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近日,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妃投资”)业绩承诺人广州问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问美”)、黄招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2号。 经广东证监局核查,发现上述业绩承诺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4月,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金比或公司)与广州问美签订协议,以2.38亿元现金收购其持有的韩妃投资36%股权,广州问美、韩妃投资实控人为黄招标。广州问美、黄招标承诺韩妃投资2021年、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0.5亿元、0.6亿元。 2022年6月,*ST金比与广州问美、黄招标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相关业绩承诺,约定若韩妃投资2021年、2022年未达业绩承诺,则承诺韩妃投资2023年、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 0.78 亿元、0.85 亿元。 韩妃投资2021年至2024年净利润均未实现业绩承诺。广州问美和黄招标作为业绩补偿承诺人,未能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下同)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问美和黄招标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