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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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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20
  债券代码:133782、133783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294、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如果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5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的规定,为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报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3、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标准,公司应当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21
  债券代码:133782、133783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294、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康云”)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烟台康云34%的股权,烟台华毅康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毅”)持有烟台康云33.66%的股权,毅康控股(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控股”,为烟台华毅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烟台康云32.34%的股权。目前,烟台康云主要负责建设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479亩环保科技小镇项目(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小镇项目”)。
  烟台康云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成立时公司持有烟台康云51%的股权,毅康控股持有烟台康云49%的股权。2020年11月,烟台康云以约6.372亿元竞得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因烟台康云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对价,公司及烟台康云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提供了股东借款约6.65亿元,其中公司同股同权提供约3.39亿元股东借款,持股49%的毅康控股同股同权提供约3.26亿元股东借款,用于支付用地地价和建设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2021年3月,公司通过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持有的烟台康云17%股权转让给烟台华毅。股转完成后,公司持有烟台康云34%的股权,烟台华毅与毅康控股合计持有烟台康云66%股权,即烟台康云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在股权转让的同时收回了17%股权所对应的5,010万元股东借款。为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烟台康云17%股权完成后,与烟台康云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提供股东借款,其中公司的股东借款金额不超过2.26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及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33)。
  因商住用地开发需履行前置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并且销售不及预期,首次批准财务资助到期时烟台康云无资金归还股东借款,为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建设,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提供不超过2.26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截至2025年末,股东共向烟台康云提供了约6.65亿元股东借款,其中烟台华毅与毅康控股合计提供约4.39亿元股东借款,公司提供约2.26亿元股东借款。烟台康云已将股东借款用于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费用等。
  因环保科技小镇项目销售进度不及预期,为施加压力加快项目进展,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要求烟台康云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2.26亿元及其利息,但烟台康云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烟台康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街68号状元里5号楼。法定代表人:邬新民。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资产评估;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规划设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评估;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末,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已开工建设约194.8亩土地,公司已推动烟台康云与政府协商将未开发的土地284.2亩进行退地,目前已完成退地相关协议签署。烟台康云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4,695.14万元,负债总额为168,546.47万元,净资产为-23,851.33万元,营业收入为31,813.61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提供了约2.26亿元股东借款,烟台华毅与毅康控股合计提供约4.39亿元股东借款,合计向烟台康云提供了约6.65亿元股东借款。
  三、逾期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逾期情况
  近日,公司对烟台康云的股东借款期满,鉴于环保科技小镇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为施加压力加快项目进展,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要求烟台康云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2.26亿元及其利息,但烟台康云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烟台康云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首先,公司已向烟台康云发出催款通知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催收力度,并拟通过法律手段对烟台康云进行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其次,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共管烟台康云印鉴和银行账户U盾等方式监督烟台康云经营管理及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政府保交房工作。最后,公司已推动烟台康云与政府协商将未开发的土地进行退地,目前已完成退地相关协议签署,后续将根据协议逐步收回相关土地款项,项目开发留存资金可用于归还公司借款。公司将持续紧密关注烟台康云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偿债能力以及项目开发进度,采取措施尽快收回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受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全额收回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烟台康云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关上述股东借款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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