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02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9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2,811股,占公司总股本397,734,544股的比例为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36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92元/股,回购均价为21.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9,540.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2025年6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32,811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上述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