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2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在规定时限内披露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向上交所报送相关文件。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和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