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0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平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3人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长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粟建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崇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华升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子豪、朱杨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