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已出具《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原尚股份预计2025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仅执行了部分审计工作,在我们已执行的审计工作中尚未发现与上述数据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我们现阶段无法对原尚股份营业收入扣除后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已进入审计底稿完善、汇总及复核阶段;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与华兴所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均不存在重大分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1.27万元、-5,335.89万元、-4,053.77万元。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400.00万元到-7,600.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00.00万元到-6,9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00.00万元到-7,400.00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发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原尚股份预计2025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仅执行了部分审计工作,在我们已执行的审计工作中尚未发现与上述数据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我们现阶段无法对原尚股份营业收入扣除后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华兴所正在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执行相应审计程序,相关工作已进入审计底稿完善、汇总及复核阶段;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与华兴所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均不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已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于2026年3月24日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原尚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第二款、《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之“第十三号一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6年4月22日,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1日、7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华兴所已出具《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因财务类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华兴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因2025年度公司存在新增客户数量较多、新增业务金额和占比较大等情况,相应的审计工作量较大,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华兴所仅执行了部分审计工作,在其已执行的审计工作中尚未发现公司业绩预告与审计中的财务报表数据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由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华兴所将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可能导致公司2025年度审定财务报表与2025年度业绩预告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华兴所正在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执行相应审计程序,相关工作已进入审计底稿完善、汇总及复核阶段;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与华兴所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均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第二款、《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之“第十三号一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6年4月22日,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