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宗林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陈晨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亮、吴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