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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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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2025年母公司净利润-4,085,561,948.08元,截止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钢铁冶炼、压延加工、发电、煤化工、特钢棒材、铁路、进出口贸易、科研、产品销售等,引入世界先进装备技术对钢铁主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了精品钢材基地,形成了60多个品种、7500多个规格的产品系列,汽车面板、家电板、石油管线钢、集装箱板、船板等主导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和金属制品等领域,并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5年,中国钢铁行业呈现“减量提质、盈利修复、结构优化”的运行特征,在“控总量、优供给、强基础、推转型”政策导向下,行业结束连续两年下滑态势,实现经济效益显著改善。
  公司聚焦支撑鞍钢集团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坚持效益中心的内涵式发展,夯实“精益+双基”,践行算账经营,以超常规措施补齐短板、调优结构,积极有效应对强供给、弱需求的外部挑战。坚持以稳顺、质量为中心,落实“八大效率”指标,在全工序系统提升工艺技术、设备精度和生产稳定性,促进高效稳产。聚焦价值创造,以滚动预算为基础,先算后干、边干边算、干后再算,建立指标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挖潜提质。依靠科技创新,驱动产品结构升级、数字赋智赋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促进产业升级。聚焦效率效益,以变革破困局,夯实利益主体,强协同、补短板,全员挖潜提质,促进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6月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钢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与本溪钢铁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目前公司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设立绿金(本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6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绿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94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本次共同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4月9日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坏账)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坏账)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坏账)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坏账)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报告期间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坏账)准备合计32,358.7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965.4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135.62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29.81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合计28,688.92万元,其中:原材料计提跌价19,450.58万元,在产品及库存商品计提跌价9,238.34万元。
  (3)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704.41万元,为计提机器设备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本报告期,公司共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129.61万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2,164.18万元,转销或核销坏账准备28,355.3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688.92万元,转回或转销24,181.52万元。
  3.固定资产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04.41万元,转回或转销420.12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如下:
  当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及收转回的减值(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共计影响当期减利1,965.43万元,转核销不影响当期利润。
  当期对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减利28,688.92万元;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原材料、半成品已经用于生产消耗,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已经销售,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当期增利24,181.52万元。
  当期对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减利1,704.41万元。
  公司对上述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顺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羊意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赖小娟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5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439,289,982.0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74,259,402.02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42,278,349.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439,289,982.02元。
  2.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4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6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04月1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钢能管中心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7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中心9楼)
  联 系 人:陈立文、贾晶乔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1”,投票简称为“本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黄作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作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作为先生原定任职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作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将满六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袁知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知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合规性说明
  上述人员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离任未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鉴于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的离任将导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袁知柱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三、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行,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王战维先生、阎东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汝萍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刘汝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阎东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原财务负责人刘铁成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战维,男,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兼本溪钢铁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曾任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鞍钢资源有限公司党委筹建组成员、总会计师;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
  阎东宇,男,1974年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鞍钢股份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鞍钢股份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本溪钢铁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汝萍,女,1975年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以上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异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在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中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6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6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吴粒女士、张广宁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6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6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东晖、唐耀武、刘振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黄作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会提名王战维先生、阎东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1)王战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阎东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将满六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袁知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会提名刘汝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综合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综合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阎东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原财务负责人刘铁成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附后),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1)阎东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刘铁成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2025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刊登于2026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战维,男,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兼本溪钢铁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曾任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鞍钢资源有限公司党委筹建组成员、总会计师;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
  阎东宇,男,1974年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鞍钢股份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鞍钢股份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本溪钢铁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汝萍,女,1975年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铁成,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曾任本钢新实业公司财务总监;本钢集团财务部预算管理总监;本钢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兼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本钢集团资本财务部副经理兼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恒亿公司执行董事;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上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08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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