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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PPR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二是PE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排水排污、供暖、燃气等领域;三是PVC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等领域。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室内防水、全屋净水等同心圆业务,努力将其培育成新的增长引擎。 公司业务分为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零售业务主要采取经销模式,主要为毛坯新房装修与旧房的重新装修或局部整改,该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工程业务采取经销模式与直销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包括市政给排水、燃气、热力等)两大业务板块。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受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经济增长相对放缓、城镇化建设深度转型、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塑料管道行业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总量呈现持续下行趋势,但体量仍然可观,表现出了较强的发展韧性。同时,受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塑料管道行业正处在结构优化的调整期,从传统规模扩张为主导的发展模式,逐步转向以存量优化、提质增效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行业发展承压,政策导向与应用拓展构筑长期发展基石。受全球贸易格局复杂演变、国内市场需求阶段性调整影响,塑料管道行业总量承压下行,但逐步企稳。随着国内城市更新行动深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力,城乡供排水、城市燃气、集中供热等管网更新改造需求释放,同时海洋经济、现代化农业、新基建、特种工业等新兴领域崛起,为塑料管道行业构筑了明确且开阔的中长期市场发展空间。 ②集中度提升,品牌效应凸显。近年来,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转型升级或退出压力,具备技术研发、渠道布局、品牌影响力及资金实力的头部企业竞争优势持续放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优胜劣汰、强者恒强”的产业竞争格局愈加凸显。 ③“四化”转型坚定,产业升级加速。行业向“功能化、系统化、高端化、智慧化”转型的步伐更加坚定:塑料管道产品向更大口径、更高强度、更多功能方向加快迭代;行业内头部企业加大力度研发系统化产品,以及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加强机器换人、远程控制以及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产业转型升级提速。 ④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筑牢发展底色。随着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高质量发展理念已深植企业经营发展战略之中。行业企业在技术升级与创新突破、绿色低碳转型、智能制造普及、标准体系完善、应用领域拓展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行业已从“量增”转向“质变”,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⑤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国际市场拓新局。国内市场,塑料管道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在各领域的渗透率有效提升;国际市场,已成为行业重要增长引擎,企业紧抓“一带一路”倡议发展机遇,重点深耕沿线国家的新兴基建市场,并瞄准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更新需求,持续开拓新市场。 当前,塑料管道行业仍面临产能过剩、无序竞争、质量参差不齐等老大难问题,也面临外部环境变化、供需结构性失衡等新挑战。短期来看,行业整体发展放缓、企业盈利明显下降、出口增长态势减弱、内需动力仍待增强;中长期来看,在国家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等积极因素影响下,行业正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正不断夯实,行业发展韧性将持续凸显。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设立于1999年,是国内PPR管道行业的技术先驱,在塑料管道行业首创“星管家”服务品牌,成为行业服务标杆,引领行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同时,公司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企业声誉和口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上述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及其摘要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左敏女士、何伟挺先生、沈婉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因岗位调整,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孙如国先生辞去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请沈启掌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沈启掌先生的主要简历见附件1。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谭梅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具体修改条款对照详见附件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制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7、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上,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24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刊载于2026年4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 沈启掌先生近五年主要简历 沈启掌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11月出生,财务管理本科学历,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公司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持有公司0.001%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附件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粗标示) ■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419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777,487.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33,569,873.04元,扣除支付202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785,933,994.00元、2025年半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57,186,798.8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31,226,567.4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77,701,046.1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7,701,046.14元;期末股本基数为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 3、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及预计分红总额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57,186,798.80元。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刊登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10月30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550,153,795.80元。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07,340,594.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49%。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指标列示如下: ■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年(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07,955,777.80元,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279.0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80,132.76万元、119,014.37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12.08%、18.6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2024年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为:深耕主业、创新引领、深化转型,积极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透明信披,畅通多元化沟通渠道,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积极主动回报投资者,共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现将公司2025年度该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聚焦主业,夯实发展根基 报告期,公司始终坚持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指南,坚守“稳中求进、风险控制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及“高端品牌”定位不动摇,保持战略定力,众志成城、稳扎稳打,聚焦管道主业固本强基,坚持创新引领培育新质生产力,同时紧扣“投入产出”精益管理降本提效。报告期,公司零售业务全面提升产品力、服务力与品牌力,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工程业务控风险、调结构,持续转型提质;海外业务加快布局,国际品牌影响力不断攀升。虽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但公司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经营性现金流健康,毛利率等盈利指标相对稳定,经营业绩变化与行业发展状况相匹配。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82亿元,利润总额8.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1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41.14%,资产负债率23.06%,流动比率2.85,速动比率2.23。 二、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报告期,公司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对标国际标杆企业,聚焦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加大研发力度,在抗菌、阻隔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长足进展,产品竞争力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创新升级商业模式,行业首创“伟星水生态”,打造差异化竞争力,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三、治理筑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公司根据各项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两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提升风险控制能力。一方面顺利完成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框架;另一方面积极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0多项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与完善,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营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连续第九年入选“浙江上市公司最佳内控奖TOP30”。 四、完善信披和沟通渠道,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全年累计披露带编号公告51份,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第15年获评“A”。同时,公司积极构建“专业化、多渠道、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体系,通过组织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定期报告电话会议等专题交流,以及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和线上沟通、参加券商组织的行业策略会、专人维护“互动易”“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始终保持与投资者的坦诚交流、良性互动,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客观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 五、践行“同创共享”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秉持“同创共享”的理念,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可预期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将现金分红视为回馈股东信任、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实践。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157,186,798.80元。2025年度,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550,153,795.80元。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07,340,594.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49%。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恪守“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系统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实施,不断夯实发展根基、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持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切实回馈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星新材”)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和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对天健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资质齐全、执业规范、专业能力突出,拥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质量管理水平,且在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符合公司审计机构选聘标准及相关监管要求,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天健所恪守独立、客观、准确的执业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谨细致、认真履行职责,所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较好地体现了审计机构的职业规范和专业水平。提议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及其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等和持股5%以上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的子公司发生接受劳务、产品及服务购销、房屋租赁等业务。2025年度上述业务发生金额合计为6,711.04万元,2026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8,000.00万元。 2026年3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谭梅女士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方伟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864.77万元,净资产为12,999.7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2,784.63万元,净利润2,228.69万元。 (2)伟星股份成立于198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蔡礼永先生,注册资本为118,888.9653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78,056.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6,083.5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78,702.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63.82万元。 (3)化学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二大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180.07万元,净资产为13,767.2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573.41万元,净利润-525.25万元。 (4)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浙江省杭州文三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02.84万元,净资产为1,397.9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74.75万元,净利润56.73万元。 (5)上海实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齐金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83.52万元,净资产为975.0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9.43万元,净利润52.10万元。 (6)慧星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姜礼平,注册资本为8,3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65,376.09万元,净资产为273,119.0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2,012.56万元,净利润48,496.70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建设、伟星股份、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等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慧星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慧星公司的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核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项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销售和采购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5、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浙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产品及服务质量较好、价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经营理念较为熟悉,咨询管理服务细致、到位,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因业务发展需要,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和慧星公司的子公司计划继续向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产品或服务等;公司也向伟星集团的子公司零星采购相关产品。 (5)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集团的子公司上海实业等发生房屋租赁等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建设等主要关联方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理财额度审批通过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避免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坚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累计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1、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06,600万元,已经到期收回本金的合计为287,600万元,实现收益为1,340.27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6%;高峰时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公司与所有交易的金融机构均无关联关系。 2、上述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未出现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度。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无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具体计薪标准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奖励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执行。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情况发放相应薪酬。 2、鉴于年度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上述人员的绩效薪酬分次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绩效薪酬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先发放一部分,另外部分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奖金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3、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遵循薪酬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8、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但股东授权有明确投票意见的除外。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1、4、5、7、8时,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会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章佳佳、陈银琼 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 真:0576-8530508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2”,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无效; 2、除回避表决外,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对应股数。 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rs.p5w.net)参与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左敏女士、何伟挺先生和沈婉萍女士。 为了提高交流的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2:00前访问(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4:30-16: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临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接待 4、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国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6年4月7日9:00-11:30、14:00-16:00 (3)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预约登记时,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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