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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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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21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扣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累计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43,261,962.16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7,992,848.9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1,254,811.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56%。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医药行业是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将生物医药列为新兴支柱产业,将医药产业发展纳入健康中国、科技强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顶层部署,赋予行业“保障民生健康、维护科技安全、推动经济升级”的战略使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长5.7%,在连续两年的下滑之后增速转正。
  报告期内,中国医药行业政策持续调整。第11批国家集采落地,摒弃单纯低价竞标模式,转向“质量优先、性价比兼顾”;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提速,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特色药准入提速,行业盈利逻辑从“以量补价”转向“价值变现”;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实行“30日审批制”,国产创新药获批数量创历史新高,研发实力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质化研发降温,临床价值导向愈发清晰;国家五部门于2025年11月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了清晰的近期与远期目标,系统规划了覆盖基层应用、临床诊疗、中医药、科研教学等8大方向24项重点应用场景,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1-12月,规模以上医药制造工业营业收入24,870.0亿元,同比减少1.2%;利润总额3,490.0亿元,同比增长2.7%。政策环境的改善进一步引导医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行业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整体考量,聚焦医药工业的核心优势领域,提升公司整体利润率与资源配置效率,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完成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之后省医药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公司主要业务
  1、医药制造
  (1)医药制剂业务
  ①医院销售部
  以学术驱动,提升优质药品可及性。医院销售部致力于通过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搭建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平台,积极推动相关疾病领域最新最优诊疗方案在临床的规范应用。医院销售部下设心脑血管及代谢药物事业部、综合药物事业部、肿瘤药物事业部,依托专业、合规、高效的学术能力,以公司丰富的创新药、原研药及高品质仿制药产品组合为基础,持续将高质量治疗药物覆盖至国内众多医疗机构。
  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服务于国内众多三级医院,未来将持续深化渠道建设,致力于提升产品在县域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可及性,以期惠及更广泛的患者群体。同时,医院销售部积极参与相关疾病领域诊治指南与共识的制定与解读,构建多层次的医学交流平台,向临床医生和药师传递国内外前沿医学信息,旨在支持临床诊疗水平的持续提升。各事业部专注于以下治疗领域:
  心脑血管及代谢药物事业部:心脑血管及代谢领域是海正药业深耕的核心赛道,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众此类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公司已构建起以赛斯美、多达一等为代表的完善产品矩阵,覆盖疾病诊疗的全生命周期。公司坚持从患者实际需求出发,通过产品的优势互补,创新搭建了“三高共管”慢病管理模式,该模式聚焦心脑血管与代谢疾病的协同治疗,旨在携手医患共同应对疾病挑战;同时,公司通过数字化手段重构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生态,启动了“医学科普视频矩阵项目”并组建了“海心汇”心脑血管生态联盟,依托线下药店与京东、天猫等线上平台的全渠道布局,实现了产品的全域销售,极大地优化了长期用药患者的购药体验,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流程服务,全力助推《健康中国2030》目标的实现。让药物有温度,让生命有长度,海正药业正以全方位的产品布局,为百万患者筑起健康的长城。
  综合药物事业部:深耕感染、呼吸、消化、免疫及移植免疫等核心治疗领域,现有产品包括特治星、玫满、甲强龙、美卓乐、纽再乐、杰润、雷帕鸣等多种原研产品,同时拥有海复康、喜美欣、赛来星、俊特、海正美特、海正力星等高品质国产仿制药,满足多元化治疗需求。公司抗感染产品线全面涵盖针对细菌、真菌、非典型病原体及病毒引起的各类感染,能够为临床医生提供全方位的诊疗解决方案:特治星、甲强龙已成功实现进口的原研本地化生产,凭借其高品质和长期积累的品牌价值,持续在其治疗领域保持核心治疗地位;玫满是治疗中重度痤疮及非典型病原体(如支原体)的核心口服抗生素,在皮肤科感染及耐药支原体感染方面展现出显著的临床优势,其双微丸技术可确保更好的治疗效果和依从性,面对支原体肺炎流行及阿奇霉素耐药挑战,玫满凭借《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指南(2025年版)》与《成人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指南(2024年版)》的双重权威推荐,成为应对耐药菌株的核心药物,为儿童及老年患者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治疗新方案;海复康作为中国首个RNA聚合酶抑制剂,已被国家卫健委最新制定的《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5年版)》纳入并被推荐作为可选药物用于成人流感治疗,为应对流感病毒变异及耐药提供了新的治疗手段;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慢阻肺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战略部署,海正药业深入开展基层“三早”(早筛、早诊、早治)行动,凭借作为治疗基石的卓越疗效,杰润不仅赋能临床规范化诊疗,更有效减少了患者急性加重事件,守护基层呼吸健康;俊特、海正美特、海正力星依托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成果,秉承工匠精神铸就卓越品质,共同构建重症感染抗感染治疗矩阵,为临床提供强有力的综合解决方案。
  肿瘤药物事业部:深耕肿瘤领域,海正药业产品横跨乳腺癌、卵巢癌、膀胱癌、前列腺癌、白血病、淋巴瘤等癌种,拥有丝裂霉素、艾诺宁、艾达生、艾博定等众多经典的肿瘤化疗药物,已累计惠及超百万位癌症患者在肿瘤治疗中获得新生。海正药业肩负深厚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迅速恢复短缺药品丝裂霉素的生产供应,全力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公司始终秉持质量致胜,患者至上的理念,不断为患者提供更优质、可及的治疗药物。
  医院销售部将持续秉承“患者至上”的理念,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基石,以持续创新为驱动,不断追求卓越,致力于驱动海正药业的稳健增长,肩负起守护患者健康、推动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崇高使命。
  ②集采业务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药品集采政策,通过系统化布局深度参与市场竞争,形成覆盖全流程的集采业务体系。在供货保障方面,依托医药工业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全面保证集采项目的供货需求;在质量管控方面,公司构建国际化标准体系,从原料采购到成品检测全程执行高质量品控标准。通过质量供应为核心,工艺技术创新为支撑的集采业务模式,推动公司集采市场份额扩大及品牌价值的提升。
  ③药店业务
  作为医疗健康服务的重要部分,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擎健康合作,建立了覆盖全国百强连锁及区域性重点连锁的销售网络,确保消费者购药的便利性;双方发挥各自专业化优势,持续进行药师教育,提高药店药事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专业的药品服务。
  ④电商业务
  公司拥有具备线上全域自运营能力的电商团队,负责海正产品线上销售及品牌推广,团队成员分别拥有医药销售、头部互联网企业、市场咨询、广告营销等多种经验背景,综合实力完善。电商渠道覆盖阿里、京东、美团、抖音、拼多多、百度、小红书等主流电商及垂类平台。
  ⑤出口制剂业务
  公司与主要批发商、GPO、政府采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拥有物流、仓储、客户服务等制剂销售和服务能力,海正美国公司作为国际制剂出口平台,具备承接海正自身产品及其他公司制剂出口产品的销售能力。在快速扩大自身产品线的同时,为国内有需求的药厂提供了一个可以信赖、易于沟通、高效稳健的制剂出海平台。
  ⑥招商代理业务
  公司坚持高标准遴选代理商,专注于资源整合、开发潜力市场、优化业务布局、不断加强专业化培训,持续提升招商团队的专业能力,确保团队具备深厚的行业知识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在代理商管理方面,公司实施更加严谨的措施以确保合作伙伴的合规运营。
  (2)医药原料药业务
  原料药业务是公司传统重点业务板块,具备技术、生产以及产能规模优势。技术及产品方面,公司拥有50多年发酵工艺技术积累,不断深化发酵半合成特色技术平台,创建合成生物学、酶工程、微生物代谢工程、高效制备等多学科工程技术平台,是国家肿瘤药小品种特色基地;在销产品管线丰富,已有原料药品种百余个,疾病领域覆盖广泛。生产方面,目前建有台州、富阳、南通三大生产基地,产线布局完整,具有发酵17,000立方、合成2,300立方的生产能力,技术、生产以及产能规模优势明显。质量、EHS方面,率先在国内建立了国际标准的QEHS体系,产品通过全球医药质量高标准体系检验。公司原料药产品出口至7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覆盖医药及医疗领域,拥有海外客户400余家(含大部分全球十大药企),客户资源丰富,客户口碑良好。目前侧重配套制剂业务、拓展海外制剂客户以及引进新的CMO项目,以期释放更多的业绩潜能。
  (3)动物药业务
  公司动物药业务专注动物保健品行业33年,拥有2个生产基地,建有25条多剂型生产线(含疫苗),布局宠物业务、猪健康业务、反刍业务、国际业务四大领域,现有产品60余款,批准文号90个,管线丰富;拥有150多个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为国内60余家大型养殖集团和多个宠物连锁医院提供产品和服务。
  动物药业务致力于为农场动物与伴侣动物提供动物健康解决方案。现有生产线建设按照首先符合中国兽药GMP标准,又兼顾美国、欧盟GMP标准的要求设计建造,秉持“源于设计、精于责任”的质量方针,打造国内动物药行业的龙头企业。目前化药、疫苗协同发展,已成为国内动物药领域的领先品牌,是公司重点扶持打造的具有高潜力的业务板块。
  2、医药商业
  (1)医药经销业务
  凭借完善的医院、OTC终端、DTC药房及二级商业渠道网络,公司医药经销业务在业界享有卓越信誉,与众多知名药企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公司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浙江省麻黄素、咖啡因及二级麻醉药品的经营及配送商。
  (2)医药制剂进口品及接受药品营销外包业务
  凭借呼吸、感染、免疫移植领域专业化、合规化的市场营销推广团队,以及多领域内长期的市场积淀与优势,和跨国制药企业如诺华制药、辉瑞制药、再鼎医药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紧密的战略合作,负责其原研药品如纽再乐、杰润、雷帕鸣在中国的市场准入、品牌推广与销售,以轻资产模式承接药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与品牌落地职能。
  3、新兴业务
  利用原料药发酵工艺优势,开展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合成生物学领域的研究和开发,打造具有海正特色的、技术领先的合成生物学产业基地,聚焦非药领域原料产线建设、重点项目开发与核心产品上线,同步前瞻布局终端产品市场,夯实非药生物制造业务发展根基。同时在保健品、功效护肤、整形医学与抗衰、新材料等领域已启动业务布局。
  医美业务已完成从战略蓝图到品牌落地的关键跨越,搭建专业医美营销队伍,推动产品上市,搭建标准化运营体系,以CRM系统赋能渠道拓建、客户精细化管理和直营标杆打造。美妆业务方面,持续推进法国进口品牌IOMA在大中华区的市场推广。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料药及自产制剂的采购模式
  公司作为国内外仿制药制剂厂商的重要原料药供应商,公司原料药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商需通过FDA、EDQM、NMPA或跨国制药企业等大客户的评估和审计;而公司自产制剂所用主辅料以及自用原料药亦需符合GMP的相关要求。
  (2)动物药的采购模式
  根据兽药行业特点及自身情况,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兽药GMP规范的相关要求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对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动物药制剂所用的原辅材料需符合兽药GMP的相关要求。
  (3)医药商业业务的采购模式
  公司医药商业业务主要包括省医药公司的医药经销业务和瀚晖制药成品药进口以及引进第三方制剂推广业务。省医药公司的医药经销业务的采购主要通过直接向制药企业或其代理商采购药品来进行。瀚晖制药成品药进口及引进推广业务聚焦于高品质进口药及创新制剂的引入与市场化,其生产及市场推广所需的制剂产品,主要采取订单式采购模式,合作方包括母公司海正药业及全球知名的商业合作伙伴,核心供应商体系主要分为国际合作伙伴(辉瑞制药(PFIZER)、诺华制药(NOVARTIS)、再鼎医药(CURIA)等)和国内关联伙伴(海正药业、海正杭州公司等)。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并保留适当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在满足销售要货订单交付的同时加强全链条库存管控。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拟定年度生产计划,每月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滚动要货计划确定月度生产计划及交付计划,通过订单跟踪及产销协调确保订单交付与库存管控。事业部及车间负责执行生产计划,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生产水平、成本等进行严格管理,质量部门对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原辅包、中间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EHS部门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监管。
  3、销售模式
  (1)医药制造
  ①医药制剂业务
  医院销售部:公司依托专业化的销售体系与多元化的学术推广策略,深耕各疾病治疗领域,成功树立了专业的产品形象,并确立了清晰的市场定位。截至目前,自营业务团队规模约1,700人,深度覆盖全国核心市场的三级医院。依托这支专业化队伍,公司已打造出国内领先的专业化学术推广平台,构建了显著的体系化竞争优势。
  集采业务方面,积极参与国家、各省份的集采及续约工作,全力保障集采产品供应。
  药店业务方面,联合全擎健康,通过与百强连锁合作覆盖零售渠道,确保消费者药品可及性;与美团等平台合作,布局线上线下一体化购药模式,运用大数据使门店覆盖更加精准有效。
  电商业务携手阿里、京东等头部电商平台深度合作。以多渠道公域引流为入口,采用全链路数据化运营模式,以专业医药健康服务建立用户信任,驱动医药健康产品的高效销售与复购,实现医药健康产品的销售转化与用户沉淀。
  出口制剂业务方面,海正美国作为公司国际制剂出口平台,与当地的主要批发商、GPO、政府采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其渠道推广和销售产品。
  招商代理业务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支高度专业的招商队伍,加强代理商管理,确保代理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构建了院内/院外多渠道一体化营销网络,通过多治疗领域产品组合,已覆盖全国31省多层级1.6万多家医疗机构,持续推进重点产品的准入工作,提升产品销量。
  ②医药原料药业务
  公司原料药业务主要包括传统的自产原料药出口业务、全球制药企业的原料药合同定制业务和国内销售业务。产品推广的常规流程是:初步接洽潜在客户,交流产品信息,送样确认质量标准,分享制剂市场上市计划时间表,GMP审计/EHS审计,药政及注册文件协同跟进与递交等,根据客户制剂项目所处不同阶段配合客户提供研发期间需求原料药,产品获批并进行商业化销售。
  ③动物药业务
  动物药业务主要采取“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对于规模较大的养殖集团,公司一般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的直销客户在签订合作协议前一般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司与直销客户签订的协议有效期按照客户的招投标周期或商业谈判结果进行确定,目前公司已与国内众多头部养殖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经销模式:公司与兽药经营企业通过经销模式进行合作,公司对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公司选择经销商时综合考虑其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影响力、营销渠道、专业的业务团队和技术服务能力,确定合作的经销商需要和公司签订年度合作协议。
  (2)医药商业
  ①医药经销业务
  主要指商业经销业务,销售模式主要是向制药企业或其他医药代理商采购药品后销售给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商与批发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作为制药企业在浙江省的总代理或一级分销商从事第三方业务,合作伙伴包括辉瑞、杨森、惠氏、拜耳、武田、阿斯利康等跨国企业以及华润三九、江苏先声、民生药业、神威、深圳康哲等国内制药企业。
  ②医药制剂进口品及接受药品营销外包业务
  主要负责原研产品的在华生产与市场策略设计、学术推广、渠道管理、患者教育等。通过自营销售体系,推动产品在全国各级医院产品准入,提高药品可及性;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不断提升医生的诊疗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持续积累中国患者的临床使用经验。
  (3)新兴业务
  医美业务:采用经销商和自营双渠道销售模式,建立医美营销管理体系。
  美妆业务:以电商渠道业务为主线进行市场推广。
  (三)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创始于1956年,经过近70年的发展,海正药业已成为一家集研产销全价值链、原料药与制剂垂直一体化的综合性制药企业集团。公司专注于化学药、生物药、动物药等多产业发展,加快布局大健康产业和健康美学等新兴市场,多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先后荣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政府质量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荣誉称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50亿元,较去年同期103.40亿元增长2.03%,其中不含经销业务营业收入75.51亿元,较去年同期71.00亿元增长6.36%,主要是医药制剂及动物药产品获得较好增长。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1亿元,同比下降10.06%,主要系2024年度公司因可转债回售事项确认大额非经常性收益,本期无该类事项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6亿元,同比增长36.11%,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制剂产品市场推广,产品销量稳步增长,营销体系持续优化升级、运营管理效率稳步提升,同时深化生产精细化管理、落实降本增效措施,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 执行委员会、ESG 办公室及 ESG 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整体ESG战略及重大事项;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注研究长期发展战略与ESG相关事务,监督战略实施,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策;ESG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ESG策略、跟踪目标进展并推动举措落地;ESG办公室承担跨部门协调职责,识别并监控风险,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ESG 工作小组负责在本部门或业务单元内具体落实集团ESG相关工作,定期收集、整理本部门ESG相关数据与信息,反馈至ESG办公室。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ESG管理办法》,海正药业通过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监督与审议ESG工作执行情况。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已在报告附录二:对标索引表中进行解释说明(索引表:海正药业不涉及此议题)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26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3日在杭州会议室及台州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卫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周华俐女士、姜金栋先生、易静薇女士及原独立董事赵家仪先生、杨立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21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扣除截至目前已累计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261,962.16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7,992,848.9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1,254,811.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56%。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五、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拓展、项目投资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现金流稳健,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在2026年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
  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注1:本公司继续以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海正路1号的95,639.00m2土地使用权和82,895.21m2房屋建筑物、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1号19层商业用房1,160.77m2和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海正大道1号21,626.19m2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19,210.90m2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抵押贷款的抵押期限按照实际贷款情况,依据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借入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有助于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对公司构成风险。上述综合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保证公司资金筹措,便于银行贷款、抵押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抵押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各银行授信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授信使用进行适当的调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七、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长肖卫红先生因在关联公司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职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八、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2026年4月8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九、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8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一、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二、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同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2万(税前),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未做调整,故本次会议不再审议。
  董事李华川先生、蒋倩女士、郑华苹女士,原董事郑柏超先生、费荣富先生均不在本公司领薪。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薪酬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原则上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并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中长期激励等补充薪酬形式。
  2、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在任服务年限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肖卫红先生、杜加秋先生、冀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华俐女士、姜金栋先生、易静薇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因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未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在议案十三中审议表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并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中长期激励等补充薪酬形式。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在任服务年限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将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十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其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均不含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八、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九、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修订后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4月28日(周二)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登载于2026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27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没有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89,083,302.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98,761,19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0,370,900股后的股本基数为1,158,390,2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261,962.16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7,992,848.9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1,254,811.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56%。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28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对冲汇率波动风险为核心目标,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为系统性管控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稳定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或境外合规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经监管许可的外汇衍生产品。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性或套利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门作为执行主体负责业务规划、资金调配及操作管理,确保业务执行与风险管控的协同性;公司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法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确保与银行交易合约条款清晰,严格对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内控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对冲汇率波动风险为核心目标、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29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总裁肖卫红先生因在关联公司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职务,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①2024年11月18日,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台州市椒江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椒江热电不再受同一方控制。根据相关规定,椒江热电在控股股东变更后一年内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交易金额为2025年度全年发生额。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柏超
  注册资本:20,267.806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路293号301-07室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树脂及制品的生产、研发和经营;树脂专用设备的销售,树脂技术服务与咨询;增材制造装备制造、研发、销售,三维(3D)打印技术推广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具体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集团”)持有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物材料”)38.76%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受同一方控制。海正生物材料为公司关联方。
  (二)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明
  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研发和销售,年产5万吨聚乳酸树脂及制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关系: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尔生物”)为海正生物材料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受同一方控制。海诺尔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三)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七大道27号(自主申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达生物”)为海正生物材料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受同一方控制。海创达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四)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芦琦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10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49%股权,其为公司之联营企业。公司高级副总裁杨志清先生现兼任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属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五)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注册资本:67,204.670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疏港大道1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生物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研发;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锐生物”)39.618%股权,其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肖卫红先生兼任博锐生物副董事长,属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博锐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及其全资子公司海诺尔生物、海创达生物签订了《货物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为发挥各自集中采购降低成本的优势,协议一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协议另一方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成品系关联方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料药、中间体等产品。
  (二)本公司与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公用事业与共享服务协议》,为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公司向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销售其所需的原材料和动力及采购公司所需的原料药。
  (三)博锐生物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表后根据业务需要开展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1、因研发项目工作推进具有持续性,博锐生物原在公司开展的研发项目,将有部分继续委托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进行管理,直至获得相关药政批准。
  2、在博锐生物的生物药业务过渡期,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海正杭州公司将相关商品、物料销售给博锐生物。
  3、公司及海正杭州公司向博锐生物销售水、电、气等日常生产所需的动力能源、园区管理费等公用事业费用及服务。
  4、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向博锐生物购买商品和服务,2026年3月3日,公司已完成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后续相关交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及关联交易统计口径。
  (四)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位于椒江区岩头厂区内的厂房租赁给海正生物材料进行合法生产经营,相应土地及相关设施一并租赁。公司与博锐生物、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用于合法生产经营。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市场交易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原辅料主要是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的原材料、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等,价格由市场价格确定。由于集中采购具有降低采购成本的优势,向关联方采购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物资,可以减少交易环节,提高资金效率,并且此类交易数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由于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需部分原辅料与上述关联方相同,为降低采购成本,由本公司统一采购,按照采购价格销售给有关关联方。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为关联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的原材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等,以及关联方代销的产品,价格依据正常销售价格确定。
  (三)公司向博锐生物、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租赁的厂房,主要是该等关联方均位于公司所在地附近,且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向海正生物材料出租的厂房位于该关联方所在地附近,系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的生产、产品销售等业务需要,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6-30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敬臣,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海正药业、设计总院、华恒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屹巍,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恒生物、交建股份、安徽建工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淮北矿业、龙迅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敬臣、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屹巍、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容诚事务所支付2025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268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40万元,费用均不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变动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投标人竞价所致,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估,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联络,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执行审计业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容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容诚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均不含税。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其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均不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31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未使用的18,489,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次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自2022年9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次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489,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3%,使用资金总额194,725,813.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对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调整外,第二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后,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489,1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予以注销,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基于公司经营规划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对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主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8,489,100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4%。相关股份注销后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32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3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2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另因公司拟对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用途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第二次回购股份18,489,100股予以注销,合计注销公司股本18,576,100股。综上,上述股份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8,848,196股减少至1,180,272,09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98,848,196元减少至1,180,272,09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及章程修订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33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
  至202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另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另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2025年12月1日起,椒江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正式实施封闭化管理,进入园区需提前进行预约登记。参会股东需在微信公众号“椒江化工园区应急停车”中进行“入园预约”,提交后方可进入园区。
  (四)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系人:胡玥、聂齐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34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15:00-16:30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二、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肖卫红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蒋灵先生,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会有所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进行预约登记,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1、预约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预约电话:0576-88827809
  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公司证券管理部邮箱stock600267@hisunpharm.com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活动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活动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公司代码:600267 公司简称: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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