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28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二、参会人员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三、会议议程 (一)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三)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四)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作工作情况说明; (五)管理人将债权审查结果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六)合议庭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书》; (七)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八)债权人会议表决《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 前述为暂定会议议程,根据会议需要届时可能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会议议程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上的《会议议程》为准。 四、会议表决方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在本次会议中,因海口中院暂未裁定确认有关债权,故各债权人暂按海口中院临时确定的债权额行使表决权。 (二)登录债权人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在管理人开启表决后,即可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分为“同意”“反对”两个选项,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在以上两个选项中择一选取),如未投票,视为弃权处理,债权人需谨慎选择,超出规定时间的不可进行线上投票操作。 (三)本次网络投票于2026年4月9日9时30分开始,至2026年4月9日17时网络投票通道关闭,债权人在此期间登录债权人网络会议的债权人会议端口并进行网络投票的,均视为参会并有效表决;除测试时间外,债权人登录债权人网络会议的债权人会议端口但未进行网络投票的,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提请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的《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由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则该议案即为通过。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同意”的表决意见对其具有拘束力,且将自动顺延至本次表决,该等债权人不再对该议案进行重复表决。 具体表决方式及规则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上的《会议须知》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四)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二)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