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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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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10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1131号)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21,177,52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3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870.8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312.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58.5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5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12月25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4)第00264号验资报告。
  2025年1月28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在初始发行规模1,321,177,520股的基础上,公司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被全额行使,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98,176,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30元/股。新增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58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09.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70.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5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2月6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5)第00019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本次初始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共计1,519,354,02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净额总计为人民币343,729.56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此后,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国货航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资金的用途(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决定终止“综合物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将原预计用于该项目的人民币28,267.74万元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用于“飞机引进”项目。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因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公司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及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 修改内容
  将原合同第1条: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701083113918888,截止2024年12月25日,专户余额为101,235.9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飞机引进及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综合物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01,235.99万元。”
  修改为: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701083113918888,截止2026年2月28日,专户余额为44,821.71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飞机引进及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项目、飞机引进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4,821.71万元。”
  第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是对原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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