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并购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促进公司未来发展,围绕生物技术、医疗健康领域进行产业布局。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4月2日 备案编码:SBSE57 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