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欠付款本金100.00万元。2026年1-3月,肇庆中恒制药累计已收到欠付款本金3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采用分期方式支付土地收储补偿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但受市场环境变化、经济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可能面临无法按协议约定及时收回相关款项的风险。 一、土地收储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双钱”)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将军大街北面和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建设路西面、科技大街延长线南面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收储补偿价款为75,976.04万元。2022年、2023年以及2026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提出的付款展期申请,并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 本次土地收储有关的收款进展及展期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8日、2022年9月10日、2022年12月10日、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月3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9、临2021-71、临2022-53、临2022-79、临2023-63、临2024-1、临2026-2、临2026-12、临2026-20)。 二、土地收储的进展情况 根据肇庆中恒制药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于2026年3月16日签订的《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三)》,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当期欠付款本金100.00万元。 2026年3月31日,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欠付款本金100.00万元。2026年1-3月,肇庆中恒制药累计已收到欠付款本金3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肇庆高新土储中心最新的履约情况,其累计已支付本金37,245.56万元(含当期)及利息7,133.18万元,目前尚欠本金387,304,788.11元及相应利息。 三、特别风险提示 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采用分期方式支付土地收储补偿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但受市场环境变化、经济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可能面临无法按协议约定及时收回相关款项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