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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57,921.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873,870.53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187,387.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57,680,505.8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02,333,749.94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5,033,239.39元。 经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72,262,053.55元;加上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已派发现金红利101,166,874.97元;2025年度共计派发173,428,928.52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4.58%。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子公司为核心运营主体,公司本级不直接开展实体业务。报告期内下属主要子公司涉及两个行业。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一)商业地产 公司的商业地产业务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其经营模式有出租、自营、联营,可供经营面积17.06万平方米。广场公司是宁波富达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运营管理涵盖奢侈品购物中心、高端精品百货店、时尚潮流品牌商城和城市时尚休闲商业综合体等,除天一广场商业租赁业务之外,还自营国际购物中心、GUGO酷购商城二家主力店,受托经营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 报告期内,广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战略部署,通过实施空间焕新工程、推进品牌迭代升级、创新营销模式、优化服务品质等关键举措,努力推动消费提质与经营增效协同发展。一是确保“稳中求进”,高效实施改造工程升级焕新。天一和义商圈更新项目有序推进,通过空间重构与功能升级,打破原先相对割裂的“组团式”商业布局,构建完整连贯、体验融合的一体化商业空间;二是注重“创新引领”,构建品牌竞争壁垒。着力强化招商工作的精准性与实效性,通过深化市场研究和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品牌引进实现从“量”到“质”的升级。动态把握消费需求变化,完善项目评估机制,针对不同商业体的定位特点,实施“一品牌一策略”引进机制。2025年全年天一和义商圈调整引进新品牌109个,其中首店(包括首店、独有店、旗舰店)69家;三是紧扣“商圈联动”,释放区域商业潜力。全年精心策划250余场高品质营销活动,强化城市消费核心地位,各类商圈联动活动形成强大引流能力场。IP创新增强消费活力,通过主题美陈与互动体验双轮驱动,构建年轻消费新场景。智慧运营有效提升商圈影响力,商圈餐饮类数字消费券营销和新媒体矩阵营销实现多元内容输出;四是秉持“高效尊享”,提升客户体验与忠诚度。围绕“服务体验革新、运营效率提升、会员价值提升”三大方向,创新会员运营机制,深耕会员服务。通过强化高端会员维系、提升会员服务品质和优化数字化服务体系,构建高品质会员价值生态体系。报告期内,天一广场获得全国“2025年度人气购物中心TOP100”、第二批浙江省夜经济坐标“夜购”标杆等荣誉。 (二)水泥建材 公司以富达建材为平台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水泥制造业务以科环公司下属子公司一一舜江公司、蒙自公司及新平公司为主体,主要产品为32.5级水泥、42.5级水泥、海工水泥等,年产能490万吨。主要产地在宁波余姚、云南蒙自、新平三地。 2025年,在整体水泥市场需求收缩、成本高企、环保约束趋紧等压力下,富达建材通过实施工艺革新降本、数智改造提效、绿色低碳攻坚、市场布局优化等多重举措,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稳固销售市场基本盘,2025年共销售水泥371.09万吨,同比增加5.06%。报告期内,舜江公司深化精细管理,持续优化生产管控,开展技术改造,推动降本增效;调整销售策略,优化市场布局,积极拓展商混企业、重点工程、包装水泥等业务领域;布局绿色能源,构建低碳体系,报告期内储能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先后投入使用,每年可节省电费70万元左右。蒙自公司强化市场攻坚,通过拓宽销售市场、提高经销商粘性、参与行业协同等方式,全力拓展效益增长空间;积极实施设备技术改造升级,超低排放改造核心SCR技改已完成72小时连续运行验收,绿色低碳节能技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水泥行业按备案产能生产的要求,完成3333t/d熟料生产线补充产能置换方案,为生产经营提供合规保障。新平公司坚持降本增效,持续强化内部管理,统筹市场开拓与矿山资源保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中有进态势,销量及成本均有所改善,大幅度减少亏损接近2000万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 2025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14.77亿元,同比下降13.12%,利润总额2.19亿元,同比下降22.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亿元,同比下降12.61%。实现每股收益0.126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749%。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1.93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剔除本年度科环公司计提上峰科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0.52亿元、上年度计提该项减值准备0.20亿元,再调整2024年3月起,富达金驼铃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等相关不可比因素后,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1.6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0.4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0.52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29亿元、投资性房地产9.3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15.87亿元(主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利息15.58亿元);负债总额8.59亿元,其中银行借款3.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8.67亿元,资产负债率21.20%,分别比年初下降0.64%和减少1.07个百分点。 2、产业简况 (1)商业地产:2025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30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5.88%,其中租金收入3.73亿元,商品销售收入0.61亿元,物业广告收入0.56亿元,托管收入0.0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15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144.35%),净利润2.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128.21%),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5.47%、12.60%和10.75%。天一广场可供经营面积17.06万平方米,出租率93.83%(含自营和联营)。 (2)水泥建材:2025年度累计销售各类水泥371.09万吨,水泥销量同比增加17.87万吨,上升5.06%。完成营业收入9.47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4.10%),实现利润总额-0.90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1.06%),净利润-0.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21.68%),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0.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0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4月25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6 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阮青松先生、邵帅女士、王均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铭钧先生、赵勇先生、沈明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 职工董事章庆祝先生(简历见附件)已经公司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其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二、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所披露的任职信息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 阮青松: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金融硕士教指委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3月于上海交通大学获企业管理博士学位。2005年7月进入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作至今。 邵帅:女,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副教授与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于复旦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复旦大学与耶鲁大学联合培养博士。2016年7月进入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工作至今。 王均伟:男,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获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进入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郑铭钧: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余姚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余姚市临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赵勇: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经济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监察中心副主任;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宁波文创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副主任(挂职);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宁波市江北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沈明杰:男,汉族,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经济师,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曾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副总监、高级副总监、业务董事、内核委员等职务;曾任上海实沃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办总裁助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深股权项目人员。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职工董事: 章庆祝:男,汉族,199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拓展部施工员;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纪检监察专员;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宁波市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部(组织人事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投资管理部副经理(兼)。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投资项目名称: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9947万元(包含停车场项目的预计投资4983万元) ●本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项目可能存在因政策审批原因致使项目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后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实际施行与计划方案存有差异、建设进程不达预期、项目建设成本超出预算等风险;项目实施完成后,可能存在受市场消费需求、消费者购买力变化等影响不能达成规划时预期目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业地产业务以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为主体,核心项目为位于宁波市海曙商贸核心区三江口城市中心的宁波天一广场,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广场公司拥有天一广场统一产权,除商业租赁业务之外还自营国际购物中心、GUGO酷购商城二家主力店。广场公司同时受托经营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场公司资产总额18.6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及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定期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8.59亿元),负债总额2.83亿元,净资产15.86亿元,资产负债率15.16%;2025年度广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亿元(其中天一广场租赁收入3.73亿元),实现净利润2.35亿元。 近年来,宁波市确立了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奋斗目标,着力推动宁波市消费升级,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同时,现阶段商业综合体逐渐由商业中心向生活方式中心转型、由以零售为核心向以文化休闲消费为核心转型、由方便式消费向沉浸式消费体验转型。天一广场自2002年建成开放以来,运营至今已二十多年。随着城市各类新兴商业综合体的快速发展,广场的建筑形象对新兴消费群体吸引力逐步降低,公共设施设备运营多年,维保成本逐年加大;开放、分散式的建筑格局,使顾客消费休闲极易受到风吹雨淋、夏热冬寒等天气因素影响,且无法形成连贯的消费休闲动线,体验感较差;配套车位严重不足,停车困难,交通动线导向不畅;建筑容积率低,单体建筑多,格局零散,整体建筑规模和商业优势难以发挥。以上因素对天一广场这一传统商业综合体提出了更高的转型升级要求。 对此,广场公司拟开展本项目,按照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的原则和逻辑,重点提升商业形象及氛围,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优化交通动线,焕发区域新活力;通过增设绿色、生态景观,结合历史文化元素,营造宜人环境,增强商业休闲体验;通过数字化技术打造智慧共享空间,构建多样化商业街区,吸引多元化消费群体;进一步巩固天一和义商圈作为宁波头部商业综合体的标杆地位,提升宁波城市商业地标形象,推进宁波城市更新进程,加速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助力宁波打造东方滨海时尚之都。 (二)审议情况 本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核,于2026年4月1日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的议案》,宁波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停车场项目”)作为本项目的先行项目已完成施工合同订立,并于2026年2月9日进场施工。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 (二)项目投资主体: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9947万元(包含停车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4983万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拟建地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188号,宁波市天一广场内。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用拆改结合综合整治方式对天一广场进行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拆除、改造加固建筑面积约8200㎡,净增计容建筑面积约17071㎡(新建停车楼约4968㎡及净增商业面积约12103㎡),新增地下建筑面积约600㎡,室外改造约28000㎡。建设内容包括局部结构拆改与加顶、屋面改造、外立面及室内装修、新增停车楼及商业区域、云环建设、中心广场改造、室外舞台建设、室外管线改造、水街水景提升、景观灯光升级、公厕改造、光伏应用及设备更新、配套电力扩容等。改造完成后,天一广场计容建筑面积将提升至约23.33万㎡。 注:停车场项目较原方案有所调整,由原先设置412个机动车位改为370个,其中立体停车场车位336个,室外地面车位34个。 (七)项目建设期:本项目预计2026年6月逐步开工(其中停车场2026年2月已提前开工),按照分区块、分阶段改造,边营业、边施工的方式,计划到2027年12月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并交付使用,建设工期约为18个月。本项目建设工期需结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各分区块项目方案的审批进度确定。 (八)项目投资回收期:预计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为11.48年。 三、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分区块、不停业施工。从短期来看,本项目筹备协调及改造施工的难度较大,建设改造期内对商户维护、客流保持等运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从长期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天一广场在宁波商业综合体进入存量时代后,有效应对白热化竞争态势的重要举措,能够提升天一广场硬件环境和基础配套能力,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增强对优质品牌的吸引力,有效促进城市消费的循环与流动。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天一商圈的繁荣发展,是保持天一广场旗舰商业综合体地位,提升城市商业地标形象,推动宁波复兴区城市更新的必要措施。 四、投资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涉及多项审批流程,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未获政府部门审批等原因,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后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可能存在实际施行与计划方案存有差异、建设进程不达预期、项目建设成本超出预算等风险。 (二)项目实施完成后,可能存在受市场消费需求、消费者购买力变化等影响不能达成规划时预期目标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兼任高管的董事赵勇先生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认为本薪酬方案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质效和企业管理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2.外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高级管理人员(副职)考核分配系数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董事会批准。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本次会议由郑铭钧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宁波富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富达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铭钧先生、赵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邱妘女士,徐衍修先生、阮青松先生回避表决。 2025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年津贴12万元人民币(税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赵勇先生回避表决。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其当年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绩效年薪根据其岗位系数及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发放,同意按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公司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九)逐项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均属于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的利益相关方,对该项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项子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管的董事赵勇先生对该项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项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经梳理上位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十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报告》、《资产审计部2025年度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工作重点》。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4月1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为78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并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日成立,2016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首席合伙人:丁天方 截至2025年末,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拥有合伙人29名、注册会计师13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9名。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424.7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7735.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37.74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343万元,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浙江天平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586.5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浙江天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浙江天平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受到1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2人;1次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从业人员2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出具警示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浙江天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承芳,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2024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项目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5年起就职于浙江天平,2023年3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业期间为新三板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等相关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市公司项目。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8万元(2023年度80万元、2024年度78万元)、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3年度、2024年度均为20万元),合计98万元。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4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股东会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天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609室 邮编:315100 联系人:徐鼎 电话:0574-87647859 传真:0574-83860986 邮箱:fuda@fuda.com (三)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1日、22日工作时间(8:30-17: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4.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 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57,921.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873,870.53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187,387.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57,680,505.8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02,333,749.94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5,033,239.39元。 经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72,262,053.55元;加上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已派发现金红利101,166,874.97元;2025年度共计派发173,428,928.52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4.58%。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92,548,839.11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5.19%。上述指标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建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具体授权方案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比例、金额上限 可以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0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经评估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01.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经计算,2025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48.22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81万元,合计-50.03万元,主要系商业地产板块冲回已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39.22万元;水泥建材板块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9.19万元。 (二)存货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以前期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计算,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8.87万元,均系水泥建材板块计提形成。 (三)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计算,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41.24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5,241.17万元。主要包括: 1.因内部资源整合调整,部分水泥公司矿渣立磨机暂停使用,对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参股公司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科环”或“参股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因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发生急剧变化,已无如期建成的条件和投产的可能性,且该项目终止后上峰科环拟不开展其他实质性经营业务,故公司同意对参股公司进行注销(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2025-042号公告)。截至25年末参股公司注销工作尚未完成,鉴于公司作为无形资产出资的产能指标存在较明显减值,2025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5,241.1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001.25万元计入公司2025年度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72.3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充分体现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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