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度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建西部建设集团第一有限公司 ■ 2.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3.中建西部建设集团第四(广东)有限公司 ■ 4.中建西部建设集团第五(广东)有限公司 ■ 5.中建西部建设集团第六(北京)有限公司 ■ 6.中建西部建设集团第八(上海)有限公司 ■ 7.中建西部建设第九有限公司 ■ 8.中建西建海外(成都)有限公司 ■ 9.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中建西部建设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砼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2.中建西建矿业有限公司 ■ 13.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 ■ 14.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其他说明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上述子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6,0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53%。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49%。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16日,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分别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或“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与资金管理需要,公司拟与中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继续由其为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根据协议,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可于中建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30亿元,中建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50亿元,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及其他金融服务。 2.关联关系说明 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章维成、王金雪、邵举洋回避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已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协议定价公允,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执行过程中,公司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中建财务公司系“中国建筑”集团旗下全资金融机构,自2011年正式开业以来,主要为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资金集中管理、结算支付、贷款、贴现、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支持集团整体发展。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注:2024年度/年末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度/年末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其他说明 经查询,中建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监管部门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的内容及费用 1.存款服务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 (3)存款限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于乙方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30亿元。 2.信贷服务 (1)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及授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50亿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保理、保函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监管部门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在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服务 (1)乙方可在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二)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关于乙方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的评估工作,并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2.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甲方,配合甲方积极处置风险: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2)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3)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4)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等重大信用风险事件; (5)乙方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6)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对甲方存款可能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 (7)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协议的有效期、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已制定《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出具《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相关文件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协议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筹措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稳定、高效的金融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3.65亿元,贷款余额为3.03亿元,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为40.36亿元。 近12个月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如下: 1.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公告》。 2.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4.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202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26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6-02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公告》《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公告》《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2、4、5、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5、6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7日或之前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倩 电话:028-83332761 传真:028-83332761 电子邮箱:zjxbjs@cscec.com 5.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2。 2.投票简称:西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 ■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2025年度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1.核心主业优势巩固。营销品质与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全年签约公司级战略客户9家、区域级39家,八大建筑央企签约量占比达47%,基础设施项目签约占比44%,其中城市外基础设施项目同比增长33%。重点项目成果丰硕,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创下公司国内单项目签约量新高。履约服务塑强品牌,中联重科总部科研大楼项目611.77米超长清水混凝土幕墙成功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武汉长江中心项目创造全轻混凝土一次性泵送高度国内之最。 2.国内外市场布局深化。国内区域协同发展,全年在国内城市落地站点71个,其中“5543”区域37个,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区域实现签约超8,500万方,占比达到56%;在浙江、广东、山东等重点开拓区域的签约量增幅接近30%。海外战略提速,在东南亚落地投产6个厂站,在非洲实现基础设施业务突破,新成立阿联酋等3个国别筹备组,全年境外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29%。 3.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效显著。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意见,举办两期产品推介会,强化主专协同,大力推动系列产品落地转化,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占比提升至13%,同比增加约2个百分点。风电混塔、灌浆料、UHPC等业务快速发展,营收规模持续扩大。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连续四年入选行业十强,城市外基础设施签约额同比提升104%;砼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4%。 4.基础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完善管理职能,调整设立运营中心、供应链部、基础设施部;全面推进流程与数字化专项行动,推动管理效率提升。人力资源高效配置,主业单位人均产量提升17.7%。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与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累计开展专项检查6轮,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大风控”体系稳步推进,合规与监督体系持续完善,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公司参与的国际标准正式发布,全年22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获省部级科技奖16项,授权专利153项,2项成果获中建集团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智能制造水平提升,主编的2项智能制造领域国家标准正式获得立项批复;在多地建设智能制造车间示范点。绿色发展有力践行,扩大预拌厂分布式光伏应用,累计建设光伏项目13个;中建环保建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获得行业首个六星级“零碳工厂”认证,实现碳排放100%抵消;公司全年应用锂渣、粉煤灰、矿粉等固废胶凝材料超过600万吨。 三是坚守投资回报,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始终履行为股东创造价值、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责任与义务,致力于在保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持续提高回报投资者的能力和水平。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保持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自2016年至今,公司的分红总额、每股股利等数据指标保持稳步提升,2025年累计发放现金红利1.58亿元,较上年提升8.70%。 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股东分红回报,稳妥处理企业长期发展与股东短期利益诉求,综合考虑经营情况、长远战略布局和股东整体利益,合理规划利润分配,持续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四是深耕投资者关系,搭建高效沟通桥梁 持续深化价值传递,延续“走出去+请进来”的沟通模式,举办年度说明会1次,参加新上协投资者集体接待日1场,邀请投资机构、分析师赴公司调研,主动拜访交流投资机构,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经营理念、竞争优势和发展规划,通过深交所“互动易”、电话、邮箱等渠道耐心解答投资者疑问,全年回复投资者咨询百余次,“互动易”回复率保持100%。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将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整理提交公司管理层,推动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诉求,同时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投资者保护专栏,组织“315”“515”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活动,提升投资者金融素养。2025年,公司荣获中上协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奖等荣誉。 五是健全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营水平 公司持续健全优化公司治理机制,2025年,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步调整治理主体决策权限,系统修订《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决策事项清单》,有效覆盖了融资、投资、资产、大额资金使用、定编定岗等“三重一大”关键领域,清晰界定了事项内容、标准、主体与流程,实现了应纳尽纳、边界明确,确保决策事项清单与企业改革发展及监管要求持续同步,从制度源头杜绝了事项游离于集体决策之外的风险,提升了治理效能与合规水平。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内在价值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股东回报,着力实现质量回报双提升,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市场信心、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央企力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