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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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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1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zse.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三)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重要的电器制造商之一,拥有合肥、绵阳、景德镇和中山四大国内制造基地,印尼等海外制造基地。经过40多年的发展,公司从单一的冰箱品类到构建完成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厨大电、小家电和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设备等多品类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公司是国家级技术创新标杆企业,始终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核心,持续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托尖端研发团队及深厚的技术积淀,公司在智能、保鲜、薄壁、净味、节能、风冷、深冷、仿真、超薄、洗净、护衣等多个关键技术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性成果。公司拥有完善的技术创新与品质管控体系,以ISO9001、ISO14001等国际管理体系认证为基础,依托多个国家级核心平台与资质,持续夯实研发与制造能力。目前,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验室,并成立了安徽省首家RoHS公共检测中心,以及安徽省绿色节能冰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节能保鲜绿色冰箱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多个省级创新平台,实现了从研发到制造的全链条品质保障。此外,公司还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AAA级优秀企业、中国工业数字化领航企业50强等行业领先认证,持续强化技术领先、研发提效与智能制造能力。
  公司在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厨大电、小家电和生物医疗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性成果,逐步构建以白色大家电为主的产业矩阵。面向未来,公司将围绕“创新驱动、内外融合、产业协同、营销转型、数智转型”经营思路,持续引领产业升级,强化市场基础,加速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厨大电、小家电和生物医疗等业务,合计收入约为301.3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09%。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B股股票33,374,710股,其中,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B股股票6,296,913股。
  注2:上表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数据为准。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3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解决洗衣机产业未来销售的产能缺口,满足市场需求,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绵阳美菱以自有资金合计出资5亿元,投资设立子公司绵阳长虹智慧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家电”),其中公司出资4.95亿元,持有99%的股权比例,绵阳美菱出资0.05亿元,持有1%的股权比例;并由智慧家电参与竞买位于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福新社区的一宗工业用地,作为公司洗衣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面积约136,737.72平方米(约205.11亩),授权竞买的总价款不超过5,950万元。2025年3月21日,智慧家电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5年4月18日,智慧家电已竞得位于经开区松垭镇福新社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总价款为5,900.8598万元。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单班年产100万台洗衣机项目的议案》,同意智慧家电投资约5.2亿元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单班年产100万台洗衣机项目(含上述已竞买土地及厂房、设备投资等),实现新增洗衣机单班年产100万台的能力。
  详细内容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4月18日、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5-005号、2025-006号、2025-021号、2025-028号、2025-029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2.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9,923,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39,874,825.95元(含税),分红比例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60%。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实施了前述利润分配方案。详细内容公司于2025年4月3日、4月26日、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5-007号、2025-008号、2025-010号、2025-030号、2025-042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3.基于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8日、6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回购A股股份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0.67元/股(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事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11元/股(含)调整为10.6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21,201,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6%;本次回购A股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2,205,019.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A股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回购价格未超过10.67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6月5日、7月2日、7月4日、7月16日、8月5日、9月3日、10月11日、11月5日、12月3日、2026年1月6日、2月4日、3月4日、3月28日、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2025-041号、2025-043号、2025-049号、2025-050号、2025-051号、2025-052号、2025-053号、2025-061号、2025-069号、2025-076号、2025-093号、2026-001号、2026-006号、2026-011号、2026-012号、2026-013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4.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29日,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5-054号、2025-057号、2025-068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小东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1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由董事长李小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议,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5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11,831,650.45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回购股数预计)。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实施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有关事宜。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出报告,董事会同意前述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体现了较高的职业水平,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报酬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结合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清查和减值测试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合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7,891,988.09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结合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货、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减值测试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0,102,556.54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118,176,146.39元,累计折旧101,180,496.15元,减值准备5,034,920.17元,账面价值11,960,730.07元;另固定资产清理589,855.43元,合计资产价值12,550,585.50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4,321,047.11元,净损失8,229,538.39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关联董事李小东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汤有道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和荣先生、汤申杰先生、章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首席合规官评价结果的议案》
  为持续强化合规管理责任落实,推动合规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根据公司《首席合规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首席合规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首席合规官评价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交易发生额不超过22.22亿美元(主要包括: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单笔业务交割期间最长不超过1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8亿元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8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3.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路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4.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7.8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以上商业银行授信均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采用信用等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6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授信期限2年,授信品种主要用于票据池专项业务,采用票据质押方式。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B股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B股估值提升计划。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B股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3.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汤有道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2、9、11、12、13、14、18、20、22、2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1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为489,089,804.3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48,908,980.44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个别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14,046,007.41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10,409,936.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24,833,314.77元,总股本1,029,923,715股。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029,923,715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1,201,57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总股本为1,008,722,145股,分红金额211,831,650.4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51.61%。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4.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487,901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86,952,028.1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298,783,678.55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2.80%。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果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
  注: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860,683,590.90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39.91%,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约为2,458,131,496.59元、2,446,538,799.43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0.25%、10.97%。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29.69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和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25.63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和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14.65亿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35亿元
  2025年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2025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并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元良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赵丽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雅慧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天健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实体中未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之间不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期限内,天健项目组成员及主要近亲属能够在实质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天健通过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可以督促公司经营更加合法规范,增加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准确性,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审计收费主要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及资信状况,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公司(含境内非上市/公众子孙公司)2025年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为人民币1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1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符合条件的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对资产报废处置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10,440,106.84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6.91%,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处置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118,176,146.39元,累计折旧101,180,496.15元,减值准备5,034,920.17元,账面价值11,960,730.07元,固定资产清理589,855.43元,合计资产价值12,550,585.50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4,321,047.11元后,确认净损失8,229,538.39元计入当期损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存货、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2025年1月至12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0,102,556.54元,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1月至12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7,891,988.09元。
  三、本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资产处置净损失为8,229,538.39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0,102,556.54元,转回信用减值准备7,891,988.09元,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0,440,106.84元。
  四、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系基于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遵循谨慎性原则,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1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交易总发生额不超过22.22亿美元(主要包括: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况
  (一)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出口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出口业务涉及美元、澳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出口业务确定收入到实际结售汇之间有一定账期,同时进口业务自签订合同与对外付汇之间亦存在时间差,在主要汇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较大的背景下,公司外汇资产和负债将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为有效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及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二)方式和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品种均需与公司主营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外汇风险管控原则。
  (三)额度和期限
  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年度交易总发生额不超过22.22亿美元,业务期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单笔业务交割期间最长不超过1年。
  (四)资金来源
  远期外汇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交易,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汇兑损失,帮助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者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外币或人民币汇率大于或者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形成损益。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不可撤销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或因客户违约引起的应收账款逾期,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或无法按期交割造成公司损失。
  3.银行违约风险:如果在合约期限内银行出现倒闭等违约情形,则公司将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经办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的相关风险。
  5.法律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银行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取得了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
  2.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外汇资金管理要求,同时设立外汇管理专员,制定了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锁定;每月末外汇敞口锁定比例控制在80%-100%。
  (3)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了控制银行违约风险,公司选择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银行是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中资银行及部分规模较大的外资银行(如大华、华侨、东亚等),此类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发生倒闭而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较低。
  5.为了规避操作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操作流程和责任人,可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6.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公司将从法律上加强相关合同的审查,并选择资信好的银行开展该类业务,控制风险。
  四、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手段,达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基于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与汇率风险敞口的情况,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具备明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业务能够有效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助于锁定未来特定时点的结售汇汇率,平滑汇率波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业业务人员,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交易业务的规范运作及风险可控。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2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等11家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类议案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下列财务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
  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2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6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质押池开票、票据贴现、票据托管和托收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协议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6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兴业银行最终审批金额为准。
  4.业务主体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主体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5.业务期限
  本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具体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二、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立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此外,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后,可能导致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因此要求公司追加担保,也将对流动性管理带来一定压力。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及时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质押额度,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票据台账、跟踪管理、控制票据池质押开票余额,实现动态监控相关风险。
  3.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商业银行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票据池业务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2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B股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B股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为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响应并落实监管要求,制定B股估值提升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估值计划披露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B股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公司B股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3.94港元/股至4.46港元/股之间,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6元(按2023年12月31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9062人民币换算,约6.25港元),2025年4月3日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B股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3.85港元/股至4.80港元/股之间,均低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1元(按2024年12月31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9260人民币换算汇率换算,约6.38港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B股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提升
  2026年,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内外融合、产业协同、营销转型与数智推进五大核心举措,加速实现高质量发展。
  1.创新驱动铸造产业能力
  围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造创新、管理创新四大维度,持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坚持在主业上深耕细作,产品开发不做跟随者,以引领性创新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稳固主业根基,落地创新土壤,创新与主业双向赋能,共同构筑核心竞争力。
  2.内外融合构筑产业生态
  坚定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以内促外、以外强内,深化内外经营深度融合。对外,依托海外优质客户基础,加快拓展产业矩阵,培育坚实的第二增长曲线;对内,将国内市场竞争中锤炼出的创新与效率能力,转化为海外扩张的有力支撑。面对未来生态竞争,公司将立足冰洗、空调产业基础,推动新品类协同发展,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持续锻造全球化竞争能力。
  3.产业协同加速产业发展
  着力推动技术与研发、精益制造、供应链、质量提升协同突破、系统联动。通过方法论共享与平台能力复用,打破产业边界,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以系统协同释放组织效能,以整体合力加速发展进程,推动各产业板块融合共生。
  4.营销转型创建用户生态
  以冰洗双驱、冰厨融合、零售转型为牵引,稳步构建以用户为核心的生态体系。从产品分层切入,以差异化IP布局增强用户连接与流量运营能力,为品牌分层积累势能。坚持ToB以客户为中心、ToC以用户为中心,双轮驱动、协同发力,将用户导向贯穿营销全链路,持续提升用户触达与运营深度。
  5.数智推进全面提升效率
  将效率作为公司经营的护城河,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动全价值链提质增效。聚焦核心主业,坚定不移精简SKU,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人效管理与组织效能,以“做减法”的思路重塑流程,推动组织运营效率提升。通过数字化工具赋能业务闭环,打造端到端的高效运营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提前布局产品、技术、市场,推动公司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丰富产品线,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致力于打造综合性家电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及现金流安排等综合因素,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既定方案与相关监管要求,规范、高效推进A股股份回购实施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回购计划。回购股份将专项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将结合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在完成股份回购的基础上,择机充分运用股权激励等激励工具,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深度绑定,强化各方的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到提升公司价值的工作中,为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现金分红
  公司倡导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综合考虑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目标以及股东回报诉求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在《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每年(2024年-2026年)公司可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但不应超过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的孰低者。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现金流等因素,继续制定明确的、清晰的、合理的分红规划,持续实施稳定的、及时的、可预期的、更具竞争力的现金分红方案。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不断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公司官网、业绩说明会、股东会、机构调研等方式,建立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和收集投资者对市场的预期和建议,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及时将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诉求等信息呈报公司决策层以供参考。建立常态化业绩说明会机制,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等投资者关注问题,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争取价值认同。
  投资者可通过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提出问题、建议等,公司将及时予以回应,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实现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五)保证信披质量,提高公司透明度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新规要求,在继续坚持规范性披露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出发,通过召开说明会等形式,对定期报告、ESG报告等进行解读,持续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确保公司投资价值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质量,避免市场误解或误导性信息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通过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六)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持续深化规范治理,优化治理结构,严格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要求,持续优化董事会运作机制,着力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特别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内控评价与风险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与独立判断,在战略决策、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审核等关键环节发挥决策、监督与咨询作用,全面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独立性与有效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综上,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认真落实估值提升计划,立足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安排
  公司B股股票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将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若公司B股股票市场价格触及长期破净情形且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以全面提高公司质量为根本,充分结合了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方向、财务状况、发展阶段以及重点项目建设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与投资者利益保护。该计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将有力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部分计划需要得到董事会、股东会等部门的批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2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后)。
  2.职工董事及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3.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其他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2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津补贴、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等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津补贴:根据岗位需要及公司制度规定发放。
  3.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4.专项奖励是指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事件,按公司相关专项事件方案组织实施。
  5.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2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需设置职工董事一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情况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需要,程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任何职务,仍在控股股东相关单位任职。程平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日收到程平先生提交的书面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程平先生的任职调整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程平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程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卢海旸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卢海旸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卢海旸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卢海旸,男,汉族,江西吉安人,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浙江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历任绵阳市审计局园区经济审计科科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等职,现任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海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卢海旸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海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2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副总裁胡照贵先生、寇化梦先生、王小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日收到胡照贵先生、寇化梦先生、王小成先生提交的书面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胡照贵先生因工作调动另有任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后续仍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胡照贵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照贵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78,050股,后续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胡照贵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寇化梦先生因工作调动另有任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及其他任何职务。寇化梦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寇化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小成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后续仍在公司任职。王小成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小成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44股,后续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王小成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照贵先生、寇化梦先生、王小成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胡照贵先生、寇化梦先生、王小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汤有道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和荣先生、汤申杰先生、章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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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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