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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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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0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2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董事长李玉晓、董事李善伟、万鹏、李新柱、李曰鹏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学斌、王伟、葛夫连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玉晓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独立性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如王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董事薪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王军先生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年9.6万元人民币(税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军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王军先生承诺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满足公司以及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4.6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各子公司合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8.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保理、贷款重组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的土地、房屋、设备等抵押担保,保证金、票据、存单等质押担保。 其中,公司的综合授信具体明细如下: ■ 鉴于公司上述授信业务审批及授信项下具体业务办理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加快业务办理进度,董事会拟授权王松松或王晴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融资业务并签署相关融资文件,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用信业务时,公司不再单独向金融机构出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军:中国国籍,男,1964年4月出生,党员,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工学学士。王军先生先后在太化集团太原化工厂担任厂党委宣传干事、厂报主编,《化工之友》杂志社经营部副总经理,《中国化工报》社有限公司《农资导报》传媒中心记者、品牌部主任、高级策划总监等职。现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中微肥及新特肥分会秘书长。 截至目前,王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王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军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0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军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提名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如被选举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承诺尽快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军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0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军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王军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军如被选举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承诺尽快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0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其他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4.62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票据池等业务。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1亿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一)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 2026年度,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化工”)、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正大”)、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大”)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64亿元的融资业务,公司拟对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明细如下: ■ (二)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情况 2026年度,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52亿元的融资业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正大、正磷化工、菏泽金正大、辽宁金正大、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正大”)、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拟对公司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明细如下: ■ 备注:贵州金正大、正磷化工、菏泽金正大、辽宁金正大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5.00亿元;贵州金正大、辽宁金正大、正磷化工为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72亿元。 (三)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 202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沂金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朗化工”)、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夫特”)、金正大(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贸”)、贵州金正大、正磷化工、康朴(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朴中国”)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78亿元的融资业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倍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丰倍得”)、菏泽金正大、贵州金正大、正磷化工、贵州正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投资”)、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拟对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明细如下: ■ 备注:公司、正磷化工、正磷投资为贵州金正大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00亿元;公司、金兴矿业、正磷化工为贵州金正大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0.60亿元;公司、正磷化工为贵州金正大在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0.72亿元;金兴矿业、正磷化工为贵州金正大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20亿元。 (四)担保情况汇总表 单位:亿元 ■ 备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中贵州金正大、正磷化工、辽宁金正大、安徽金正大为金正大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支行的担保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2、注册资本:328602.7742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园艺产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04,044.50万元,净资产205,549.68万元,负债889,974.60万元,资产负债率80.61%。(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170,798.20万元,净资产205,482.13万元,负债956,718.06万元,资产负债率81.7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2、注册资本:66133万元 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选矿;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水泥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本公司关系:贵州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金正大总资产153,876.86万元,净资产18,305.26万元,负债136,530.28万元,资产负债率88.73%。(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贵州金正大总资产193,545.58万元,净资产22,375.43万元,负债172,148.40万元,资产负债率88.94%。(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金正大沿街办公楼 2、注册资本:156867万元 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选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与本公司关系:正磷化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正磷化工总资产274,171.34万元,净资产53,112.87万元,负债221,058.47万元,资产负债率80.63%。(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正磷化工总资产306,475.73万元,净资产49,460.22万元,负债257,015.52万元,资产负债率83.8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工业园区工二街东侧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与本公司关系:辽宁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辽宁金正大总资产41,788.79万元,净资产14,474.78万元,负债27,314.01万元,资产负债率65.36%。(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辽宁金正大总资产51,269.44万元,净资产14,376.92万元,负债36,892.52万元,资产负债率71.9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五)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菏泽市长江东路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园艺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用薄膜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与本公司关系:菏泽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菏泽金正大总资产148,111.10万元,净资产98,676.94万元,负债49,085.21万元,资产负债率33.14%。(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菏泽金正大总资产156,675.70万元,净资产103,356.05万元,负债53,045.43万元,资产负债率33.8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六)临沂金朗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工业园区1号楼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经营范围:功夫酸(三氟氯菊酸)、贲亭酸甲酯、叔丁醇钠、苯并呋喃酮、甲醇、叔丁醇、氯化铵、醋酸钠、氯化钾、氯化钠的生产、销售;农药及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本公司关系:金朗化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朗化工总资产32,720.21万元,净资产-1,813.74万元,负债34,533.95万元,资产负债率105.54%。(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朗化工总资产41,584.96万元,净资产-2,351.87万元,负债43,936.84万元,资产负债率105.6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七)金正大(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二楼206-13-7室(A)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与本公司关系:青岛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国贸总资产6,021.70万元,净资产-31.03万元,负债6,052.73万元,资产负债率100.52%。(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青岛国贸总资产6,137.28万元,净资产1,060.29万元,负债5,076.99万元,资产负债率82.7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八)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临沭县工业园区 2、注册资本:6000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零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与本公司关系:沃夫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沃夫特总资产8,915.95万元,净资产5,936.71万元,负债2,979.24万元,资产负债率33.41%。(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沃夫特总资产8,513.61万元,净资产6,042.31万元,负债2,471.30万元,资产负债率29.03%。(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九)康朴(中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经济开发区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肥料生产;农药零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园艺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农业园艺服务;灌溉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与本公司关系:康朴中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朴中国总资产17,024.67万元,净资产5,121.26万元,负债12,047.34万元,资产负债率70.76%。(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康朴中国总资产15,804.67万元,净资产5,388.34万元,负债10,550.73万元,资产负债率66.7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2、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4.6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可以滚动计算。 上述新增担保尚未签署协议,待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或子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金融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4.62亿元人民币,占2024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3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8.4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5年9月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5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8.4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2.23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占2024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1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08.15%(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公司2025年9月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9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08.1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0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全部已由2026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2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1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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