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Voith-Werke Ing.A.Fritz Voith Gesellschaft m.b.H. & Co.KG(以下简称“Voithcrane”)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债务履行提供最高额为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前次担保的到期续签。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6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4.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4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债权本金最高不超过5,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Voithcrane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Voithcrane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20亿元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23.48万元(含本次),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7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178.55万元(含本次),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91%。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