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飞为项目合伙人、秦啸、周梦婷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欧维义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刘丽娟、廉尚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柯宗地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 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为李飞、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丽娟、廉尚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柯宗地。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华生物(002022.SZ)、正帆科技(688596.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廉尚豫,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远航精密(920914.BJ)、浙江震元(000705.SZ)、日盈电子(603286.SH)、汇通能源(600605.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廉尚豫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25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4,505股,占公司总股本70,175,439股的比例为0.17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51元/股,最低价为37.9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5,398.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