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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429 股票简称:*ST集友 公告编号:2026-0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2日收盘,公司股票较2026年3月24日收盘价相比,区间涨幅为34.36%,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公司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行业情况严重偏离,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估值偏高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2,143,634.6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04,781.9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602,663.22元;实现营业收入171,118,461.49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64,327,549.20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涉及本公司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2日收盘,公司股票较2026年3月24日收盘价相比,区间涨幅为34.36%,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公司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行业情况严重偏离,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估值偏高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2、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2,143,634.6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04,781.9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602,663.22元;实现营业收入171,118,461.49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64,327,549.20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ST集友 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经董事会批准进行了两次股份回购。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第一次回购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1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3.55%(回购结果详见《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第二次回购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13,09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2.5%(回购结果详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两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69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4%。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 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集友股份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述2024年第一次回购股份中不超过10,480,000股(不超过前述第一次回购股份数量的56.34%,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计划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用途按《回购报告书》保持不变。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回购股份3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5%(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5,24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91%,成交总额为52,631,545.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0.38元/股,最低价为9.90 元/股,均价为10.04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6,4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30%。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减持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减持计划 的要求。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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