000×(1+0.4)=1,692,600股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5,992,985股扣减1,050股后195,991,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9月6日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74,389,75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570,950股后272,818,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72,779,67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50股后272,778,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12月5日实施完毕,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72,709,67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50股后272,708,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需对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1,692,600股限制性股票以经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授予价格25.5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的总金额为45,767,904.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节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当激励对象离职时,公司有权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因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4%。”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故公司拟回购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且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5,992,985股扣减1,050股后195,991,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需对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Q=Q0×(1+n)=507,600×(1+0.4)=710,640股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5,992,985股扣减1,050股后195,991,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9月6日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74,389,75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570,950股后272,818,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72,779,67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50股后272,778,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12月5日实施完毕,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72,709,67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50股后272,708,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需对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710,640股限制性股票以经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授予价格23.9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的总金额为17,936,553.6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表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2,709,679股减少至272,590,679股,目前该部分股份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上表列示的本次变动前的公司股本数据已考虑该次回购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届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载明的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用款,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详见下表:
  ■
  上述授信额度(即:在授权期限内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贸易融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等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自银行授信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2年,全部为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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